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退职工的工伤由谁负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9:40:19 492 人看过

刘某原是某造纸厂的叉车司机,2004年5月刘某因单位经济效益不好办了内退手续。内退后刘某经朋友介绍到某印刷厂开叉车,2004年12月5日刘某在一次运送纸张过程中不慎从车上跌落,造成腿部受伤。刘某要求印刷厂给予工伤待遇,但印刷厂认为刘某不是该厂职工,劳动关系在造纸厂应由造纸厂承担。刘某又找到造纸厂要求工伤待遇,造纸厂认为刘某工伤发生在印刷厂,应由印刷厂负责。

此案件主要涉及到工伤认定必备条件的审查上。一种意见认为刘某的受伤应该由造纸厂承担工伤待遇,因为,刘某外出打工期间与造纸厂保持着劳动关系,刘某还是造纸厂的职工,与印刷厂不存在劳动关系,依据有关规定,工伤待遇由存在劳动关系的一方承担。另一种意见认为刘某与印刷厂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刘某作为印刷厂的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印刷厂应该承担刘某的工伤待遇。刘某经朋友介绍到印刷厂从事叉车工作,实际上已经与该厂建立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即事实劳动关系,工伤待遇应该由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印刷厂承担。第三种意见认为刘某与印刷厂实际上存在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因为刘某是造纸厂内退职工,与造纸厂存在劳动关系,刘某经朋友介绍到印刷厂从事叉车工作,只能是与印刷厂建立临时劳务关系,刘某受伤应该由印刷厂按照有关民事赔偿原则予以赔偿,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显然,刘某与造纸厂存在劳动关系,是该厂的一名内退职工,与印刷厂只是雇用关系,劳务关系。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刘某是在印刷厂雇用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可向印刷厂申请民事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2: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工人遭受工伤,工伤赔偿由谁来负责?
    该文章讲述了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工人受伤时,可以找承包商、挂靠的建筑公司或发包人要求赔偿。但是,如果发包人明知或应知道承包商没有施工资质却仍然允许或默许其承担建筑工程的情况下,发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发包人在选择承包商时应该认真审查其资质。如果发生事故,应及时委托建筑工程律师协助处理,积极收集相关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索偿。发包人明知或应知道承包商没有施工资质,却仍然允许或默许其承担建筑工程的,如果工人受伤,发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且在承包商无法赔偿时,发包人应承担工人的损失。但是如果发包人将建筑工程发包给有资质的的建筑公司的,那么在发生工人受伤的事情时,一般都与发包人无关了。总之,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要是工人受伤的,都可以找包工头、其挂靠的建筑公司、发包人要求赔偿。如果协商不成或无人赔偿的,就应该及时委托建筑工程律师协助处理,积极收集相关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索偿。 发 包 人 明
    2023-09-27
    347人看过
  • 工伤赔偿是由谁负责,试用期职工有工伤待遇吗
    一、工伤赔偿是由谁负责?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当职工遭到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以下项目:(1)工伤医疗费;(2)辅助器具配置费;(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伤残津贴;(5)生活护理费;(6)丧葬补助金;(7)供养亲属抚恤金;(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9)康复性治疗费用;(10)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等;(1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劳动能力鉴定费;2、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工伤的职工一定的补偿金:(1)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住院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经批准转诊转院去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
    2023-06-02
    175人看过
  • 个人承包工伤怎么算?工伤由谁负责
    一、个人承包工伤怎么算?《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也明确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发包方应对受伤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这是毫无疑问的有充分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待遇赔偿责任还是人身损失赔偿责任?有关规定似乎没有明确,这实际上影响着争议解决的程序和标准。如果是工伤保险待遇赔偿责任,那么劳动者应当先申请认定工伤、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仲裁和诉讼索赔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标准为《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如果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则劳动者进行法医鉴定,然后直接提起诉讼要求赔偿,赔偿标准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工伤由谁负责发包方将工程(业务)发包给自然人的行为违法,不符合国家关于发包的规定,自然人不具有承包工程(业务)的主体资质,也就是说,法律上并不认可这样的承包关系。对于个人承包经营
    2023-03-24
    349人看过
  • 职工伤残评定机构由谁来进行负责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是由《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职工初次伤残鉴定由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再次鉴定由省、直辖市、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机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选择具有法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所进行,不能协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二、工伤鉴定赔偿款怎么算?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
    2023-06-28
    249人看过
  • 装卸工受伤,应由谁来负责?
