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在什么情况下接受股权质押需要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16:33:22 163 人看过

(一)接受下列股权时

1、本行的股权;

2、银行章程、有关协议或者其他法律文件禁止出质,或其他在限制转让期限内的银行股权;

3、权属关系不明、存在纠纷等影响到出质股权价值和处分权利的,或价值难以评估的银行股权;

4、被依法冻结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银行股权;

5、证券交易所停牌、除牌或特别处理的上市银行股权;

6、按要求出质前应向股权所在银行董事会备案而未备案造成备案未通过的银行股权;

7、涉及重复质押或银监会认定的其他不审慎行为的银行股权。

(二)发生下列情况时银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1、银行被质押股权达到或超过全部股权的20%;

2、主要股东(即能够直接、间接、共同持有或控制商业银行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以及对商业银行决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50%;

3、银行被质押股权涉及冻结、司法拍卖、依法限制表决权或者其他权利限制。

一、股权出质登记注册应提交文件、证件

(一)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5、以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6、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二)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

2、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

(1)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

(2)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3、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三)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

2、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四)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书》;

2、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文书;

3、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4日 05: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质押相关文章
  • 在什么情况下我们应该申请股权质押变更登记
    在何种情况下应申请股权质押变更登记?股权出质金额发生变更,出质人、质权人或者股权出质所在公司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至于申请时间,《办法》中没有规定。为了自身利益,当事人应当及时提出申请。申请股权质权变更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申请股权质押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包括:(一)由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股权质押变更登记申请书;(二)登记事项变更,属于质押股权金额变更的,质权合同的修改或者补充合同;属于出质人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应当提交质权人或者质权所在公司的名称、出质人姓名或者名称的变更以及质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变更后的人员应当提交;(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提交。股权质押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哪些证明文件?根据《办法》第七条规定,股权质押金额发生变
    2023-05-02
    79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不接受员工仲裁
    1、什么情况下不接受员工仲裁?可能有三种情况不接受员工仲裁:首先,向无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是这样,别担心。仲裁委员会会通知你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第二,申请劳动仲裁的案件不在仲裁委员会的范围内。只要劳动仲裁申请在劳动委员会受理的案件范围内,劳动委员会不予驳回。三是申请劳动仲裁超过仲裁期限。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案件范围为:一、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纠纷;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纠纷;三、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的纠纷,(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七)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因劳动者要求
    2023-05-31
    341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公司有权要求赔偿金?
    在四种情况下,可以主张双倍工资赔偿:1. 员工在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未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2. 尽管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但雇主继续雇用员工而未续签合同;3. 员工已达到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但雇主拒绝签订,导致未能达成协议;4. 实习生在获得毕业证后,雇主仍未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四种情况下,可以主张双倍工资赔偿:1.员工在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未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2.尽管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但雇主继续雇用员工而未续签合同;3.员工已达到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但雇主拒绝签订,导致未能达成协议;4.实习生在获得毕业证后,雇主仍未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公司能从哪些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中要求赔偿金?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然而,部分员工未能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仍需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
    2023-08-25
    199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质权人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动产质权人行使质权应当具备的条件是:1、质权须有效存在;2、出现实现质权的情形,即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3、债务人没有清偿债务,包括没有清偿全部债务和尚有部分债务没有清偿;4、对于未清偿的债务,非因债权人方面的原因而造成。什么是质权人质权人是指占有财产,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质权人因行使质权而与出质人发生纠纷可采取协商、诉讼、仲裁等方式解决。提起诉讼的,质权人可以起诉出质人和出质债权的债务人,也可以单独起诉出质债权的债务人。《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第四百
    2023-08-01
    201人看过
  • 银行接受出质时要注意什么
    (一)书面质押合同仍然是办理相关质押手续的必经环节。不能因为有登记手续而疏忽书面质押合同。(二)对于新型权利质押的登记,必须确定适格的登记机关,否则登记将无效。尤其是在“其他股权”的登记问题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能还会结合新法规的要求出台相应的具体登记管辖及操作的细则。(三)对于应收账款的质押,应建立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应的格式质押合同,因为此类权利的质押的合法有效和足值问题与其他权利的担保存在一定的差异。这是因为这里的“应收账款”既有具有物权属性的各类收费权,也包括了“债权”类的应收账款,其表现形式复杂多样。银行不仅应当关心这些应收账款自身的合法有效性,而且应该合理地评估其价值,以确保未来担保权益实现中变现的及时性和充分性。基于此,银行适当审查应收账款背景交易的合法合规性以及有关当事人的信用、信誉都关系到应收账款担保的可执行性。(四)对出质权利的转让问题,建立配套的风险防控机制。由于《
    2023-05-31
    127人看过
  • 股权被质押的情况下能能保全吗
