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税收的措施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15:42:50 294 人看过

离境清税措施

离境清税措施。即离开中国应结清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否则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这是防止纳税人逃避纳税义务的一项措施,这项措施针对的主体是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

税收优先原则

税收优先原则。这里的“优先”是指三个方面:第一,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第三,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纳税人合并、分立时纳税义务的承担

纳税人合并、分立时纳税义务的承担。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报告税务机关并缴清税款,否则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或者由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限制处分财产

限制处分财产。欠缴税款数额较大的纳税人处分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前,应报告税务机关。

行使代位权、撤销权

行使代位权、撤销权。这是从民法典上借鉴过来的,不再加以介绍。

税款的退还、补缴和追征

税款的退还、补缴和追征。第一,税款的退还。对于纳税人多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予退还,纳税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要求退还;税款缴纳3年后发现的,便不得再请求退还。第二,税款的补缴。对于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的税款少缴纳或少解缴,税务机关在3年内发现的,可以要求补缴税款,但不得请求滞纳金;3年后发现的,税务机关便丧失了请求的权利。第三,税款的追征。对于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造成税款少缴纳或少解缴的,税务机关可以在3年内追征;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这里应注意,追征期3年或5年是针对纳税人主观上没有故意这种情况的。若主观上有故意则属于偷税、欠税或是骗税,追征期是无限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9: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担保债权相关文章
  • 商标保护措施有哪些?
    商标保护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一)协商解决。商标注册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就相关的商标事宜协商解决;(二)向人民法院起诉。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可自行起诉,也可以委托国内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代理人起诉;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是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可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国家指定的代理组织名单可在本网站查询),或者按其所属国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
    2023-04-27
    240人看过
  • 商标保护措施有哪些
    相信大家在日常生活中都听说过商标侵权事件,此时对商标所有人来讲,造成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而为了能够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商标,那么就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究竟商标保护措施有哪些呢?下文中为您做详细阐述。1、先注册后使用商标。未注册商标不享有专用权,他人也可使用该商标。如果企业的商标先使用后注册,则容易被他人假冒或抢注;一旦被他人抢注后,企业就会陷入被动,要夺回商标只能诉诸法律,费时费力,是否成功也不肯定。如果丧失商标专用权,企业很可能失去已开拓的市场,这方面的例子屡见不鲜。因此,企业应当先注册后使用商标。鉴于商标注册历时较长(从申请至核准注册需一年多),最好事先多注册一些备用商标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2、选择设计独特的商标。选择商标在不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禁用条款的前提下,要尽量使商标具有显著性,要与众不同、特色鲜明,让消费者一目了然,过目不忘。如果一味去模仿别人的商标,不仅可能会侵犯他
    2023-04-27
    477人看过
  • 环境保护措施有哪些?
    (一)施工废水处理1、施工场地修建截排水沟、沉沙池。施工前制定施工措施,做到有组织的排水,并采取治理措施,保证排水达标。2、土方开挖施工过程中,保护开挖邻近建筑物和边坡的稳定。施工机械、车辆定时集中清洗。清洗水经集水池沉淀处理后再向外排放。3、经处理后排出的施工废水不得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或地方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污水排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废水水质检测,并提供相应的污水检测报告。发现排放污水超标,或排污造成水域功能受到实质性影响,立即采取必要治理措施进行纠正处理。4、《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部分代替GB8978-1996、《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部分代替GB8978-1996、《皂素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20425-2006部分代替GB8978—1996。(二)生活污水处理生活污水先经化粪池发酵杀菌后,按规
    2023-04-27
    146人看过
  • 环境保护措施有哪些?
    1、施工场地修建截排水沟、沉沙池。施工前制定施工措施,做到有组织的排水,并采取治理措施,保证排水达标。2、土方开挖施工过程中,保护开挖邻近建筑物和边坡的稳定。施工机械、车辆定时集中清洗。清洗水经集水池沉淀处理后再向外排放。3、经处理后排出的施工废水不得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或地方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污水排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废水水质检测,并提供相应的污水检测报告。发现排放污水超标,或排污造成水域功能受到实质性影响,立即采取必要治理措施进行纠正处理。4、《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部分代替GB8978-1996、《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部分代替GB8978-1996、《皂素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20425-2006部分代替GB8978—1996。(二)生活污水处理生活污水先经化粪池发酵杀菌后,按规定集中处理或由专用
    2023-04-03
    357人看过
  • 民事诉讼税收保证措施有哪些
    民事诉讼中没有关于税收保证措施的规定,而且,我国法律制度中没有税收保证措施,只有税收保全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纳税人在前款规定的限期内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限期期满仍未缴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冻
    2023-02-16
    392人看过
  • 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措施的区别
    税收保全和税收强制执行的区别如下:1.适用对象不同。保全措施的实施对象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强制执行的实施对象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2.内容不同。保全措施的内容:(1)书面通知纳税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2)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强制执行措施的内容:(1)书面通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2)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一、税收行政管理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
    2023-03-05
    95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担保债权
    相关咨询
    • 税收的保全措施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2-22
      税收保全措施是指税务机关对可能由于纳税人的行为或者某种客观原因,致使以后税款的征收不能保证或难以保证的案件,采取限制纳税人处理和转移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的措施。税收保全措施,是法律赋予税务机关的一种强制权力。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
    • 税收保全措施包括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5
      税收保全措施包括: 1、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2、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 商标保护的措施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3
      1、协商解决。商标注册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就相关的商标事宜协商解决; 2、向人民法院起诉。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3、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
    • 保护医生的措施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7
      民法通则、医师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法规。
    • 物权保护的措施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1-19
      (1)权利人的物权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等途径解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因物权的归属和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3)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不能返还原物或者返还原物后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4)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或者恢复原状后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