    装卸工受伤应按照以下原则确定负责人:1、如果雇主是个人或没有法人资格的组织,或者虽然有法人资格,但与装卸工形成临时劳动关系,则双方形成一般雇佣关系,雇员在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雇主应承担责任,也按照人身伤害赔偿标准承担赔偿责任;2、用人单位具有法人主体资格的,与装卸工形成劳动关系,或者用人单位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附属有资质的单位,聘请装卸工工作。装卸工因工受伤的,用人单位或者附属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伤待遇标准承担装卸工的工伤保险赔偿责任;3、装卸工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不符合中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情况的,装卸工只能自行负责。侵权物有安全隐患的,其管理人或者所有人有义务在管理过失范围内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雇装卸队装卸工受伤谁负责装卸工为临时上车装货的人员,不是乘坐车辆的人员,也不是驾驶人员,因而不属于车上人员。其在车辆使用过程中从车上摔下受伤,应认定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
    2023-07-04
    52人看过
  • 合同期内施工应该由谁负责
    施工合同超过合同工期,如果是发包方的原因,由发包方承担延期责任。如果是因为施工方的原因,由施工方负责。因为不可抗力的因素,比如停电、政府原因或者天气原因导致的施工无法继续,由此产生的延期不应当由施工方负责,发包人不得据此要求施工方承担赔偿责任。一、工程退场清算标准无论是主动中途退场,还是被要求中途退场,施工企业均需谨慎对待。除双方对已完工程量达成一致外,施工企业将来要主张已完部分工程的工程款,就必须证明已完工程量,这是首要问题。此外应该注意:1、对已完各专业工程量进行核定计算,(建设单位,监理,及施工方负责人)参加共同确认,便于结算;2、现场工程技术资料整理.(包括设计变更,技术经济签证等)3、进场工程材料盘点.4、依照施工合同申请与建设单位结算.5、确认材料供应商,清分包商等费用结算.6、如因建设单位对施工方提出的相关结算文件不执行应将结算文件委托公证处公证再次申请结算,若仍不能及时结算
    2023-03-07
    449人看过
  • 由谁负责工伤伤残等级鉴定费
    经工伤认定为工伤的,工伤伤残的鉴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其他。一、工伤赔偿金是单位出还是保险出应当由保险公司支付。【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
    2023-03-05
    424人看过
  • 人事员工失职该由谁来负责
    可以由当事员工负责赔偿,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2023-04-21
    141人看过
  • 工伤认定是由公司谁负责报
    工伤认定,可由公司提出,也可由工会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提出。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是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享有工伤保险待遇以及发生争议获得法律救济的前提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本人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二、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三、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四、当地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2023-02-25
    355人看过
  • 没有参保的职工在工伤后应该需要由谁来负责
    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一、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金额根据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有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成都市赔偿金额时,应了解相关数据,从而确定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指工伤职工及其亲属应当享有的赔偿项目和标准。用人单位职工在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伤保险待遇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支付费用。二、没有工伤保险死亡的如何赔偿没有工伤保险死亡的,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2023-06-28
    177人看过
  • 没有劳务合同的工伤由谁负责?
    可以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你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一、工伤认定单位不盖章是否受影响?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用人单位不盖章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
    2023-04-10
    126人看过
  • 工伤赔偿金的支付应由谁负责?
    工伤赔偿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的补偿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赔偿金的前提是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当职工受到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等。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保险的,应当自己承担。工伤赔偿金和赔偿金的基准是什么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赔偿金没有支付标准现在,而经济补偿有以下限制: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
    2023-07-01
    378人看过
  • 公司注销后,工伤责任由谁负责?
    公司注销工伤人员待遇一般还是由原单位来进行处理,但只要在注销了之后向保险部门提供了相关的证明,那么后续发生的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工伤保险待遇,继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公司注销后法人还承担法律责任吗?不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司解散后,股东应当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完毕并办理注销登记后,公司归于消灭。由于经合法清算后的公司剩余财产,由股东依法进行分配后归股东所有。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条:第三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2023-07-03
    342人看过
  • 工伤二级伤残停工期间误工费由谁负责?
    工伤期间、误工费由所在单位负责。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满一年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可以扣绩效么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奖金、绩效工资等浮动部分就没有了,因为这些是按工作的实际情况来计发的。没有工作,自然就没有这部分钱了。但各地都有自己的做法,不尽相同。因工伤而没有上班单位是有权不发绩效奖金,在这时候受伤的劳动者可以通过误工费等来要求弥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
    2023-03-07
    254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退休职工发生工伤应该由谁的责任负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7-12
      视其是否领取了城镇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对于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 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2、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
    • 职工工伤产生的损失,由谁负责赔偿?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22
      1、职工发生工伤的,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产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承担,工资由用人单位,如果没有工伤保险的话,工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的。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
    • 工伤医疗费用由谁来负责,工伤职工的负担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24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
    • 自然人招用的职工受伤由谁负责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1
      自然人招用的职工受伤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 在工厂中因职误伤应由谁负责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8
      1.工作时受伤属于工伤2.工伤由工伤保险进行理赔3.未购买工伤保险,由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