    股权被质押后是可以依法申请法院保全的。利害关系人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股权质押担保功能股权质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是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股权质押担保力的大小直接关系到债权的安全,与质权人的切身利益相关。因而,对股权质权担保功能的分析,于质权人来说,显得至为重要。一对出质权价值的分析股权质权的担保功能源于股权的价值,股权的价值是股权质权担保功能的基础,股权担保功能的大小最终决定了于股权价值的大小。股权价值的内涵包括两项:一是红利,二是分配的公司剩余财产。因此,出质股权价值的大小取决于:(1)可获得红利的多寡。这又由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的发展前景等决定。以股票出质的,股票的种类,如是优先股还是普通股,也是主要的影响因素之一;(2)可分得的公司剩余财产的
    2023-07-28
    377人看过
  • 公司股权质押的情况下能否转让
    不能,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一、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需要什么材料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二)记
    2023-04-11
    210人看过
  • 什么是股权质押,股权质押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一、什么是股权质押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股权质押中的质押属于担保物权。质押需要转移和占有质押物。《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四十条【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二、股权质押需要股东会决议吗(一)股东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受限制。(二)股东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以股权设质,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且该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即股东会议决议的
    2023-04-13
    222人看过
  • 有股权质押的情况下可以转股份吗
    从民法典及公司法规定角度来说,公司股权质押后可以签订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股权进行转让,但是股权变更登记除非取得质权人的同意,否则是无法进行变更登记的,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1、股权转让方应当告知受让方股权质押的实际情况,防止构成欺诈;2、对受让方而言,股权转让合同可能无法履行。如果股权出质所担保的债权无法实现,该股权可能会被拍卖用于抵债。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法律依据:我国《民法典》第443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所以,股权质押需订立书面合同,并且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需要到证券结算机构登记,未上市的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押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
    2023-06-15
    249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受赠人可以撤销接受赠与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撤销赠与合同的情形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亲属的;受赠人实施的是严重侵害的行为,而不是轻微的行为。近亲属的范围包括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的;(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受赠人具有抚养能力,而不履行抚养的义务)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义务的;赠与人与受赠人约定了合同的义务,赠与人已经将赠与的财产交付给了受赠人,受赠人不履行合同的义务。例如,在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中,受赠人应当依约
    2023-07-07
    348人看过
  • 质押贷款可以质押给银行股权么
    可以。法律规定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出质。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股权质押贷款利息算法及相关注意事项1、股权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质押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以及质物保管和处分的费用。股权质押折贷比例根据股权发行公司经营情况、每股净资产值及行业性质等因素,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出质人协商确定,最高质押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股权票面额的75%。2、股权质押期间产生的红股和分配的现金股息的归属由质押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满前,出质人和质权人均不得处理红股和现金股息,应委托股权出质登记机构保管,现金股息由股权出质登记机构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付。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和《股权质押登记证明书》办理贷款。备注:股权质押贷款的利率、期限根据中
    2023-08-02
    347人看过
  • 在何种情况下,司机需接受刑事追究?
    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造成下列后果的,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应当追究司机的刑事责任: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对事故负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法赔偿30万元以上的。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司机刑事责任是怎样的(一)法院的判决将会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
    2023-07-12
    228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质权人可以要求返还质押财产?
    质权人在出质人提前清偿了其担保物的债权的,以及债务人已经履行了清偿债务的义务的情况下,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的财产。债务人没有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权人可以出卖质押财产,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一、质押合同的主要条款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是指主债权以金钱来衡量的数量,不属于金钱债权的,应当明确债权标的额的数量、价款,以明确实行质权时,就质物优先受偿宾主债权的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的规定,主要是为了明确质权发生的依据,同时也确定了质权人实现质权时,应质物优先受偿的主债权范围。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指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时间。质押合同订立并生效后,在主债务人债务清偿期届满前,质权人直接享有的只是占有质物的权利,其优先受清偿的质权虽然已经成立,质权人实际享有的只是期待权,质权人就质物的变价实现其质
    2023-03-22
    423人看过
  • 法律规定质押合同在什么情况下自行解除
    一、法律规定质押合同在什么情况下自行解除1、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2、《民法典》规定: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权人行使质权只有在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仍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在此之前,质权人直接占有质物的应尽对质物妥善保管的义务。股权质押有期限,在工商登记的质押期限应当和主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一致。在债务履行期限到来后,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能偿还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可达成协议,改变财产所有权,但是在设定质权时不得约定如债务
    2023-04-14
    490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押
    词条

