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属于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14:53:41 251 人看过

一般视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是否超过一年而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诉讼离婚怎么管辖

诉讼离婚的管辖标准:

1、诉讼离婚的,一般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或者是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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