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业主委员会审议流程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19:22:45 498 人看过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1、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2、第一批房地产交付2年,入住率超过30%的;3、第一批房地产交付3年。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由5人到11人组成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成立业主委员会须知

南方网讯业主如何行使当家权利通过长时间的耳濡目染,或者亲身实践,成立业主委员会,再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广大产权人和使用人行使权力的道理,以及入住率达到50%以上就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基本条件已被不少业主和准业主熟知。

可是,记者最近却偶然得知,由建设部制定、现已报国务院审批的《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业主会的成立应当经拥有物业管理区域内2/3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书面同意从50%入住即可成立到须2/3业主书面同意,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台阶无形中加高了至少两级。

这里有一个基本的逻辑关系,50%入住意味着小区只要入住一半,就可以准备成立业主委员会。

2/3业主书面同意则意味着成立业主委员会必须满足以下充要条件:小区入住率至少要达到2/3以上,同时,这2/3的业主还必须家家有时间、有热情关注社区建设,而且他们还能在一个相对固定的时间段内到一个固定地点签署同意。

那么,这个充要条件有多少实现的可能呢事实情况是,从第一位业主入住,到入住率达到50%,很多小区往往要经过半年甚至几年时间。经过采访与调查,我们分析其中的原因主要有五个:

1.新房,尤其是毛坯房,都有一个装修期,这势必推迟入住时间。

2.业主出国、出差频繁,或者房产已被出租,与业主联系相当困难。

张女士是某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主任,一回忆起三年前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情形,她就无奈地摇头。那次,为了通知业主,她和几位热心者在一周多内时间,每天晚上在24层楼中爬上爬下,挨家挨户通知,可是,因为是外销公寓,许多业主长年出差在国外,仍然有一部分人联系不上。为此,她们几个还自费打过国际长途,哩哩啦啦拖了近一年,才勉强凑够人数(有的是通过书面委托)开了业主大会。

3.目前,北京相当多的小区是分期开发的,即使某一个楼座入住达到比例,也仍不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4.有些小区,即便全部竣工,如果销售不畅,也会出现入住过少的情况,导致业主委员会无法成立。时下,北京确实存在首批业主入住六七年,房子仍只卖掉五六万的情况;或者开发商是大业主,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小业主的权益也无法保障。

5.还有一个客观情况是,业主个体是松散的,除非与开发商、物业公司发生尖锐冲突,许多业主由于工作繁忙,对社区建设没有精力,或者没有热情关心,即使发生冲突,有些业主仍会弃权或袖手旁观。

但从法律上讲,任何人不能强迫自愿放弃权利的人去行使权利,当然,也不能因为某些人放弃权利而阻碍其他人行使权利。

均豪物业管理公司于庆新总经理在接受采访时说,规定2/3的标准会导致业主委员会成立操作性太差。作为法规,不应在平衡一方利益的同时弱化另一方,否则,该法规肯定缺少适用法。

城市广场业主委员会委员李坤女士说,现在达到50%的标准已经存在相当难度了,如果一定要规定2/3这个标准,无疑会延长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时间,而这将导致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积累更深,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也不好调解。