    质押,是债务人向债权人移转某些特定财产的占有,并由债权人掌握这些财产,用作债务人履行约定的支付款、或者履行事先约定好责任的担保。当债务人履行完责任时,债权人须将质押的财产如数归还。当债务人拒绝履行其责任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债... 更多>

    #质押
    相关咨询
    • 银行股权质押在什么情况下才能让银行赔偿?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2-08
      (一)接受下列股权时: 1、本行的股权; 2、银行章程、有关协议或者其他法律文件禁止出质,或其他在限制转让期限内的银行股权; (二)发生下列情况时银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1、银行被质押股权达到或超过全部股权的20%; 2、主要股东(即能够直接、间接、共同持有或控制商业银行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以及对商业银行决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50%。
    • 银行股权质押的赔偿在什么情况下才会发生呢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1
      (一)接受下列股权时: 1、本行的股权; 2、银行章程、有关协议或者其他法律文件禁止出质,或其他在限制转让期限内的银行股权; (二)发生下列情况时银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1、银行被质押股权达到或超过全部股权的20%; 2、主要股东(即能够直接、间接、共同持有或控制商业银行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以及对商业银行决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50%。
    • 银行股权质押怎么办银行股权质押的赔偿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8
      (一)接受下列股权时: 1、本行的股权; 2、银行章程、有关协议或者其他法律文件禁止出质,或其他在限制转让期限内的银行股权; (二)发生下列情况时银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1、银行被质押股权达到或超过全部股权的20%; 2、主要股东(即能够直接、间接、共同持有或控制商业银行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以及对商业银行决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50%。
    • 什么情况下最大股东需要补充质押?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29
      "股东质押股权是好事还是坏事,需要结合公司具体的情况来做出判断: 资产负债率:越高,说明通过股权质押很可能会导致公司偿债能力不合格。 市盈率:公司经营乐观程度的判断。 流动比率:资金周转当前是否健康,股权质押是否会弥补其流动性。 利好情况: 作为筹资的重要方式。在公司决定投资项目,对现金流、内含报酬率、资本成本和净现值等测算在接受范围内时,股东通过银行用股票质押来获得贷款,使得运营和投资资金转动正
    • 银行接受商标权质押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14
      接受。商标权质押贷款是企业融资的一种手段,目前国内多省市地区都鼓励企业利用多年来积攒的无形资产来进行融资合作,各大银行也对一些信誉度较高的企业发放质押贷款,主要体现在曾获得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