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对外借款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3 14:01:51 297 人看过

在我国公司向外借款,需要经过股东或者董事会同意。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一、有限公司债务承担是否追到个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有独立财产权,公司债务一般由公司财产承担,但公司股东没有如实履行出资责任或者滥用权利侵害公司利益的,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06: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公司法如何规定公司对面借款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经过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同意,可以将公司的资金借贷给他人。《公司法》没有对借款直接规定,但可以根据第一百四十九条等法条间接作出法律解散。一、股东直接诉讼有何规定《公司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
    2023-03-14
    187人看过
  • 公司破产清算对外借款如何偿还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企业破产以后,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按照职工欠薪,欠缴税款和普通破产债权的顺序来清偿。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债务的,按比例分配。一、公司破产清算解散顺序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公司破产清算时,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破产清算需要缴纳增值税吗公司破产需要清算的,在缴纳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工资和社会费用
    2023-03-13
    271人看过
  • 借款公司是否应对法人以公司名义的借款负责?
    公司法人代表以公司名义借款的,公司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借款是法人代表个人使用的,公司可以向法人代表追偿。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个人借款公司担保起诉执行甲方(贷款人):身份证号码: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丙方(担保方):***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军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定本合同。第一条:乙方向甲方借款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用于_______________。),乙方委托丙方对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第二条: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月。借款的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条:借款利息在合同约
    2023-07-04
    437人看过
  • 公司法人代表借款欠条是属于公司借款还是个人借款?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十条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所为的职务行为,必须具备三个要件: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法人的经营活动;行为在客观上必须被认为属于执行职务;该行为与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职务有联系。三个要件缺一不可,否则不能视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而只能认为是其个人行为。一、法人代表的责任和义务(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
    2023-03-16
    349人看过
  • 公司对外担保 公司法
    公司以自己的名义,用自己的资产给自己做担保,这种情况很有利于公司获得融资,所以这种担保是有利的,但是如果以公司的名义,对外做担保,那么可能会对公司的资产造成影响,也会变相影响股东相应的利益。所以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担保规定了必须符合的条件。法律并不禁止公司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但是必须依据公司章程进行决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必须符合下面几点:1、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作出决议。2、不得突破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3、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决议,且在决议表决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需要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但要由公司章程的规定;而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法律特别规定必须经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不得对此作出相反的规定。未经股东会作出的关于为股东或实
    2023-03-06
    190人看过
  • 公司法中关于对外借款表决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对外借款表决的规定:除非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或者经股东(大)会的批准同意,公司的董事、经理不得擅自将公司资产借贷给他人。对于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全部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对于股份有限公司,需要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这是股东大会一般决议。公司法二分之一表决权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不是人数上的多少股东,而是要看股权份额的,就是占有50%以上的股权的股东同意通过即可。这个不是固定一定要有多少人,一定有谁,只要是加起来同意的股权比例超过总体的50%就可以了。股东表决权是在股份公司中,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对公司事务进行表决的权力。股东表决权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股票的种类和数量。普通股一般每股代表一票。优先股有优先取得股息和分得剩余财产的权利,但这部分股东在股东大会上一般没有表决权,或者要受到种种限制;但是若优先股的股息被拖欠,这部分股东通常具有表决权。表决权可以由股
    2023-07-08
    156人看过
  • 公司法对企业借款的规定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经过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同意,可以将公司的资金借贷给他人。《公司法》没有对借款直接规定,但可以根据第一百四十九条等法条间接作出法律解散。一、公司法中股东的权利(一)股东身份权《公司法》第31条、第3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证明书编号。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但是,未经工商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因此,股东应当重视股东名册的登记和工商登记,这些是主张股东权利的直接证据。(二)参与重大决策权《公司法》第37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有权决定公
    2023-03-06
    140人看过
  • 对外代表公司要有怎样的条件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企业法A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法定代表人的职权,有的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有的是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具体说来,法定代表人的职权有:(1)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签署法律性文件资料。例如,在办理公司重大事项,为代理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2023-04-02
    492人看过
  • 公司对公司借款要交税吗
    一、借款借款是指企业或个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还分为长期和短期借款。长期借款是指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借款。中国股份制企业的长期借款主要是向金融机构借人的各项长期性借款,如从各专业银行、商业银行取得的贷款;除此之外,还包括向财务公司、投资公司等金融企业借入的款项。二、公司对公司借款要交税吗属于贷款服务,适用税率为6%。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
    2023-02-11
    242人看过
  • 公司与公司的借款要打借条吗
    私人向公司借款,无论是否为法人,都应有正当理由和按时归还。如果法人或者股东借款长期不还,就有抽逃注册资金的嫌疑。国家税务总局曾经发文规定:“个人投资者在纳税年度内从其投资企业贷款,纳税年度终止后既不归还也不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由此可见,虽然往往公司法人是作为公司的老板,但公司却不是老板的小金库。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具有独立主体资格,根据资本维持和不变的原则,法人如果是公司投资者,不能向公司长期借款而不归还,否则就可能构成抽逃公司资金,造成公司与个人的人格混同,但如果是临时贷款、利润分配等特殊情况,法律并不完全禁止,但建议法人向公司借款,需按照公司的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并依法做账。一、国有独资企业的特征(1)全部资本由国家投入。公司的财产权源于国家对投资财产的所有权。国有独资公司是一种国有企业。
    2023-03-04
    391人看过
  • 法人向公司借款借条是否有效
    出借人为公司法人的借贷合同有效。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企业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出借人、企业或者其股东能够证明所借款项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请求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民间借贷中有哪些风险1、债务人信用的风险关于债务人的身份问题,有两点值得注意:(1)债权人应当审查债务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借条。如果债务人将事先写好的借条交给债权人的话,就不排除该借条中债务人的签名系由他人代签的可能。(2)如果借款人同时又是某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话,债权人一定要明确债务人是该借款人本人还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业。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业从事包括付款在内的民事行为的。如果债权人不对债务人的身份加以明确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借款人身份混同的情形。2、借款用途的风险在民间借贷中要注意恶意借贷的问
    2023-03-14
    64人看过
  • 股东借公司款用于对外投资允许吗?
