惠州江北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审批(换卡)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3 00:08:02 76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1)有与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相关的诊疗科目;

(2)具有经过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培训的、专职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3)有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

(4)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和管理制度。

二、办理材料

原则上2名药师以上,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验原件,交复印件。提供校验记录,新发证的医疗单位不需要校验记录,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提供各存放点(药房、药库、手术室等)的安全储存设施(铁门、铁窗、保险柜等监控设施、报警装置、必要的的防火设施)图片或相片,备注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统计表》要有人员的考试成绩和签名留样,加盖医疗机构公章,不需要附考试卷。

提供纸质打印版和制度上墙的照片或图片,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不得空填,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含以下内容:(1)医院资格:是否具备与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相关的诊疗科目;(2)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和管理制度;(3)人员资格及考核情况(一般由医疗机构组织人员考核,必要时进行现场抽考);(4)药品购买情况记录;

(5)现场查验时,账册与实物是否相符,账册是否齐全;(6)2名执法人员签名。

(7)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提供至少一年的记录,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有效期内,三年的《惠州市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情况统计表》(分年度),6月30日以后换卡的,还需要提供当年上半年的统计表,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提供原有的《印鉴卡》原件。

不得空填,由相应人员签名,盖好个人印鉴和医疗机构公章,无刻章的可签名替代

药房、手术室发放和使用麻醉药品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专册登记表》复印件,并附上任意两种药品两天全部处方的复印件,并将与处方相对应的登记条目上用红笔做出标识;加盖医疗机构公章(提供半年以上的记录)。

复印件需加盖医疗机构公章:(1)不合格和过期药品报损销毁的,表格内勾选“不合格”,并填写具体原因(如质量不合格、过期等),监毁人必须由上级主管行政部门人员监毁;(2)空安瓿回收报废销毁的,需勾选“空安瓶”,并填写原因为“空安瓿销毁”,监毁人由医疗机构领导监毁。

提供人员身份证、职称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注册地点在所属医疗机构)、卫生计生部门核发的药师资格证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医疗机构公章。附上考试卷,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提供至少一年的记录,每次购买必须手工登记,并有4人(采购人、验收人、药品管理人、销售人)签名,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药库到药房、手术室的登记表,即《惠州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出库记录表》和任意两种药品两天的调拨单复印件,并将与调拨单相对应的条目用红笔做出标识,提供半年以上的记录,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提供半年以上的记录)。

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按照《开具(调剂)麻、精一药品相关人员情况统计表》的顺序提供执业医师(药师)的职称证书、注册在该医疗机构内的注册证书,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医技人员超过30人的只需提供授权书)。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惠州分厅,按流程注册后进行网上申请;

(网址:)

(1)在惠州市卫生局网上办事平台注册用户并登陆;

(2)选择需办理事项申请网上预登记业务;

(3)填写相关资料并上传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向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卫生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3.补正材料。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须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卫生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载明材料补正要求。系统自动发送短信告知申请人审核不通过的理由或需补正的材料。需要补正材料的,本次申请即终止。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发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5.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取证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窗口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按《医疗机构办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换卡

)申请材料目录》要求带齐原件和复印件到惠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经审查,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当场出具《卫生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卫生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补正材料。发现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能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的,当场出具《卫生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载明材料补正要求;实施机关不能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的,应出在5日内出具《卫生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载明材料补正要求。

4.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发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5.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取证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江北文华一路大隆大厦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卫计局窗口

五、办理时限

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惠州市卫计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2005年)

二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以下简称《印鉴卡》),并凭《印鉴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05年)

