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环保局行政审批项目
(项目名称)拆除防治污染设施的审批
1、设定法律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四条。
2、办理机构和办理岗位及责任:
行政审批大厅环保窗口。
①、公示责任。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②、解释、说明、允许更正责任。
(1)申请人要求对公示内容进行说明解释的,工作人员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2)申请材料存在当场更正的错误,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③、告知责任。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④、审查受理责任。申请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本行政机关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3、办理前置条件:
关闭、闲置、拆除污染防治设施后,其污染物通过其他设施治理可以达到排放标准的,才能关闭、闲置、拆除。
4、办理程序:
受理核准(调查核实)公示决定送达
5、收费标准和使用票据名称
不收费
6、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7、办理地点:
行政审批大厅。
8、格式文本:
新乡市环保局行政审批项目
(项目名称)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
1、设定法律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四十九条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七条第二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2、办理机构和办理岗位及责任
行政审批大厅。
①、公示责任。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②、解释、说明、允许更正责任。(1)申请人要求对公示内容进行说明解释的,工作人员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2)申请材料存在当场更正的错误,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③、告知责任。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④、审查受理责任。申请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本行政机关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3、办理前置条件:
①、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
②、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③、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④、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其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医疗废物处置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⑤、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
⑥、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⑦、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
4、办理程序:
5、收费标准和使用票据名称
不收费
6、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申请单位的经营设施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颁发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过程中依法需要听证、监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所述的20个工作日内。
7、办理地点:
行政审批大厅
8、格式文本
新乡市环保局行政审批项目
(项目名称)废物进口许可
1、设定法律政策依据:
《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
第八条列入附件一的任何废物,必须经国家环境保护局审查批准,才可进口。
凡未列入本规定附件一的所有废物,禁止进口。
2、办理机构和办理岗位及责任
行政审批大厅。
3、办理前置条件:
①、申请进口废物作原料利用的单位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并具有利用进口废物的能力和相应的污染防治设备。
②、申请进口的废物已被列入《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
4、办理程序:
受理签署审查意见上报省环保局
5、收费标准和使用票据名称
不收费
6、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7、办理地点:
行政审批大厅
8、格式文本
-
德庆县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办理是什么时限
337人看过
-
水污染防治法中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257人看过
-
肇庆市鼎湖区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办理在哪个地址
420人看过
-
臭氧污染防治措施
368人看过
-
清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办理需要什么程序
425人看过
-
深圳市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办法
63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
船舶无防治污染设施、器材的,如何处罚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6违反本规定,船舶、港口、码头和装卸站未配备防治污染设施、设备、器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予以警告,或者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配备的防治污染设施、设备、器材数量不能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有关标准以及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要求的;(二)配备的防治污染设施、设备、器材技术性能不能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有关标准以及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要求的。第五十二条违反本规
-
水污染防治法是怎么实施的?陕西在线咨询 2023-11-3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是2000年3月20日由时任总理发布的一部关于水污染治理的文件。该文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详细写明了关于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防止地表水污染、防止地下水污染等多方面的规定。
-
大气污染防治治理措施有哪些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02一、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①改革能源结构,采用无污染能源(如太阳能、风力、水力)和低污染能源(如天然气、沼气、酒精)。②对燃料进行预处理(如燃料脱硫、煤的液化和气化),以减少燃烧时产生污染大气的物质。③改进燃烧装置和燃烧技术(如改革炉灶、采用沸腾炉燃烧等)以提高燃烧效率和降低有害气体排放量。④采用无污染或低污染的工业生产工艺(如不用和少用易引起污染的原料,采用闭路循环工艺等)。⑤节约能源和开展资源综合
-
环境污染有什么防治措施青海在线咨询 2024-08-25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 1、清洁生产 清洁生产首先是使用低杂质的无毒或低毒的原材料,改革生产工艺或更新设备,研究和开发无公害、少污染的生产技术,发展绿色产品,减少单位产出的废弃物排出量。宏观调控产业结构,对消耗高、效益低、污染重的工业企业采取关、停、并、转、迁等调整措施。研制和使用能耗低或采用清洁能源的交通运输工具,逐步淘汰和限制使用落后的交通运输工具。 2、合理利用能源与资源 (1)加强工业生产管
-
关于水污染防治法和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关系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9(或由于人为的因素,预防不利。环境污染指自然的或人为的向环境中添加某种物质而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而产生危害的行为。针对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办理中的取证难都是为了保护环境而设的法律,环境受到有害物质的污染:资源短缺,环境素质下降。由于人们对工业高度发达的负面影响预料不够,最高人民法院,导致了全球性的三大危机、环境污染、鉴定难,致使一人以上重伤或者三人以上轻伤即构成“严重污染环境”。根据《解释》、认定难等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