    一、股东借公司款用于对外投资允许吗?1、股东如果可以从公司借款,那么股东可以将借到的资金用于对外投资。《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2、一般情况下,如果是经常从事或长期从事对外投资业务,需要办理经营范围的变更。但需要注意的是,企业的借款利息在税前扣除时会受到债资比的限制,对于非金融企业,比例为2:1。对于金融企业比例为5:1.二、股东直接诉讼和股东代表诉讼有什么区别?股东直接诉讼和股东代表诉讼的区别只要体现在起诉讼的原因和目的不同、诉权不同、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不同、对原告资格的要求不同、提起诉讼的程序要求不同、以及诉讼所得赔偿的归属不同等。1、依据不同公司股东的权利按其行使目的可分为共益权与自益权两种类型。前者依据是共益权,后者依据的是自益权。在股东代表的诉讼中,原告既是股东,又是公司的代表人;在直接诉讼中,原告仅以受害的股东身份提
    2024-01-15
    433人看过
  • 公对公借款还款后借条如何处理?
    一、公对公借款还款后借条如何处理?公对公借款还款后借条一般情况下会销毁,公司的财务借款还款后借条财务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一)现金还款处理:1、企业收到个人以现金方式还款的,企业应该对个人开具收据,收据需要注明入账日期、付款人、金额、收款事由及收款方式等信息。2、将收据的“交付款单位”联交给付款人。注意:“借款单”做为会计的原始凭证,将不再退还借款人。3、以“代收款凭单”做为会计原始凭证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入账,冲减借款人的借款。4、会计分录如下:借:现金贷:其他应收款——借款人(二)取得发票报销处理(第一种方式):1、个人取得发票后填写“费用报销单”,经企业各级领导审批后,前往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2、财务部根据“费用报销单”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入账,并根据报销金额支付借款人现金。3、然后以现金还款方式归还借款(参考一、现金还款处理)。4、会计分录如下:报销时:借:费用应归属的会计科目(如:管
    2023-06-16
    406人看过
  • 股东对公司的借款
    第一如果借款股东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我国法律禁止企业之间的借贷,企业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相互之间可以拆借资金。因此,如果法人股东是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向公司借款的,该借款行为合法有效。第二种情形是自然人股东。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并未禁止自然人股东向其所投资的公司借款,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个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是持肯定态度的,是受法律保护的,因此自然人股东向公司借款的行为应当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如果该自然人股东同时具有董事或高管资格的,则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禁止公司向其提供借款。一、对股东资格要求是什么1、对投资主体的限制。《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是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强调股东的唯一性。自然人股东应当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至于法人股东,《公司法》并没有特别限制,可以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
    2023-03-05
    459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公司法对外借款的表决的规定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1-12
      1、公司法对外借款表决的规定:除非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或者经股东(大)会的批准同意,公司的董事、经理不得擅自将公司资产借贷给他人。对于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全部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对于股份有限公司,需要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这是股东大会一般决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公司没有决议对外借款怎么办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29
      公司不能对外借款,这会扰乱国家金融秩序。但可以投资,如果是公司向自己的股东借款的话,是可以的,没什么特殊规定,注意出具相应借款手续,且款项支付最好通过银行转账能确认真实性就可以了。
    • 对外投资公司借款利息怎么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16
      如果是金融类企业,那这利息作为营业收入核算会计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利息收入 如果你们是非金融企业,那这利息可以直接冲减财务费用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如果是非金融机构自有资金外借,一般通过其他业务收入核算;如果是贷款,可以冲减利息支出,记入财务费用。
    • 公司对外出资设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10
      不能。因为分公司已经属于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成立自己的分公司或子公司。但如果是子公司,是可以设立分公司的,因为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违反公司章程还公然借款了,股东违反公司章程对外借款怎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7-14
      新《公司法》第十六条对公司和债权人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该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违法行为,违反《公司法》。公司法规定,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