应该讲,确实有个别业主委员会在行使权利过程中出现过问题,但毕竟业主开始学会了运用业主委员会保护自己,我们不该因噎废食。

《物业管理条例》是物业管理的根本性法规,关系到现在所有商品房业主和准业主的利益;另一方面,因为将来所有小区都要实行物业管理,实质上是关系到所有城镇居民的切身利益。如果真的实行了2/3的标准,业主的权利实际将会被架空,刚刚发育的物业管理市场也许会迅速萎缩。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15: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委员会相关文章
  • 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立流程
    1、筹备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2、筹备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3、筹备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4、筹备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5、大会选举委员筹备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
    2023-03-16
    200人看过
  • 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何条件?
    没有特别的限定,但不遵守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欠缴物业管理费用的人不能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已经担任的,业主委员会要采取停任措施。一、物业纠纷形成的原因(一)法律规定不健全,存在漏洞。物业管理行业在我国起步较慢,但是发展速度较快,但法律规定存在一定的涉后性,许多问题的处理无法可依,致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纠纷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这是导致当前物业纠纷不断增多的根本原因。虽然出台了《物业管理条例》以及《民法典》,但是仍存在小区管理中哪些是物业管理负责,哪些是业主自身负责,哪些是居委会负责,责职不明,出现问题时相互推卸。(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引发纠纷。部分物业服务纠纷是由于房屋开发企业所建的房屋的墙体、屋面存在漏水致业主家具受损、装璜受损。大部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其与房屋开发企业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的同时签订的,所以业主认为物业公司与房屋开发企业是一家,应由房屋开发
    2023-06-20
    423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职责有哪些,业主委员会成员是否该有报酬?
    一、业主委员会是否该有报酬业主委员会成员是该有补助或补贴的,但不享有工资。业委会成员是由广大业主推选出来,受广大业主委托代全体业主管理一些公共事务的业主,但业委会成员没有与业主大会或物管公司确立劳动关系(雇佣关系),因此谈不上发工资的问题。不过,如果真要给业委会成员发补贴的话,发多少、怎么发,事先必须征得业主大会的同意。只要多数业主同意,愿意补贴多少就补贴多少,他人无权干涉。二、业主委员会职责1.《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2.《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比如原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颁布的《业主大会议事
    2023-04-05
    384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委员中能否有非业主委员
    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自治管理物业区域的机构,其组成人员应该是业主。物业服务区域中的承租人、其他实际使用物业的人员、有关行政机构或者组织的人员都不能成为业主委员会的委员,不能代替业主行使物业自治管理权。一、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主要有什么权利和义务房屋所有权人为业主。在成立业主大会及组建业主委员会过程中,除房屋权属证书上记载的权利人可以认定为“业主”外,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购房人”可以视为“业主”。业主是物业管理活动中的重要主体,物业管理离不开业主的参与。业主的物业管理权利和义务是建立在对房屋拥有的财产权基础上,业主既拥有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一份房产,也是物业管理区域的成员。业主在物业管理中享有权利,同时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的权力主要有:接受物业服务;提议召开业主大会,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
    2023-04-04
    177人看过
  • 成立业主大会及选举业主委员会的程序
    一、成立业主大会及选举业主委员会的程序(一)提出申请(二)发出成立筹备组的通知(三)确定筹备组成员(四)筹备组成员名单公示(五)第一次筹备组会议(六)筹备组的工作(七)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及征求《管理规约(草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的修改意见。(八)验核委员候选人的业主身份。(九)印制选票和表决票,制作投票箱。(十)发出召开业主大会的通知。(十一)业主大会的召开(十二)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十三)确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等表决事项是否通过(十四)公示选举和表决结果(十五)召开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十六)业主委员会备案(十七)刻制印章(十八)业主委员会成立通告(十九)资料存存。二、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有三种: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小区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入住率超过30%的;小区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成立程序由五名以上
    2023-06-19
    160人看过
  • 物业管理条例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
    一、物业管理条例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物业管理条例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如下:1.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业主担任。在成立之前,是由发展商负责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并有权选聘物业管理公司。二、业主委员会有哪些特点1.业主委员会应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和执行机构,其行为应向业主大会负责。因此,业主委员会也应由业主大会来选举产生,反映绝大多数业主的意愿。2.业主委员会活动范围应该是进行物业的业主自治管理。3.业主委员会应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执行机构,应该向业主大会负责,即应向全体业主负责。4.业主委员会应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对业主委员会进行登记和专门的行政管理是物业区域中业主自治管理制度化的典型表现。三、
    2023-06-19
    353人看过
  • 委员会名称变化:业主委员会与业主监督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监督委员会的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业主监督委员会会是经物业产权人大会选举产生,由产权人和使用人代表组成,代表和维护房地产产权人、使用人合法权益的房屋管理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组织,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权利和义务不同,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1、本条例所称的业主包括:(1)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2)依据《民法典》第二编第六章规定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3)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但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已经合法占有房屋的人。2、业主
    2023-07-11
    411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程序
    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成立;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应依法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备案登记。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应遵守一定的程序:1.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应在选举日15日以前向全体业主送达选票。2.选票以产权人为单位,一个产权人一张选票;产权共有的,共有人共用一张选票。3.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应按每一位候选人申请候选人登记的时间顺序安排各候选人向业主大会作不超过5分钟的竞选演说。4.各候选人做完竞选演说后,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应及时提请业主大会对该候选人进行投票。5.因故不能举行业主大会的,建设单位应在选举日15日以前发出受理候选人登记申请和申请候选人登记期限的公告;业主委员会应在任期届满15日以前发出受理候选人登记申请和申请候选人登记期限的公告。(申请候选人登记期限期满,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应将符合申请登记条件的全体候选人的身份证明、简历、联系方法,选举业主委员会的日期,选票,以公告或其他方法送
    2023-06-08
    367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章程
    业主委员会
    第一章宗旨第一条本委员会宗旨是:以规范化操作和科学、民主、合法的管理手段,协助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开展物业管理工作,代表业主整体利益,维护业主公共权益,协调学校、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和业主三者的关系,逐步对华南师范大学教工住宅区实行规范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共同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第二条本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本会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业主大会负责。本会接受省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华南师范大学的领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政策规定。第二章组织及职责第三条本会由各学校有关部门、业主代表推荐候选人,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省市住宅管理部门、学校和业主大会的指导和监督。第四条本会暂设委员二十名,其中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执行秘书一名,本会会长、副会长在全体委员会中选举产生。本会执行秘
    2023-06-10
    413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筹委会组成人员包括哪些