第三十六条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以下称印鉴卡)。医疗机构应当凭印鉴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发给医疗机构印鉴卡时,应当将取得印鉴卡的医疗机构情况抄送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将取得印鉴卡的医疗机构名单向本行政区域内的定点批发企业通报。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7月17日 14: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清远清城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核发(新发,换发,变更,注销,遗失补办)办理手续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清远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承诺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并短信通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审批证件或批复;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领取结果。申请人根据短信提示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办理情况,带齐或邮寄纸质材料到综合窗口,自取或者通过邮寄领取。本事项的网上办理流程见《网上办理流程图》。窗口办理流程
    2023-12-01
    318人看过
  • 合肥麻醉药品和第一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审批指南
    法律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2号)办理条件:1、具备药品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的药品经营企业的开办条件;2、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储存条件;3、有通过网络实施企业安全管理和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经营信息的能力;4、单位及其工作人员2年内没有违反有关禁毒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为;5、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定点批发企业布局;6、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定点批发企业,还应当具有保证供应责任区域内医疗机构所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能力,并具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经营的管理制度。所需材料:一、在省内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审批1、申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经营申请表;2、特殊药品经营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并附电子版;3、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GSP认证证书复印件,企业如拟由分支机构
    2023-05-30
    105人看过
  • 管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相关规定
    从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生产以及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生产的企业,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初步审查,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生产的企业,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有效期是多久三年。《印鉴卡》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医疗机构应当向市级卫生行政部门重新提出申请。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的申请后,应当于4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经审核合格的医疗机构可发给《印鉴卡》,并将取得《印鉴卡》的医疗机构情况抄送所在地同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五条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会同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公安部
    2023-07-06
    166人看过
  •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邮寄)证明核发
    审批流程:受理→审核→批准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审批条件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武汉市行政区域内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申请核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具有保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送到目的地的封闭设施。二、含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武汉市行政区域内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有关的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和教学科研单位申请核发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寄证明;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审批时限法定期限:1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即办需提交的材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1、单位申请报告;2、运输证明申请表;3、生产(经营)许可证、GMP(GSP)证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4、申请运输药品的情况说明;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麻醉药品、
    2023-12-07
    442人看过
  • 一类精神药品和二类精神药品的区别
    一、什么是精神药品精神药品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可以产生依赖性的药品,并依据对人体产生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使用应认真管理,严禁滥用。二、一类精神药品和二类精神药品的区别精神药品的类别依据其产生的身体依赖性和对身体的危害程度划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精神药品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其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同麻醉药品管理,不能零售,只能在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的医疗机构由具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处方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可以由具有销售资格的药店凭执业医师出具的处方按规定计量销售,处方保存2年备查,当然,一般医疗机构也可以处方使用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
    2023-04-12
    444人看过
  •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卫生部关于印发《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5〕4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加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保证患者正常医疗需求,防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试行)》,我部制定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一、为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开具、使用、保存管理,保证正常医疗需要,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定。二、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三、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附后)。病历由医疗机
    2023-06-05
    141人看过
  • 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如下: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医疗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2、医疗机构要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列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二条卫生部主管全国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2024-04-30
    363人看过
  • 贵阳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批发经营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依据及条件描述《反兴奋剂条例》第九条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批发企业,具备下列条件,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方可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一)有专门的管理人员;(二)有专储仓库或者专储药柜;(三)有专门的验收、检查、保管、销售和出入库登记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验收、检查、保管、销售和出入库登记记录应当保存至超过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有效期2年。二、办理材料序号材料名称材料要求材料来源法定依据及描述1书面申请?[示范文本下载]申请人准备好以下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申报时请带企业营业执照。提交原件一份。申请人自行提供《反兴奋剂条例》第九条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批发企业并通过GSP认证方可申请。2《药品经营许可证》?[示范文本下载]复印件1份,
    2023-12-12
    176人看过
