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1:55:29 407 人看过

发生债务关系时,一般是需要担保的,有了担保才使得债务关系有了保障。在法律上有担保物权,这时为了确保债务实现而设立的权益。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应该按照其约定执行。

一、担保人取消担保如何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担保合同。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第三人(担保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实现;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二、担保人做出被告人要怎么自保

担保人被起诉,自保方式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债权人的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已实现、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抵押权人未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等。《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第四百一十一条规定,依据本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设定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一)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未实现;(二)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四)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三、债权担保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债权担保合同有以下特征:

1、从属性,即债权担保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随主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范围限定,即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

3、债权担保合同的其他特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15: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担保物权相关文章
  • 抵押物担保范围的约定,抵押物担保的限制条件
    一、抵押物担保范围的约定抵押担保的范围约定是指担保责任的范围。法定的抵押担保责任的范围是,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主要是包括对抵押物的估价费、拍卖费及诉讼费等费用。当事人可以根据主合同的情况自行约定抵押担保责任的范围,当事人约定的担保责任可以小于或者等于主合同的债务,但不得高于主合同的债务。违约责任的承担应当以弥补债权人的损失为限,债权人原则上不能要求超过主合同得到履行应当得到的利益。二、抵押物担保的限制条件可以抵押的财产必须具备以下几个限制条件:1.抵押人对抵押物必须有处分权。2.抵押物必须是法律允许转让的。3.抵押物价值应与所担保的债权金额一致。4.用作抵押物的财产原则上应便于管理和实施,原则上应是不动产,也包括生产设备、日用生活品、交通运输工具等一切有价值的动产。在这种情况下,抵押人不但可以占有抵押财产,而且还可以处分抵押财产,抵押的设立并不
    2023-05-06
    366人看过
  • 纳税担保范围不包括
    对于纳税担保范围不包括的回答,参见如下。纳税担保是现代各国所普遍采用的适用于税收法律中的一项制度。它是指经税务机关同意或确认,纳税人或其他自然人、法人、经济组织以保证、抵押、质押的方式,为纳税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及滞纳金提供担保的行为。1、纳税担保的范围纳税担保范围包括税款、滞纳金和实现税款、滞纳金的费用。费用包括抵押、质押登记费用,质押保管费用,以及保管、拍卖、变卖担保财产等相关费用支出。用于纳税担保的财产、权利的价值不得低于应当缴纳的税款、滞纳金,并考虑相关的费用。纳税担保的财产价值不足以抵缴税款、滞纳金的,税务机关应当向提供担保的纳税人或纳税担保人继续追缴。2、纳税担保的形式(1)纳税人提供的并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认可的纳税担保人作纳税担保,纳税担保人必须是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认可的,在中国境内具有纳税担保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不能作为纳税担保人;(2)纳税人以其所拥有的
    2023-03-02
    325人看过
  • 担保人是否约定另外的违约责任
    担保是属于民事活动,所以担保是否要约定另外的违约责任,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三百八十七条【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和反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一、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什么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2、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
    2023-04-10
    178人看过
  • 保证担保的范围是什么,保证物权是担保物权吗
    一、保证担保的范围是什么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的全部、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1.主债权的全部。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2.利息。利息有法定和约定两种。3.违约金,只有因主债权所生之违约金才能予以保证担保。4.损害赔偿,由主债而生的损害赔偿之债属于保证范围。5.实现债权的费用。二、保证物权是担保物权吗担保物权是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因而并不是担保物权。担保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保证债权是指设定了保证担保,债权人可依法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一种债权。另外,保证和担保物权是两种不同的担保方式,保证属于人的担保范畴,而担保物权属于物的担保范畴。三、保证与担保是怎样的关系保证与担保的关系如下:1.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债务人自己提供的物的担保
    2023-05-03
    117人看过
  • 民法典担保物权随主债权转移吗,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
    一、民法典担保物权随主债权转移吗民法典规定,债权转让后,债权的从权利一并转让,而担保物权是属于主债权的从权利,所以担保物权一并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转让时从权利一并变动】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二、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1、主债权及其利息;主债权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因债的法律关系所发生的原本债权,例如金钱债权、交付货物的债权或者提供劳务的债
    2023-04-19
    222人看过
  • 质押担保包括哪些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一般情况下包括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主债权及利息等。但若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一、作为担保人我们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一般保证就是当借款人没有能力偿还债务时,由担保人承担债务。这种情况需要经过审判或者仲裁,借款人经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还款,由担保人代为还款。连带责任保证一旦借款人到了约定的还款期限还没按时还款,出借人既可要求借款人还钱,也可以要求担保人还钱。担保人代为偿还欠款后,有权向借款人追偿。无论是一般担保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进行等额的追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二、当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1、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
    2023-03-24
    163人看过
  • 担保人的担保范围能有多大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条: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协商订立最高额保证的合同,约定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保证。保证担保的范围就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请求保证人代为履行或负连带责任以及申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的范围。主要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1、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分为全部和部分两种。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完全与债成立时确定的债务人之责任范围一致。2、包括如下内容:主债权的全部。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利息。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一、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有哪些1、必须是就主债权所应付的违约金,才能予以保证担保。违约金虽说具有从属性,但有一定的独立性,需在主债权之外另定违约金合同或者另立独立的条款,因此,在适用保证时,与约定利息一样,
    2023-02-26
    219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的担保保障范围包括什么?
    民法典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哪些: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民法典》规定的保证方式可以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民法典的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有什么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范围】保
    2023-07-01
    312人看过
  • 担保范围约定不明确
    保证担保的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虽有约定但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保证人应该就主债权的全部及其利息、主债务人因违约应支付的违约金、主债务人违约造成主债权人损害的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于担保责任范围约定不明的,担保人应当对全部债权承担责任,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可见,再担保范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法律的规定对于债权人是有利的,也是合理的。首先,无论是设立担保物权还是保证,目的
    2023-06-14
    314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什么
    一、什么情况下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在以下的情况下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担保的初衷是为了保证债权人债权的顺利实现,但是如果作为担保关系中的当事人不注意把握风险的规避,也可能会招致很多的麻烦。二、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什么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1.主债权的全部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2.利息利息有法定和约定两种:法定利息,如迟延履行所生之利息(迟延利息),本来就是由主债权派生的,应属保证之列无疑;而约定利息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利息,虽也是从属于主债权的,但只有在保证合中加以约定的,才可计入保证担保的范围。3.违约金只有因主债权所生之违约金才能予以保证担保。4.损害赔偿由主债而生的损害赔偿之债属于保证范围。5.实现债权的费用如代理费用、
    2023-05-06
    57人看过
  • 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什么范围
    构成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条件:1、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的买卖合同;2、买受人不知道权利瑕疵的存在;3、标的物交付时,权利瑕疵仍未消除。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二条规定,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对该标的物不享有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六百一十三条规定,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的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出卖人不承担前条规定的义务。第六百一十四条规定,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对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是出卖人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权利瑕疵担保责任之历史的考察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源于罗马法上的正当权利担保之诉。早在罗马法的古代时期,要式买卖的买受人就已受到一种特别的保护:要式买卖的出卖人向买受人负担使后者取得所有权的担保义务。在罗马法要式买卖时期,如果要式买卖的出卖人并非是正当的权利人,由于罗马法并不承认善意取得制度,所以买受人就不能确定的取
    2023-08-07
    486人看过
  • 公务员提供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规定,公务员提供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一、担保的业务范围包括: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2、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3、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4、留置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二、担保生效时间包括
    2023-06-26
    382人看过
  • 担保人的担保范围能否超出主债权
    一、担保人的担保范围能否超出主债权1、一般情况下,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不会超过债务人的债务的范围。但在债权人与担保人对担保的范围另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当从其约定。也就是说,在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担保人的担保范围可以超过主债务的范围。2、另外,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贷款方仅仅向法院提供借条,而不能提供相关的付款凭证,是存在一定法律风险的,尤其是在所涉款项额度较大的情况下,妥善保存相关的付款凭证就显得尤为重要。二、抵押担保范围1、主债权。主债权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因债的法律关系所发生的原本债权,例如金钱债权、交付货物的债权或者提供劳务的债权。主债权是相对于利息和其他附随债权而言。不包括利息以及其他因主债权而产生的附随债权。2、利息。利息指实现担保物权时主债权所应产生的一切收益。一般来说,金钱债权都有利息,因此其当然也在担保范围内。利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自己约定,但当事人不能违反法律规定
    2023-06-05
    51人看过
  • 保管合同自什么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保管合同自什么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定义】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二、保管合同违约责任是什么保管合同违约责任是支付违约金或者是采取补救措施,以及继续履行合同等。一般说来,违约行为从属于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就包括民事违约和民事侵权两类。买卖合同是对缔约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任何一方违反了合同义务;就应承担违约的法律后果,受损方有权提出损害补偿要求。但是,各国的法律或国际组织的文件对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对该后果的处理有不同的规定和解释。三、保管合同可以撤销吗可以。保管合同中,寄存人享有任意解除权;没有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合同
    2023-05-03
    263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担保物权,是指债权人所享有的为确保债权实现,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所有的物或者权利之上设定的,就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优先受偿的他物权。 担保物权的基本性质仍属对担保物的支配权,而不是请求权;担保物权所具有... 更多>

