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法院审理的非法行医罪的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3 17:20:56 396 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四)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五)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一)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二)造成三名以上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第四条实施非法行医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诈骗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五条本解释所称“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参照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认定。补充:附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2日 11: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非法行医相关文章
  • 非法行医处罚多少钱,非法行医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一、非法行医处罚多少钱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非法行医是要被判处罚金的,但是至于罚金该罚多少法律并没有一个具体的规定,法官可以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以及非法行医的严重程度来对方犯罪嫌疑人进行处罚。二、非法行医的赔偿范围有哪些1、由于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对遭受人身损害的患者具体赔偿范围: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2、非法行医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
    2023-05-02
    195人看过
  • 非法行医罪的主要刑事责任有哪些
    一、非法行医罪的主要刑事责任有哪些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哪些是非法行医行为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2.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或者拒不校验的;3.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4.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5.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6.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
    2023-11-01
    242人看过
  • 非法行医的表现特征有哪些?
    非法行医的构成条件是:一是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二是未取得行政许可的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非法行医的特征是:1、犯罪客体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是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有医生执业资格而未取得开业执照行医的,不属本条所称非法行医。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但一般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即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人。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对病人伤亡结果存在间接故意的罪过而不是业务过失的罪过。非法行医罪的构成特征是怎样的1、犯罪客体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是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
    2023-07-08
    349人看过
  • 非法行医的危害有哪些方面
    一、非法行医的危害有哪些1.错诊加重患者病情。2.造成疾病传播。3.滥用抗生素或激素。为了赚钱,抗生素在黑诊所中被滥用。4.给患者造成心理伤害。5.使用假劣医疗器械和药品。6.乱丢医疗废物传播疾病。医疗废物常被当作生活垃圾丢掉,而没有经过专业处理,不仅污染环境,更危害周围人群健康。二、哪些行为属于非法行医非法行医是指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获得医疗卫生主管部门许可而开展的医疗活动行为。非法行医包括下面几种情形:(1)没有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人从事医疗服务活动。(2)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在医疗机构外从事医疗服务活动的个人行为。(3)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在超出登记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情况下从事的医疗服务活动。(4)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从事的医疗服务活动。(5)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从事超出登记许可诊疗范围的医疗服务活动。(6)医疗机构虽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2023-05-02
    458人看过
  • 非法行医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一、非法行医罪的概念:是指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现实生活中,非法行医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并且不易被行政执法部门、刑事执法部门发现。待发觉时又大多造成了就诊人员伤残、死亡等严重后果。二、非法行医的原因主要表现为:1、中型医院的诊疗费、治疗费、医药费、护理费普遍偏高,为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城市普通居民、偏远落后地区的农民的经济收入所难以承受;2、城镇较远的乡村、山寨仍处于缺医少药的状况;3、众的普遍文化水准偏低,讳疾忌医、贪图便宜、病急乱投医甚至愚昧迷信的情况随处可见;4、一些疑难杂症尚未为现今医疗技术所攻克;5、部分从业医生医德较差,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6、就医者由于自己行为的不合法如超计划生
    2023-03-16
    326人看过
  • 法律规定的非法行医行为有哪些种类?
    一、非法行医的概念非法行医,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等医疗卫生法律法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和不具备行医资格的人员违法进行的医疗活动,以及虽具有行医资格,但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擅自开展的医疗活动。二、非法行医的种类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就从事医疗卫生技术服务是典型的非法行医行为。2、超范围行医或采取出租、承包经营有的医疗机构擅自开展未经核准或需专项许可、特殊许可的科目,如:医学美容科、妇产科医学影像科等,属于非法行医范畴。医疗机构出租、承包和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医疗技术服务的,是明显的非法行医行为。3、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卫生技术服务工作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在自己执业注册的专业内从事医疗服务才为合法。医疗机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诊疗活动的如牙科医生从事妇科诊疗等,按非卫生
    2023-03-25
    338人看过
  • 晋江市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
    图一:注意事项:1、申请者必须用钢笔正楷如实填写本表,并附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②当年度二级或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检查报告、出院小结及其它证明材料;③低保户提供低保证,重度残疾人提供第二代残疾证等;④本人或被委托人银行卡(存折)复印件,使用非本人银行卡(存折)的需提供持卡人与申请人关系证明;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出院(门诊)补偿审核表或城镇医保报销凭证原件,转外就医的提供医疗机构住院收费票据原件;⑥申请医前救助的,不必提供出院小结和新农合补偿审核表等报销凭证。
    2023-05-29
    85人看过
  • 非法行医罪主体证据的审查
