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客观方面是表现为在执行生效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失职罪的判刑标准如何确定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失职罪既遂判多长时间
行为人犯执行裁定失职罪的,一般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233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客观行为的判定是怎样的
89人看过
-
判决与裁定滥用职权罪要件:执行过程
126人看过
-
执行裁定滥用职权罪 释义
66人看过
-
分析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的典型案例
95人看过
-
刑法第399条第4款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163人看过
所谓执行措施,是指执行机关所采用的具体执行手段与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冻结。 2、划拨。 3、扣留、提取。 4、强制交付。 5、强制迁出或强制退出。 6、强行拆除。 7、强行销毁。 8、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和收购。... 更多>
-
玩忽职守罪与滥用职权罪的界定?客观方面有什么不同?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1从客观行为上来看:滥用职权的行为应该包括: 1.故意不正当地行使自己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对有关事项作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决定或处理。 2.超越职务权限,处理了其无权处理的事项。 3.故意不履行自己的职责,即表现为职务上的不作为。 4.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不正确的行使职责。而玩忽职守,是指行为人应当履行且有条件、有能力履行,但违背职责没有履行,其中包括擅离职守行为;不正确履行,实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
-
如何理解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客观方面的行为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23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时间从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时起算。自判决、裁定生效至被控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立案审理期间,行为人在任何时间点有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能力的,均可以认定有能力执行,而非限于执行期间或刑事案件审理期间。
-
滥用职权罪客观行为的判定是如何的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7滥用职权,是指不法行使职务上的权限的行为,即就形式上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职务权限的事项,以不当目的或者以不法方法,实施违反职务行为宗旨的活动。 根据《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对滥用职权立案标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3)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
-
-
滥用职权罪非正常执行判决裁定了怎么处罚青海在线咨询 2023-08-12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的处罚: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