    #担保物权
    相关咨询
    • 当事人关于担保的范围有没有约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24
      依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保证担保的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虽有约定但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保证人应该就主债权的全部及其利息、主债务人因违约应支付的违约金、主债务人违约造成主债权人损害的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保证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保证范围就是保证债务的内容,保证债务的最大范围是与主债务的范围一致的,主债权人不得就与主债务没有联系的债务人的
    • 担保合同中的担保人包括的范围如何确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1-24
      如何确定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担保范围。 首先,在最高额保证中,保证人以自身的担保能力为限,为自身限定一个担保最高额,应当是保证人明确所能承受的一个数额,即最高保证额。如果此额仅为所保证的本金,那么对于保证人而言,他所有可能负担的债权仍然是一个未知数,这个数额也极有可能会超过保证人承受之范围;对于债权人而言,保证债权的范围超过保证人承受范围,其将丧失超过部分债权的追偿。因而,最高额保证合同中
    • 当事人可以约定质押担保的范围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1-14
      1、质押担保的范围,是指出质人所承担的质押担保责任的范围。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2、质押担保的范围,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应当适用民法典关于法定质押担保的范围。当事人约定质押担保的范围的,可以小于法定担保范围,也可以不限于法定担保范围,只要约定的质押担保范围不超过主债务范围,而又不违反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
    • 纳税担保范围包括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3
      纳税担保范围包括税款、滞纳金和实现税款、滞纳金的费用。费用包括抵押、质押登记费用,质押保管费用,以及保管、拍卖、变卖担保财产等相关费用支出。
    •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和实现担保费用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1
      包括实现担保的费用。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可以按照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