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变更逮捕的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9 14:24:59 494 人看过

应当变更逮捕的情形指的是:

1、不符合逮捕的适用条件;

2、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3、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可以变更逮捕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已经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司法机关可以将逮捕予以变更或解除:

1.患有严重疾病的。

2.正在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办结的。

刑事诉讼法》第74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对逮捕超过法定期限的,下列人员依法有权要求解除: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

对逮捕超过法定期限而要求解除的,依法应向原批准、决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原批准、决定的机关经过审查,对于查明逮捕确实超过法定期限的,有义务尽快纠正,予以变更或者解除。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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