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创建新安江部级文明样板航道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六月十日
创建新安江部级文明样板航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央、交通部及安徽省提出的“构筑和谐社会”、“提升行业文明”、“构建和谐安徽”的战略部署,切实贯彻黄山市“旅游东进、交通东进”的奋斗目标,在新安江(深渡至街口)26公里航道上,以省级文明航道创建成果为基础,进一步完善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港航管理执法水平,树立港航形象为目标,开展部级文明样板航道创建工作。通过创建,力求使港航管理的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黄山市的社会经济,特别是新安江旅游事业的发展构筑更好的环境。
二、创建单位和组织机构
(一)创建单位
安徽省港航管理局、黄山市交通局、歙县人民政府
(二)组织机构
创建新安江(深渡至街口)文明样板航道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文明创建工作,皖浙两省共创文明样板航道,涉及到较多部门、单位,而且有些事宜需要同浙江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为使创建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全面完成各项创建任务,黄山市成立新安江(深渡至街口)文明样板航道创建领导小组,组长由范典明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朱富青副秘书长、市文明办李高峰、市交通局汤由信、歙县政府方文辉担任,成员为焦进宝、方少华、吴奇坤、项敬贤、金世雄、叶伍华、叶祥康和曹纯斌等同志。市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主任由方少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曹祖楫、潘立军、张水生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彭家海、王政培、汪金泉、江红羽、王年寿等同志组成。创建办公室设在市港航局。
三、主要创建工作
(一)广泛宣传发动,形成社会共识。
(二)倡导文明执法,规范管理行为。
(三)完善助航设施,改善通航环境。
(四)重视资料收集,健全管理台帐。
四、工作步骤
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
1.时间安排:宣传工作贯穿创建过程的始终,重点宣传阶段为2005年5月至2005年6月底,6月中旬左右召开创建动员会。
2.宣传对象:系统内的干部群众,当地政府、沿新安江各乡镇、相关单位以及船舶业主和渔民等。
3.宣传内容:
(1)组织学习中央关于构筑和谐社会、交通部关于创建文明样板航道及安徽省有关构建和谐安徽的一系列文件,使参与文明航道创建工作的同志领会其精神实质,明确创建的意义、目的和要求,提高干部群众的创建认识。
(2)采取分发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标语、召开座谈会议、征求创建意见及利用媒体等形式宣传、报道文明航道的创建工作。
(3)宣传水上交通安全、运输管理、航道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沿江群众和从事水运行业、水上交通管理相关人员对水上交通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和自觉遵守相关法规的意识,以保护航道及其设施,促进文明样板航道创建工作的开展。
(二)创建实施阶段
把创建工作与日常的港航管理工作结合起来,重点创建阶段的时间初步安排在2005年6月中旬至9月底,约3个多月。
对照文明样板航道考评条件,结合新安江航道的实际情况,在原省级文明航道的基础上,着重做好如下工作:
1.完成主要工程项目:增设现有航标上的太阳能发光装置,共计16台;维护现有航标17座及宣传牌;在深渡至街口航段设置两处水位标尺,方便船员及时了解水位情况;新建航标艇一艘。
2.配合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做好新安江(深渡至街口)航道中漂浮物的打捞清理工作。
3.根据新安江航区的实际,做好水泥挂机船淘汰的计划和实施工作。
4.加强同渔政部门的合作,加强航道巡查,清除、整治航道沿线的碍航渔具以及其他碍航物。
5.邀请渔政、航道沿线乡镇、公安等部门参加,共商规范水上养殖业工作,使通航和养殖两兼顾。
6.加强航标的检查和维护,使所有航标处于正常状态。
7.依照《行政许可法》和《航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行政许可制度。对临、跨(拦)航道建筑物的行政许可,本着尊重历史、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极力维护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加强对临、跨(拦)航道建筑建设过程的监管,切实做好涉航建筑施工期间的碍航安全活动行政许可,确保临、跨(拦)航道建筑物的建设,尽可能不影响规划等级航道的通航。
8.进一步提升文明单位、文明站点建设等级,做好政务公开,提高服务意识,树立港航形象。一是要走访航运企业及有关单位,座谈、宣传港航法规及对港航工作的要求;二是要设立意见箱,群众举报电话,及时收集意见和建议;三是倡导文明执法,文明管理,重视执法培训,防止“三乱(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和“四难(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的发生。四是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通航安全及航道等相关信息。
9.开展以打击超载、非客船载客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航行秩序,营造良好的水上交通环境。
10.完善内部交通工具管理制度,保持车船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11.注意收集创建资料,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台帐,做到边创建边整改。其资料的主要内容:一是文明航道创建情况及会议记录等;二是工程的竣工资料;三是航标及标牌的设置、日常管理、维护台帐资料;四是临、跨(拦)航道建筑物的资料和台帐;五是涉及水上交通管理的各类行政许可资料和台帐;六是行政执法过程中以及日常管理中形成的资料和台帐。
12.撰写新安江(深渡至街口)文明样板航道创建工作总结报告。
(三)创建验收阶段
1.时间安排:2005年9月底前完成创建主要工作及市级自验,10月份完成皖浙两省交通厅联合初验,11月份向交通部申报。
2.创建验收: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验:由创建领导小组依照创建考评标准及计划、方案,对创建文明样板航道的工作逐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2)联合初验:皖浙两省交通厅联合对新安江(深渡至街口)文明样板航道创建的现场和创建过程中所形成的资料及档案进行初验,以求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
(3)正式验收:对初验中查出的问题,作全面的检查和梳理,整改到位,以迎接交通部专家组的正式评审。同时做好迎检阶段的会务安排,确保迎检工作圆满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领导重视,政府支持
创建新安江(深渡至街口)部级文明样板航道,涉及的部门较多,为使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必须有各级领导的重视,在市、县两级成立相应的文明航道创建组织机构非常必要。同时,还必须向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作汇报,争取理解和支持;通过广泛的宣传,争取航道沿线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理解和配合,形成社会共识。
(二)合理使用资金,保证创建质量
本次创建资金来源,系上级主管部门对创建文明样板航道的专项拨款。在创建过程中,要合理使用资金,保证创建质量。
(三)统一思想,落实责任
新安江(深渡至街口)已于2004年创建为省级文明航道,这次创建实际上是文明航道创建成果巩固和提升,绝不是简单的重复。因此,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创建部级文明样板航道的意义和重要性,统一思想,步调一致,全面提高干部职工对新安江(深渡至街口)文明航道创建提升的积极性。二是落实分工,明确责任。根据创建工作要求,切实落实好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同时各部门要顾全大局,相互配合,加强联系,圆满按时完成新安江(深渡至街口)部级文明样板航道创建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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