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的追偿权纠纷是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6 16:50:33 206 人看过

一、连带责任的追偿权纠纷是什么意思

连带责任的追偿权纠纷,是指当某一或多个债务人因共同债务而需承担连带责任时,其中之一或多位债务人在履行了超过自己应负担部分的债务后,对其他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其份额的债务人提出的追偿请求所产生的争议。

在追偿权纠纷中,主要包括两种类型:一是担保责任追偿权纠纷,二是合伙债务追偿权纠纷。

1.担保责任追偿权,又称代位求偿权,指的是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后,享有的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

2.合伙债务追偿权则是指,在合伙关系中,某一合伙人清偿了合伙债务后,对于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部分,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二、担保责任追偿权规定

1.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这一规定明确赋予了保证人追偿权。

2.《民法典》还规定了第三人作为抵押人或出质人时,对债务人享有的追偿权。这意味着无论是保证人还是物上保证人,以及无效担保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后,都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

三、合伙债务追偿权规定

《民法典》和《合伙企业法》均对合伙人的追偿权作出了明确规定。

1.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某一合伙人清偿了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合伙债务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2.《合伙企业法》第四十条也规定,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2日 10: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合同里的必须连带责任是什么意思?
    合同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当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之间有连带关系。合同终止协议的意思是什么合同终止协议,就是以协议的形式终止履行的合同。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消灭,双方产生新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终止协议的内容一般包括:合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合同终止的标的、终止时间、合同终止后续事项的处理、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等。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2023-08-03
    500人看过
  • 连带责任有哪些意思
    法律综合知识
    连带责任亦称“连带债务”,“民事责任”的一种。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即债权人可对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的一种债务形式。如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对于合伙成员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均可请求其同时或先后,部分或全部地清偿合伙债务。《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七条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024-05-17
    110人看过
  • 2024连带责任赔偿追偿管辖是什么
    连带责任赔偿追偿管辖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生效判决的连带责任人代偿债务后应以何种诉讼程序向债务人追偿问题的复函》规定: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连带责任人代主债务人偿还了债务,或者连带责任人对外承担的责任超过了自己应承担的份额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请求行使追偿权。原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主债务人或其他连带责任人偿还。该裁定不允许上诉,但可复议一次。如果生效法律文书中,对各连带责任人应承担的份额没有确定的,连带责任人对外偿还债务后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行使追偿权的,应当向人民法院另行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特别规定下
    2024-04-10
    497人看过
  • 连带责任是否均可追偿,如何免除连带责任
    一、连带责任是否均可追偿1、连带责任人是享有追偿权的,连带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以后有权行使自己的追偿权,但是行权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连带责任人若要行使追偿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须履行了义务。二是须其他连带责任人共同免去履行责任,即因该连带责任人的履行行为,使主体债务人的债务全部或部分消灭。三是须该连带责任人履行义务超过其应当分担的部分,未超过的,不能行使追偿权。2、法律规定:《民法典》第700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二、如何免除连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担保人责任可以免除的情形,如下:1、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
    2024-02-03
    115人看过
  • 连带责任人怎么行使追偿权
    一、连带责任人怎么行使追偿权在连带责任中,当一个或多个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后,他们便有权向债务人或其他保证人追偿。追偿权的行使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1.当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时,保证人应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2.如果没有约定保证份额,保证人将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3.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二、分析追偿责任份额在行使追偿权时,需要考虑如何分析追偿责任份额。这主要涉及到公平和利益平衡原则、过错程度以及其他情况。1.根据公平原则,追偿份额的确定应当考虑到各方的收益比例,以利益均衡为价值判断标准。2.过错程度也是决定追偿份额的重要因素。过错程度可分为故意、重大过失和轻微过失,不同程度的过错应对应不同的追偿份额。3.还需考虑其他情况,如保险公司
    2024-03-06
    85人看过
  • 合同纠纷中股东的连带责任是什么?
    股东有以下情形是有连带责任的: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吗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应以实际情形而定。在一般情形下,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而言,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等情形下,该股东需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
    2023-07-17
    356人看过
  • 连带责任纠纷怎么调解
    法律综合知识
    连带责任纠纷如何调解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连带担保责任产生纠纷的,法院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可以安排审判员进行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第九十五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第九十六条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2023-06-14
    147人看过
