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确认纠纷的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19:15:22 220 人看过

一、物权确认纠纷的内容

(一)物权确认纠纷的定义

物权确认纠纷是指就物权的成立、内容及物权的归属而产生的纠纷。在诉讼上称为确认之诉。

(二)物权确认纠纷的种类

物权确认包括所有权确认之诉、用益物权确认之诉、还有担保物权之诉。

1、所有权确认之诉是指就所有权的成立、内容及归属所产生的民事纠纷。

2、用益物权权确认之诉是指就用益物权的成立、内容及归属所产生的民事纠纷。

3、担保物权确认之诉是指就担保物权的成立、内容、归属及效力顺序等所产生的民事纠纷。

(三)物权确认纠纷的适用范围

适用本案由应当特别注意的是: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对于土地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有争议的,应当由行政机关确认,而不是通过诉讼解决。因此适用物权确认纠纷案由的,主要是由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确认之外的物权的确认纠纷,多数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纠纷,也包括土地之外的动产所有权和建筑物所有权的确认纠纷。所以房屋所有权的确权可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解决。

(四)相关规定

《民法典》第234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二、物权确认纠纷的概念

物权确认纠纷,是指就物权的成立、内容及物权的归属而产生的纠纷,在诉讼上称为确认之诉。确认之诉按照法律的规定,只能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并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同时,确认之诉是进行其他相关诉讼的前提,在诉讼标的的成立、内容及物权的归属未得到确定前,其他相关诉讼无从进行。物权确认之诉包括所有权确认之诉、用益物权确认之诉和担保物权确认之诉。

适用物权确认纠纷案由的,主要是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确认之外的物权确认纠纷,多数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纠纷,也包括土地之外的动产所有权和建筑物所有权的确认纠纷。但是我们应当特别注意的是: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对于土地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有争议的,应当由行政机关确认,而不是通过诉讼解决。

三、物权确认纠纷的适用范围

适用本案由应当特别注意的是: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对于土地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有争议的,应当由行政机关确认,而不是通过诉讼解决。

