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必备的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8:11:31 119 人看过

中人网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公受伤、患病、致残或死亡,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经济补偿和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在我国享受工伤保险的条件,除劳动者属于我国工伤保险制度适用的企业、用人单位已为劳动者投保外,劳动者只有在出现工伤的情况下才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1996年8月劳动部发《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行办法》的规定,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制度统一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其劳动者参照适用。

依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行办法》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

1、从事本单位日常供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领事指定的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经本单位负责热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进行技术改进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找造成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的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公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本人问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在确定工伤范围时,应注意,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

(1)犯罪或违法;

(2)自杀或自残;

(3)斗殴

(4)酗酒

(5)蓄意违章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关于第三项\"职业病\"国家卫生部颁布了《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的处理的规定》规定职业病具体范围如下:

1.职业中毒:(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乙基铅)。(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5)铍病。(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

(7)钒及其化合物中毒。

(8)磷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

(9)砷及其化合物中毒。

(10)砷化氢中毒。

(11)氯气中毒。

(12)二氧化硫中毒。

(13)氰化物中毒。

(14)氨中毒。

(15)氮氢化合物中毒。

(16)一氧化碳中毒。

(17)二硫化碳中毒。

(18)硫化氢中毒。

(19)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

(20)工业性氟病。

(21)腈类化合物中毒。

(22)四乙基铅中毒。

(23)有机锡中毒。

(24)羰基镍中毒。

(25)苯中毒。

(26)甲苯中毒。

(27)二甲苯中毒。

(28)正乙烷中毒。

(29)汽油中毒。

(30)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

(31)二氯乙烷中毒。

(32)四氯化碳中毒。

(33)氯乙烯中毒。

(34)三氯乙烯中毒。

(35)氯丙烯中毒。

(36)氯丁二烯中毒。

(37)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中毒(不包含三硝基甲苯)中毒。

(38)三硝基甲苯中毒。

(39)甲醇中毒。

(40)酚中毒。

(41)五氯酚中毒。

(42)甲醛中毒。

(43)硫酸二甲酯中毒。

(44)丙烯酰胺中毒。

(45)有机磷农药中毒。

(46)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

(47)杀虫脒中毒。

(48)溴甲烷中毒。

(49)拟除早菊酯类农药中毒。

(50)根据《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与处理原则》可以诊断的其它职业性急性中毒。

(51)根据《职业性急性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性原则总则》可以诊断的其它职业性中毒。

2.尘肺包括:(1矽肺。(2)煤工尘肺。(3)石墨尘肺。(4)炭黑尘肺。(5)石棉尘肺。(6)滑石尘肺。(7)水泥尘肺。(8)云母尘肺。(9)陶工尘肺。(10)铝尘肺。(11)电焊工尘肺。(12)铸工尘肺。

3.物理因素职业病包括:(1)中署。(2)减压病。(3)高原病。(4)航空病。(5)局部振动病。(6)放射性疾病(急性外照射放射病、慢性外照射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烧伤)。

4.职业性传染病有:(1)炭疽。(2)森林脑炎。(3)布杆菌病。

5.职业性皮肤病有:(1)接触性质皮炎。(2)光敏性皮炎。(3)电光性皮炎。(4)黑变病。(5)痤疮。(6)溃病。(7)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可以诊断的其它职业性质皮肤病。

6.职业性眼病包括:(1)化学性眼部烧伤。(2)电光性眼炎。(3)职业性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

7.职业性耳鼻喉疾病有噪声聋和铬鼻病两种。

8.职业性肿瘤有:(1)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癌。(2)联苯胺所致膀胱癌。(3)苯所致白血癌。(4)氯甲醛所致肺癌。(5)砷所致肺癌。(6)氯乙烯所致肝血管内癌。(7)焦炉工人肺癌。(8)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