  • 侵权连带责任人赔偿后可否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一、侵权连带责任人赔偿后可否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所谓数人侵权中的连带责任,是指数个侵权人实施了共同侵权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教唆或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以及聚合的因果关系表现的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中各个侵权人依法应当向被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责任形态。《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
    2023-04-14
    184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什么叫连带责任
    一、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什么叫连带责任依据我国法律体系中所划定的原则性规定,人身伤害所涉及的连带赔偿责任之确认标准为:若存在两人或多人共同实施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之际,其中有任何一方或多方在其行为直接导致了他人受损这个结果发生时,如果能够准确地识别出确切的侵权责任人,则该责任人应负起相应的责任;然而,如果无法准确地确定究竟何人为侵权责任人,那么所有涉案人员应当共同负担连带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二、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范围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
    2024-04-09
    260人看过
  • 民事纠纷的连带责任是否意味着坐牢?
    民事纠纷的连带责任一般不坐牢。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2、以暴力、威胁、贿赂等方式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示、贿赂、胁迫他人作伪证的;3、隐瞒、转让、出售、损害已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清点、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让被冻结的财产;4、对司法人员、诉讼参与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调查人、协助执行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报复;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式阻碍司法人员执行职务的;6、拒绝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民事纠纷会不会坐牢民事纠纷不会坐牢,除非上升为刑事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
    2023-07-14
    116人看过
  • 离婚后连带责任的追偿
    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上述法律规定表明,连带责任人承担了连带债务后,依法可以向其他负有连带责任的人追随偿。连带责任人的追偿权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第一,须履行了义务。这里的履行义务,不应限于实际履行的行为,凡能因该债务人财产利益的减少而达到债履行效果的行为,例如提存、抵销等,均应包括在内。第二,须其他连带责任人共同免去履行责任,即因该连带责任人的履行行为,使主体债务人的债务全部或部分消灭。第三,须该连带责任人履行义务超过其应当分担的部分,未超过的,不能行使追偿权。连带责任人有权要求其他债务人偿付超过的部分,其他债务人每人应偿付的部分应按自己应承担的份额的比例确定。倘若其中某一债务人没有偿还能力,对该债务人不能偿还的部分,按照公平原则,
    2023-03-31
    222人看过
  • 追偿权纠纷是侵权责任吗
    追偿权,是法律赋予付出一定义务的人一种经济上的请求补偿的权利。追偿权纠纷是指享有追偿权的保证人和合伙债务人在行使追偿权时产生的权利义务纠纷。担保责任追偿权是指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在承担了保证责任后,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合伙债务追偿权是指合伙债务的债务人清偿债务后,对超过自己应承担的部分享有向其他债务人追偿的权利。通俗来说,追偿权是一种特殊的债权请求权。追偿权属于债权债务关系,但一定情况下适用《民法典》中的侵权责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保证人该如何行使追偿权保证人追偿权,是指保证人在替代债务人向债权人
    2023-03-31
    231人看过
  • 物业纠纷中的连带责任是什么,物业纠纷有哪些?
    一、物业纠纷中的连带责任是什么物业纠纷中的连带责任是如果说关于物业方面发生诉讼的话,物业公司作为管理人有可能会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一)物业管理纠纷处理方式,概括越来有以下几种,也常用到的1、当事人各方自选协商和解;2、各方当事人请求第三人调解,请求政府主管部门行政调解。3、当事人之间约定仲裁;4、司法诉讼。以上几种方式孰优孰劣,难作评定,当事人可以自己决定。自选协商和解是双方对话解决纠纷的方式,而后面三种则是借助第三方解决纠纷的方式。(二)纠纷的调解,物业管理民事纠纷的调解,包括民事调解和行政调解两种。民事调解由争议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一个机构、和个人,由第三方依据双方的意见和授权提出解决意见,经双方同意并执行,由此化解纠纷。但此种方式的调解不具有法律效力。调解结束后,当事人一方如不执行,则前功尽弃。物业管理纠纷的行政调解则是借助主管政府的势力进行调解处理,但这种处理如一方不遵守执行,则要
    2023-06-29
    328人看过
  • 连带责任追偿权法条有哪些
    一、连带责任追偿权法条有哪些1、连带责任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共同对同一个事件侵权,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追偿权一般在保证合同中的适用比较多,保证人在承担了债务人的债务时,履行完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请求其偿还债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连带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的份额确定及追偿权】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
    2023-06-19
    15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追偿权中的连带责任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7-01
      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支付超出自己赔偿数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 连带责任担保期限是什么意思,连带责任担保的条件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9
      据此专家介绍,连带责任不分无限有限,只分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种。而连带责任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不约定的话就是一般保证。如:甲借给了乙10万,丙作担保,如果约定的是连带担保的话,债务到期,这两人找谁要都行,甲问乙要10万,问乙丙各5万,问丙要10万都可以,但是总额不能超过10万元。但如果是一般保证的话,债务到期时,只有证明乙拿不出10万块钱来才能问丙要钱,且必
    • 判决经济连带清偿责任是什么意思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0
      你可以在申请法院执行时选择好执行的对象履行判决书。盐城柏志海
    • 连带赔偿责任什么意思,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2-14
      法律分析 连带赔偿责任的意思是各个责任人对外都不分份额,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法律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 连带责任的完全追偿权和部分追偿权的共性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4
      1、连带责任的追偿人与被追偿人间是利益共同体,存在于共同责任中。 2、追偿人与被追偿人都负有全部清偿的义务,不分责任的先后和大小,都有义务向权利人清偿。 3、追偿人承担全部责任后,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随之在共同责任中产生新的按份责任。此时,追偿人变成新的债权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请求偿还各自的份额。 4,“法定”与“约定”是构成产生连带责任的前提。连带责任的完全追偿权与连带责任的部分追偿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