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承受与债权转让的概念辨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4 03:50:24 387 人看过

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全部或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而不改变债权关系的行为。债权转让条件: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的程序和程序。

汇票的具体概念是什么

1.英国票据法》对于汇票作出如下定义:汇票是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要求即期或定期或在将来可以确定的时间,为某人或其指定来人或执票来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支付命令。

2.汇票的必要项目

根据1930年法、德等30个国家签订的《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公约法》的规定,汇票必须具备下列几项内容,才能发生票据效力。写明其为“汇票”字样;无条件支付命令;付款人姓名或商号;出票人签名;出票日期和地点;付款地点;付款期限;一定金额;收款人姓名或商号。

3.汇票的种类

(1)按照出票人的不同,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银行汇票(BankersDraft)的出票人和付款人都是银行。银行汇票由银行签发后,交汇款人,由汇款人寄交国外收款人向付款行取款。此种汇款方式称为票汇,又称顺*法或汇付法。承办汇票银行在汇票签发后,必须将付款通知书(AdviceofDrawing)寄给国外付款行,以便付款行在收款人持汇票取款时核对,核对无误后付款。银行汇票多为光票,不附单据。商业汇票(TradeBill)的出票人是商号或个人,付款人可以是商号、个人,也可以是银行。在国际贸易结算中,出口商用逆汇法,或称出票法,向国外进口商收取货款时签发的汇票,即属商业汇票。商业汇票的出票人不必对付款人发送付款通知书,一般多为附有货运单据的汇票。

(2)按照付款期限的不同,汇票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即期汇票(SightBillorDemandDraft)是在提示或见票时立即付款的汇票。远期汇票(TimeBillorUsanceBill)是在一定期限或特定日期付款的汇票。

(3)按照有无附属单据的不同,汇票分为光票和跟单汇票光票(CleanBill)是不附带货运单据的汇票。光票的流通完全依靠当事人的信用,即完全看出票人、付款人或背书人的资信。信用好的当事人的汇票易于在市场上流通。银行汇票多是光票。跟单汇票(DocmentaryBill)是附带货运单据的汇票。跟单汇票除有当事人的信用外,还有物的保证。商业汇票一般多为跟单汇票。

(4)按照承兑人不同,汇票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BqnkersAccePtanceBill)是由银行承兑的远期汇票。商业承兑汇票(Trader、AccePtanceBill)是由商号或个人承兑的远期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是建立在银行信用基础上的,商业承兑汇票是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因此,银行承兑汇票信用程度高于商业承兑汇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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