因此适用物权确认纠纷案由的,主要是由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确认之外的物权的确认纠纷,多数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纠纷,也包括土地之外的动产所有权和建筑物所有权的确认纠纷。所以房屋所有权的确权可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解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4: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用益物权相关文章
  •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内容不符的效力是什么?
    一、确认合同效力纠纷内容不符的效力是什么?一般来说,只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并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的,该赔偿协议应该就是有效的。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议应为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二、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1)合同的基本条款要具备,尤其是交易的内容、履行方式和期限、违约责任要约定清楚。(2)查阅国家对该交易有无特别规定,目的在于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合法有效。(3)向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顾问咨询相关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了解业务发生纠纷的概率和纠纷的起因、种类,以便在订立合同时尽可能避免同样缺憾的发生。(4)可能的话,通过行政机关的公证、律
    2023-04-17
    415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纠纷与物权确认纠纷怎么解决?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实践中,有观点认为,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未经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就不能取得及享有不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争议涉及登记就应通过行政诉讼解决。一是在案件的受理上,规定因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以及作为不动产物权登记基础的买卖、赠与、抵押等产生争议而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受案范围,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受理,民事审判部门应依法予以审理。二是从诉讼中不动产登记簿证明力的角度,规定对发生争议的不动产物权归属的最终判断,应当依赖于对原因行为或基础关系的审查,故在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的情况下,应当支持其诉讼请求。在认定不动产受让人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方面,有5种情形,包括登记簿上存在有效的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有效期内,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登记簿上已经记载司
    2023-06-27
    300人看过
  • 物权所有权确认纠纷能否申请执行
    对所有权确认纠纷是可以申请执行的,所有权确认纠纷向法院起诉后,法院生效判决没有执行的,权利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2023-02-20
    500人看过
  • 物业方面的纠纷的内容有哪些
    和物业之间的纠纷怎么解决的?(一)房屋漏雨、反潮的情况的解决对于房屋质量问题,是物业矛盾最重要的导火索,因为一般前期物业都是由开发公司出资设立的子公司,业主出现房屋质量问题时,都会给物业公司打电话,会有人过来维修,但实际那些人并不是物业公司的。因为开发公司并不直接建设房屋,而是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单位具体施工,房屋的质量并不能马上暴露出来,所以在双方合同中一般会约定有质量保证金,国家规定楼顶质保期为5年,所以如果有质量问题,开发公司是不会给施工单位质保金的。业主出现漏水问题,都会通过物业公司联系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派人来进行维修。其实物业公司在这个过程中仅仅负有将需要维修的用户名单通知给开发公司,然后由开发公司督促施工单位负责维修。所以如果房屋在五年之内出现漏雨、返潮等质量问题时,而物业公司已经通知开发商了,就是已经尽到了相应的义务。如果通知到施工队不给修理,或者修理后仍有瑕疵,正确的做法是,
    2023-04-20
    224人看过
  • 用益物权纠纷来确认居住权可以吗
    一、用益物权纠纷来确认居住权可以吗用益物权纠纷可以来确认居住权。居住权是属于用益物权。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用益物权。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有户口就有居住权吗在我国户口并不等于居住权,户口仅指一人的户籍归属地。与是否有居住权没有必然联系。而且是否落在该户,也是由于户口上的人本身自然生成或经申请同意加入的,因此是否有居住权这一点本身是没联系。《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某人对房屋是否享有居住权不能以户口登记为标准,某人户口即使未登记在该房屋内,也可以对该房屋享有居住权,如承租人对其承租的房屋享有居住权。同理,户口登记在某房屋内,并不代表就有权居住在该房屋内
    2023-05-06
    311人看过
  • 股东确认股权的相关内容
    股东资格认定具有重要意义由于窝里斗陋习以及“共苦容易同甘难”的社会现象的存在,我国近年来争股夺权的现象较为普遍,在盈利能力较强的公司尤其是有限责任公司尤甚。股东身份长期真假不分、扑朔迷离,必然阻碍公司正常经营,增加股东行权成本,挫伤投资热情。因此,如何认定股东资格,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目前,主张股东资格的证据五花八门,既有实际出资证明,也有股权转让合同、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等。裁判机构面对林林总总的证据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而应当将证明股东资格的证据区分为三个不同的层次:源泉证据、效力证据与对抗证据。依《民事诉讼法》第63条第1款,证据包括八类: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因此,认定股东资格的证据并非仅限于书证,更非简单地局限于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与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源泉证据是基础性证据股权关系是有因关系,因出资法律行
    2023-11-29
    345人看过
  • 股权确认书的内容有哪些
    xxx:男x年x月x日生,汉族,身份证号码: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甲方。xxx:男x年x月x日生,汉族,身份证号码: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为加强双方合作,明晰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鉴于上列甲、乙双方在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和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两公司均有投资(金钱或其他),为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助共赢的原则,友好磋商,自愿确认如下条款,以便双方今后遵照履行:一、甲、乙双方本次确认股权的时间为: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三日。二、xx公司的股东为xx和xx,甲乙双方各占该公司50%的股权。三、xx公司的股东为xx和xx,其中xx占该公司70%的股权,xx占该公司30%的股权。四、自本股权确认书之日开始,xx负责xx公司的经营管理,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xx负责
    2023-04-10
    463人看过
  • 物权保护纠纷确认合同效力是怎么认定的
    物权保护纠纷确认合同效力应该到相关部门做好登记,拿到的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房产作为不动产,其物权确定应依循物权公示原则。我国不动产物权采登记生效主义原则。相关法律规定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关于不动产物权变动模式,系以登记生效要件为原则,登记对抗要件或登记处分要件为例外。但物权公示与否影响的是物权变动而非影响合同效力。相关法律规定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物权变动不以登记而以事实行为的成就为标志。未办理物权登记而处分该物权虽不能发生物权变动,但却不影响合同效力。当事人对可合理期待将来取得合法物权的不动产签订的买卖合同或者协议效力不应受制于物权登记与否。对事物的认识要建立在对事物本体
    2023-04-18
    293人看过
  • 确认婚姻无效纠纷撤诉裁定书的内容有哪些
    确认婚姻无效纠纷撤诉裁定书的内容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一)首部1、标题标题分两行写明法院名称和文书种类。2、编号在标题的右下方,注明:“[年度]×民×字第×号。”3、当事人身份概况写法与一、二、再审民事判决书相同,可参照。(二)正文由案由、事实、理由和裁定结果四项内容组成。(三)尾部1、交待有关事项。2、署名、日期与用印审判庭人员署名、书记员署名、日期、用印等与民事判决书相同,可参照。一、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1.不予受理当事人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比如,提起诉讼的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行使民事审判权的范围;原告不是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没有明确的被告或者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裁定不予受理。当事人不服该裁定,可以上诉。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当事人尤其是被告和第三人,认为审理某一案件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的,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
    2023-03-25
    210人看过
  • 小区物业纠纷应急预案的内容
    为确保小区发生突发事件后,能够及时、有效和有序地实施应急处置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稳定事态,减少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街道物业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一、应急处理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小区内安全稳定等突发事件。二、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及职责(一)海顿管理处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应急处理工作。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1、组织领导小区内发生的应急处理工作;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处理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需要应急救援的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实施救援工作;3、在管理处中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4、根据突发事件发生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疏散工作;三、危险目标和重大事件的确定及评估小区内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按严重性和影响程度依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等四个层次,并分别用红色、橙色、
    2023-05-04
    85人看过
  • 不动产物权确认纠纷怎么确定管辖法院
    一、不动产物权确认纠纷怎么确定管辖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专属管辖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不动产物权确认纠纷起诉后法院的立案条件是什么?(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三、不动产物权纠纷的答辩状怎么写?1、首部。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1)标题。(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3)写明答辩事由。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和上诉案件答辩状其事由的写法不同。2、答辩理由。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写法没有统一的规定,一定要针对原告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或上诉人在上诉状中提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进行答辩,并可提出相反的事实、证据和理由,以证明自己的理由和观点是正确的,而提出的要求
    2023-06-18
    295人看过
  • 文物的认定内容
    法律综合知识
    根据《文物保护法》第2条的规定,文物具体包括:(1)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2)与重大历史事件、命运动和著名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的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3)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4)重要的命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古旧图书资料等;(5)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6)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等。对于文物的使用和管理等情况,是需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办理的,特别是涉及到造成了严重的违法事实的,如果走私文物的行为造成了国家文物的损坏或者流失,特别是重点文物的是需要从严进行处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n  (一)具有
    2023-07-21
    212人看过
  • 物业内容纠纷和管理常见纠纷有哪些
    一、物业内容纠纷和管理常见纠纷有哪些1、物业管理常见纠纷有:物业公司与业主的物业管理费和滞纳金的纠纷;物业管理企业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气等措施引发的纠纷;业主委员会的更替、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公司而产生的纠纷;无物业服务合同的纠纷;物业管理公司擅自侵占业主共有物业引发的纠纷。2、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
    2023-06-16
    287人看过
  • 股权确认纠纷和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怎么处理?
    (一)股东与公司之间资格确认纠纷1、隐名股东与公司间资格确认纠纷该类纠纷的实质是隐名股东要求在公司显名的问题,即隐名股东向公司要求直接拥有股东资格并享有股东各项权利,要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情形。对此问题,《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24条及《九民会议纪要》第28条有明确规定,这里面主要涉及三个问题的认定:(1)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的合同效力问题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至于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根据最新的《民法典》合同编第144条、146条、153条、154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
    2024-01-09
    170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所有之物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地役权。 用益物权的基本内容,是对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是通过直接支配他人之物而占有、使用和收... 更多>