  • 茂名茂南区药品零售企业申请经营医疗用毒性药品、罂粟壳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1)符合经营医疗用毒性药品和罂粟壳的法定条件;(2)具备能够确保医疗用毒性药品和罂粟壳经营安全的管理制度和相关储存条件。二、办理材料加盖申请人公章,并同时提供纸质版原件及电子文件。加盖申请人公章,并同时提供纸质版原件及电子文件。核对原件核对原件加盖申请人公章,并同时提供纸质版原件及电子文件。加盖申请人公章,并同时提供纸质版原件及电子文件。加盖申请人公章,并同时提供纸质版原件及电子文件。加盖申请人公章,并同时提供纸质版原件及电子文件。核对原件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根据办事需求在网上办事大厅找到相应事项提出申请,并上传电子化材料提交确认;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的,根据提示到窗口提交或邮寄纸质材料。(2)受理。部门收到网上申请后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出具电子《受理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出具
    2023-12-10
    115人看过
  • 麻醉药品邮寄审批
    委托许可范围: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寄证明审批许可对象:本辖区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教学科研单位。许可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54条、湘食药监发[2006]1号文件许可收费:不收费许可数量:无数量限制许可期限:即日(不含企业补充材料时间、听证时间)许可条件:1、申请人是本辖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定点生产企业;2、申请人是本辖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定点批发企业;3、申请人是本辖区取得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资格的医疗机构;4、申请人是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开展实验教学活动的教学科研单位。申请资料:1、申请书;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寄证明申请表(见附件);3、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4、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5、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经办人在复印件上签名);6、保
    2023-05-10
    205人看过
  • 惠州承印加工境外一般性出版物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1)申请人必须持有《印刷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有出版物印刷必要的设备;(2)申请人必须取得境外委托方的印刷委托书、委承印双方的印刷合同书和印件的著作权证明文件;(3)申请人承印的境外出版物不得含有以下内容:a)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c)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e)宣扬邪教、迷信的;f)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4)印刷的境外出版物必须全部运输出境,不得在境内发行、散发;(5)申办印件审核事项应先取得相关印件的《国外及港、澳、台出版物来(进)料加工任务批准书。(可以两项一并办理)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网上办
    2023-05-31
    327人看过
  • 黔西南州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办理前提
    一、办理条件依据及条件描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申请条件:(一)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储存条件;(二)有通过网络实施企业安全管理和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经营信息的能力;(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2年内没有违反有关禁毒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为;(四)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定点批发企业布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定点批发企业,还应当具有保证供应责任区域内医疗机构所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能力,并具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经营的管理制度。可以委托代理。二、法律依据1法定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第五十四条原文下载-->在线查看依据描述第五十四条邮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寄件人应当提交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准予邮寄证明。2法定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管理办法》第五条原文下载-->在线查看依据描述第
    2023-12-16
    186人看过
  • 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什么管理制度
    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许可和查验制度。我国法律规定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管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实行许可和查验制度。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实行许可制度。禁止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储存、提供、持有、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量刑标准为:(1)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的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麻醉药品单一公约》、《精神药物公约》和《禁止非法贩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都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的生产、
    2024-08-20
    215人看过
  • 湛江麻章区设立健身气功活动站点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1.健身气功活动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1)参加人数在200人以上的健身气功活动,除报体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外,还应当按照《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公安机关许可。2)由具有合法身份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3)所涉及的功法,必须是国家体育总局审定批准的健身气功功法。4)有与所开展活动相关的场所。5)有必要的资金和符合标准的设施、器材。6)有社会体育指导员和管理人员。7)有活动所在场所的管理者同意使用的证明。8)有相关的安全措施和卫生条件。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健身气功站点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1)应当经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级人民政府或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同意。2)小型、分散、就地、就近、自愿。3)布局合理,方便群众,便于管理。4)不妨碍社会治安、交通和生产、生活秩序。5)习练的功法为国家体育总局审定批准的健身气功功法。6)负责人具有合法身份。7)有社会体育
    2023-11-30
    38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6
      具有一定医疗技术条件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使用麻醉药品,须填报《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表》,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经同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发给《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医疗机构凭《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向麻醉药品经营单位采购麻醉药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有效期为三年,并留存二年备查,样式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
    •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与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区别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什么是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是指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个人,明知他人是吸毒者,而向其提供国家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行为。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由以下四个犯罪构成要件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吸毒者
    • 一类精神药品和二类精神药品的区别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3-29
      一类精神药品和二类精神药品的区别 精神药品的类别依据其产生的身体依赖性和对身体的危害程度划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精神药品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其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同麻醉药品管理,不能零售,只能在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的医疗机构由具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处方使用,第二类精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简介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11
      食品、食品添加剂、化妆品、油漆等非药品生产企业需要使用咖啡因作为原料的,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向定点批发企业或者定点生产企业购买。科学研究、教学单位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开展实验、教学活动的,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向定点批发企业或者定点生产企业购买。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标准品、对照品的,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
    • 精神药品的使用条件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1-30
      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