    一、业主委员会筹委会组成人员包括哪些为了能够顺利地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的成员应当包含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以及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的代表等方面的人士。在所有的这些代表中,业主代表应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居民委员会根据相关程序组织业主进行公开推荐并最终产生。《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条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和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二、业主委员会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材料: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情况;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备案手续。《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原则》第三十
    2024-04-14
    454人看过
  • 了解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前提条件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具体如下:1、入住率在50%以上;2、第一批物业交付2年,入住率超过30%;3、第一批物业交付3年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同一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只有一个业主,或者业主人数少,经全体业主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业主应当共同履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成立业主委员会流程有哪些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是怎样的第一步,首先弄清主管部门根据规定,各区县建设房屋行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对本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运作及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在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指导下,社区居委会负责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工作。由于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中应有派出所的代表,因此还应事先与辖区
    2023-07-02
    149人看过
  • 初选业主委员会有哪些程序及条件?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有: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小区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入住率超过30%;小区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程序有:由五名以上业主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并由居委会交筹备组,筹备小组组织业主自荐、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召开大会、记录选票审议表决章程与管理规约,点票宣布结果。一、业主委员会没经过业主同意跟物业签合同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如果合同中有以下情形之一,可以请求认定合同无效:(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依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后,仍以自己名义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3)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有关物业服务的约定,有排除业主以后选择物业管理企业和商定物业服务费权利条款的;(4)物业管理企业没有依法取得相应物业管理资质的;(5)业主委员会未
    2023-03-28
    182人看过
  • 多少业主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
    一般来说,首次成立业主委员会,只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便可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同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1、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开发商规划面积的50%以上其实,这句话简单说来就是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这是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最基础的部分。因为只有入住率达到半数以上,才能证明业主委员会在理论上代表的是大多数业主的利益与要求。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当然,也有可能出现开发商规划建筑面积较大,首批入住率较低的现实情况。因此,针对这种情况,只要满足首批入住率超3成且已经使用两年这一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同样可以成立业主文员会。3、首批物业费交满3年以上的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应这样成立!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包括公有住房出售单位)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
    2023-07-21
    388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委员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业主委员会委员终止的情形有哪些业主委员会委员终止的情形包括:1.丧失业主资格: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该委员不再具备业主身份,其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自然终止。2.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如果委员出现法律上认定的丧失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其委员资格也会被终止。3.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例如被逮捕、拘留或者被判刑等,导致无法履行委员职责时,其委员资格也将中止或终止。4.连续缺席会议达到一定次数:在某些地方性法规中规定,若业主委员会委员无故连续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达3次以上,经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决定,可以终止其委员资格。5.不履行委员职责:如果委员长期不履行或不能胜任所承担的职责,严重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经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半数以上委员同意(或按照当地法规规定的比例),可以撤销其委员资格。6.辞职:委员本人主动提出辞职,并经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批准后,其委员资格将终止。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
    2024-02-03
    188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选举产生的执行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事务的组织,代表业主的利益,行使合法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业主委员会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事务的管理和服务,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和谐与稳定。 业主委员会需要遵守相... 更多>

    #业主委员会
    相关咨询
    • 你好,我想问一下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有哪些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又是怎么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4-09-12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如下: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成立的程序如下: 1、业主委员会成立申请; 2、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3、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4、筹备组负责确认业主身份及其在首届业主大会上的投
    •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哪些条件,业主委员会成立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13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业主委员会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
    •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怎么写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办法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18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 1、由建设单位或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3、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4、筹备组负责确认业主身份及其在首届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并将结果告知全体业主。 5、筹备组负责审查业
    •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有哪些, 成立业主委员会要多久后才能办理委托书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22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住宅出售单位组织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公有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2、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3、住宅出售已满两年。 二、成立业主委员会后要办理登
    •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是怎样的, 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多少业主签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20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 1、由建设单位或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3、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4、筹备组负责确认业主身份及其在首届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并将结果告知全体业主。 5、筹备组负责审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