    在审查非法行医罪案件中,由于主体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是行为人能否构成本罪的关键要素。因此,主体资格的相关证据必须查实清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为《解释》)第52条第一款之规定:需要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被告人的身份。第53条第1款、第3款规定:收集、调取的书证应当是原件。只有在取得原件确有困难时,才可以是副本或者复制件。而书证的副本、复制件,物证的照片、录像,只有经与原件、原物核实无误或者经鉴定证明真实的,才具有与原件、原物同等的证明力。制作书证的副本、复制件,拍摄物证的照片、录像以及对有关证据录音时,制作人不得少于二人。提供证据的副本、复制件及照片、音像制品应当附有关于制作过程的文字说明及原件、原物存放何处的说明,并由制作人签名或者盖章。另第58条还规定:证据必须经过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否则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对于非法行医罪,或
    2023-02-13
    335人看过
  • 非法行医罪一般有哪些刑法解释
    一、非法行医罪一般有哪些刑法解释非法行医罪一般有的刑法解释如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1.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2.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3.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4.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二、非法行医要赔偿哪些呢非法行医要赔偿的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其中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2023-04-22
    270人看过
  • 刑法的非法行医罪如何处理
    我国刑法的非法行医罪的处理规定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行医员证医死人怎么办非法行医罪。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于本罪的理解和认定,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无证做双眼皮属于怎么处罚?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做双眼皮涉嫌非法行医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
    2023-03-26
    118人看过
  • 2024非法行医罪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非法行医罪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有哪些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四)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五)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
    2024-03-21
    284人看过
  • 刑法上的非法行医罪和行政法规的非法行医行为的区别
    2008年5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就这一司法解释起草的背景和主要内容,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指出:要严格区分刑法意义上的非法行医罪和行政法规的非法行医行为。1、对于违反执业医师法的规定,超过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诊疗活动的,目前不宜作为刑事犯罪处理。2、对取得医师资格但尚未进行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的人从事诊疗活动,可以进行行政处罚,不宜一律按照非法行医罪处理。3、单位不能成为非法行医罪的主体。4、乡村医生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但根据有关规定,经县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后,在乡村医疗机构从事一般医疗服务的,不能按照非法行医处理。
    2023-04-26
    93人看过
  • 非法行医罪既遂有哪些惩罚
    非法行医罪既遂的惩罚:情节严重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一般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行医罪既遂有哪些惩罚?点击#找律师#,可以选择同城、领域、是否在线以及电话咨
    2023-11-16
    351人看过
  • 晋江法院:外来务工者的“维权之家”
    民营经济高度发达的福建省晋江市,拥有上百万的外来务工人员。近年来,受国际金融风暴的影响,以及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该地区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急剧增长,且呈现群体性、复杂性和矛盾尖锐性等特点。对此,晋江法院创新工作思路,建立了帮助外来民工依法维权的一系列工作机制,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赏,被外来务工者称为维权之家。2008年,该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模范法院。绿色通道帮民工讨薪为解决外来民工的后顾之忧,晋江法院开辟绿色通道:在各立案窗口简化手续,对农民工口头起诉的,只要符合条件,当即予以立案;手续不完整的,在先予立案的同时,给予诉讼指导;必须由劳动仲裁部门处理的,耐心做好解释,引导民工申请劳动仲裁;加大司法救济力度,对劳资纠纷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据了解,近年来,晋江法院受理的所有劳资纠纷案均在信访或起诉当日立案,对务工人员申请诉讼费救助的,均依
    2023-06-07
    230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损害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有医生执业资格而未取得开业执照行医的,不属非法行医。 非法行医行为可能涉及多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进行诊疗活动;超出核准登记... 更多>

    #非法行医
    相关咨询
    • 2023楚雄非法行医罪的审理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7-11
      (一)【回避】【当事人的权利】如果发现参与审理的法官、书记员、陪审员和案件有关系,那么可以提出申请,让他们回避。 (二)【诉讼权利/人格权】【当事人的权利】对于司法工作人员侵犯其合法的诉讼权利(如自由辩论的权利)和有人身侮辱的行为,可以向法庭提出控告。 (三)【质证权利】【当事人的权利】参与法庭审理的过程中,可以了解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对于未到庭的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的内容,可以提出自
    • 儋州市非法行医罪的庭审时长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1-18
      (一)【回避】【当事人的权利】如果发现参与审理的法官、书记员、陪审员和案件有关系,那么可以提出申请,让他们回避。 (二)【诉讼权利/人格权】【当事人的权利】对于司法工作人员侵犯其合法的诉讼权利(如自由辩论的权利)和有人身侮辱的行为,可以向法庭提出控告。 (三)【质证权利】【当事人的权利】参与法庭审理的过程中,可以了解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对于未到庭的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的内容,可以提出自
    • 有哪些法院适用行政法院审理审查的办法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5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 绵阳非法行医罪的审理流程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05
      (一)【回避】【当事人的权利】如果发现参与审理的法官、书记员、陪审员和案件有关系,那么可以提出申请,让他们回避。 (二)【诉讼权利/人格权】【当事人的权利】对于司法工作人员侵犯其合法的诉讼权利(如自由辩论的权利)和有人身侮辱的行为,可以向法庭提出控告。 (三)【质证权利】【当事人的权利】参与法庭审理的过程中,可以了解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对于未到庭的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的内容,可以提出自
    • 非法行医的行为有哪些如何认定非法行医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20
      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 2、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或者拒不校验的。 3、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4、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 5、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 6、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