    #用益物权
    相关咨询
    • 什么是物权确认纠纷?物权确认纠纷案由是什么?具体适用什么范围?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09
      物权确认纠纷,是指就物权的成立、内容及物权的归属而产生的纠纷,在诉讼上称为确认之诉。确认之诉按照法律的规定,只能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并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同时,确认之诉是进行其他相关诉讼的前提,在诉讼标的的成立、内容及物权的归属未得到确定前,其他相关诉讼无从进行。物权确认之诉包括所有权确认之诉、用益物权确认之诉和担保物权确认之诉。适用物权确认纠纷案由的,主要是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确认之外的物权
    • 物权确认纠纷适用哪些法律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0-10
      物权确认纠纷可以调解。物权确认纠纷是指就物权的成立、内容及物权的归属而产生的纠纷。在诉讼上称为确认之诉。根据法律的规定物权确认纠纷是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处理的。
    • 物权确认纠纷能不能打官司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07
      1、原告人的姓名及其他基础信息;常住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2、被告人的姓名及其他基础信息;常住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3、诉讼请求:即希望法庭的判决结果,例如借贷合同的起诉状中:被告需马上偿还原告借款金额元,利息元; 4、诉讼费用由被告人承担; 5、诉讼的原因:写明起诉的理由,例如:被告人拒绝偿还借款或者下落不明等等 6、其他需要写明的事项; 写完起诉状之后就可以拿着起诉状和相关的资
    • 确认祖房所有权属于物权纠纷还是继承纠纷?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0
      如果只是想确定所有权(这房子是不是你家的),那当然是所有权确认纠纷,如果还涉及继承问题(是你家的,是老一辈的,现在需要分这个祖房),那就是还有继承纠纷,继承纠纷还可以细分,如果有遗嘱就是遗嘱继承纠纷或者遗赠纠纷,没有遗嘱就可能是法定继承纠纷。
    • 股权确认纠纷如何请律师(股东股权确认纠纷)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3
      股权确认实质上就是股东资格的确认。在司法实践中,因股东资格而产生的股权确认之诉是较为常见的一种纠纷和诉讼,也是在法理上和实务中较为复杂的诉讼。股东资格的认定问题主要存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资格以是否持有公司发行的股票为认定标准,一般不存在疑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