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与受贿能相互吸收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4 19:01:11 316 人看过

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是两个不同的犯罪,如果一个行为既构成滥用职权又构成受贿的,应该按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

一、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区别

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之间的根本区别在于:

1、两罪侵犯的直接客体不同

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均属于渎职罪,当然其同类客体也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两罪在客观上有三方面区别

(1)行为性质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权的“滥用”。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守的“玩忽”。

(2)行为方式的主要区别。从行为方式上讲,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都既可以由作为构成,也可以由不作为构成,只是行为的主要方式有所区别,即滥用职权罪主要表现为作为,玩忽职守罪多数表现为不作为。

(3)结果要件要求上的区别。如滥用职权造成死亡1人,或者重伤2人、轻伤5人以上即可立案,而玩忽职守除造成死亡1人以外,重伤要3人、轻伤10人以上才能立案;滥用职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20万元即可立案,而玩忽职守则要30万元才能立案等。

3、两罪在主观方面的区别

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的主观罪过,都是既可以由故意构成,也可以由过失构成。

(1)滥用职权罪主要是由故意构成,个别情况下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构成。

(2)玩忽职守罪主要由过失构成,少数情况下也可以由间接故意构成。

二、企业适用滥用职权罪吗

企业是不适用滥用职权罪的。私营企业人员不属于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主体,如果受贿数额较大,则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董事、监事、职工、其他企业职工或其他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职务犯罪有哪些种类

职务犯罪分为三大类,其中包括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贪污贿赂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等,渎职罪包括滥用职权罪、私放在押人员罪、玩忽职守罪等,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包括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报复陷害罪、虐待被监管人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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