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意思是不认为是犯罪不起诉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具有以下三种情形:
1、法定不起诉
法定不起诉又称绝对不起诉,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2、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是指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证据不足不起诉是指对于经过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于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且没有退回补充侦查必要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未遂或者中止的,可不认为是犯罪。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自己家庭或者近亲属财物,或者盗窃其他亲属财物但其他亲属要求不予追究的,可不按犯罪处理。盗窃犯罪属于刑法规制范畴,不属于民事行为可以私法自治。即使被害人书面谅解,检察机关也要提起公诉,移送法院定罪量刑。但是盗窃罪也有不起诉的情形,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起诉:(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犯罪嫌疑人死亡的;(五)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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