其它职业病有:(1)化学灼伤。(2)金属烟热。(3)职业性哮喘。(4)职业性质变反应性肺泡炎。(5)棉尘病。(6)煤矿下工人滑囊炎。(7)牙酸蚀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5日 21: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待遇相关文章
  • 享受工伤赔偿金双重待遇的六个必备条件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以下劳动合同的,应当按2倍支付经济补偿金;2、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3、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4、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5、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6、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认定工伤的4个条件申请工伤认定要注意四个要件: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主观过错等。(1)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用人单位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是指单位确定的工作时间。A.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时间内的事故伤害;B.在工作时间以外的事故伤害一般不构成工伤。(2)工作场所:工作场所是指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领导临时指派职工从事工作的场所。A.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
    2023-07-15
    415人看过
  • 郑州职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材料(工伤)
    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申请医疗待遇或伤残待遇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工伤认定通知书;2、劳动能力鉴定结论;3、单位出具的《工伤报告;4、证明人出具的证明人材料;5、工伤职工提出的工伤待遇申请书;6、医疗费原始发票;7、医院的长期和临时医嘱单;8、医院的每日清单;9、医院诊断证明书;10、医院的出院证明;11、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12、属交通事故的须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损害赔偿调解书;
    2023-05-30
    259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与伤残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在治疗工伤、职业病时,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康复性治疗费用和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也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和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属于工伤医疗待遇范畴。1、工伤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业病,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康复性治疗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费用支付也是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一般采用限额支付方式
    2023-11-03
    133人看过
  • 工伤职工停止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绝治疗的。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一、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赔偿有效期多长时间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30日内申请工伤赔偿;构成劳动争议的,申请仲裁赔偿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二、在没有用工合同时出意外怎么办在没有用工合同时出意外怎么办,需要分情况而定:1、如果是在工作中发生的意外,没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也可以走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2、如果不能证明劳动关系,可以走
    2023-03-29
    382人看过
  • 申请工伤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申报工伤的条件是首先要被认定为工伤,工伤需要满足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认定为工伤后申报工伤需要提交以下材料。第一份材料就是工伤认定申请表。第二份材料是受到伤害的职工的申请书。一、哪些情形下应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的情形有以下三点: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
    2023-04-02
    107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如何填写,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要多久领取赔偿
    一、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如何填写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应当填好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职工发生工伤的原因、经过;申请赔偿的项目和赔偿的标准、数额;以及申请期限等内容。二、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要多久领取赔偿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要240天可以领取赔偿。一般从单位或个人申请之日算起,劳动部门15日内审核材料,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20日内送达,按规定期限的上线计算是95天。经过治疗伤情稳定后才能做鉴定,一般要在6个月左右,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共需240天。工伤赔偿部门审核后进行放款,具体时间各地有所不同,可直接咨询当地工伤保险机构。三、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公司不盖章怎么办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公司不盖章的时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2023-06-21
    280人看过
  • 工伤索赔的申请条件和必备材料
    工伤可索赔的情况,具体如下:1、在工作时间和地点内,因工受伤;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地点内,因为预备和收尾工作受伤;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因工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4、患职业病;5、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受伤或失踪;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索赔的项目1.造
    2023-07-02
    300人看过
  • 宁波工伤保险一次性待遇申请怎样申请的
    一、宁波工伤保险一次性待遇申请怎样申请的工伤保险一次性待遇申请填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工伤发生时间、医疗终结时间、伤残鉴定时间、伤残等级全部如实填写;社保编码(伤者社保卡背面有的社保编码);致残鉴定表编号(参看鉴定结论书右上角)。职工伤残鉴定结论或工亡批复下达后,用人单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位应及时指派专人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待遇申报拨付手续;申报时,用人单位应填写《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申报审批表》和《工伤医疗费核销验收单》连同医疗费原始发票、《工伤认可证》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因工残废证》、劳动行政部门对工伤职工因工死亡批复、工伤(亡)之前12个月的工资发放表、供养直系亲属证明、职工本人身份证和缴费证明等一并上报;属交通事故的,须上报交警部门对事故的责任分析和处理意见;属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须上报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失踪证明和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宣判书;工伤(亡)兼有
    2023-06-18
    429人看过
  • 承担工伤保险待遇的被申请人是谁
    工伤保险待遇的被申请人应当是社保局。对社保局设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一、工伤赔偿少了应该向哪个部门申诉工伤赔偿少了向在用人单位住所在地的劳动合同履行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不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所属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二、行政复议受理条件申请行政复议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有明确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申请人为利害关系人、有明确的诉求和理由、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属于复议范围、属于行政复议机构职责范围、未就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提起其他行政复议申请或行政诉讼。三、发生工伤赔偿后能否再提起诉讼发生工伤赔偿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工伤赔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争议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023-03-27
    184人看过
  •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时限有限制吗?
    有限制;1、法律规定: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2、由于单位没有给你买工伤保险,你的工伤待遇社保部门不会给出,而是由单位给。所以你要注意单位是否真
    2023-04-28
    448人看过
  • 重庆市职工工伤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条件及程序
    重庆市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应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按职业病防治法规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超过30日后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申请之日前的工伤待遇由单位负担。职工因工死亡,应在劳动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后申请工伤保险重庆市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应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按职业病防治法规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超过30日后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申请之日前的工伤待遇由单位负担。职工因工死亡,应在劳动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后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因工受伤应在完成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后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当地社保局医保部负责受理工伤保险待遇申报业务。一、重庆市工伤职工因工死亡,单位在向当地社保局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时,应提供如下材料:1、《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复印件;4、职工伤亡前
    2023-04-23
    369人看过
  • 工伤鉴定后多久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规定,所谓诉讼时效,是指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利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的时间。相对于普通民事伤害案件而言,工伤保险争议案较为特殊,在此类案件中,工伤受害人提起仲裁或诉讼的前提是有关部门所作的工伤认定以及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否则,工伤职工将无从主张自己的权利。在工伤保险争议案件审理中,劳动部门所作的工伤认定及伤残等级鉴定,不仅起普通证据作用,而且是一种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具体表现,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及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的前提和依据。受伤职工在被认定为工伤后,要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拿到伤残等级鉴定结论通知书后,要及时向所在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工伤职工可以按伤残等级的大小向用人单位及工伤保险基金要求享受相关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工伤职工的所有工伤保险待遇应由其所在单位承担。以上因工伤保险待遇引发争议的,其申诉时效是六十日。也就是说,工伤职工在明知
    2023-02-22
    380人看过
  •  工伤申请的必备条件与操作流程
    该流程包括:1) 判断员工是否发生工作事故;2) 申报工伤保险待遇;3) 提交工作认证申报资料;4) 工作事故调查;5) 工伤人员就医;6) 职业病工伤申报。注意事项:未按规定时间报告工伤事故的,相关工伤待遇由单位承担。工作申报流程:首先,作为企业工作事故的负责人,必须明确员工发生的事故伤害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作事故。若可以认定为工作事故,则必须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进行判断。若不能认定为工作事故,则需明确判断标准。如果无法判断,可以咨询当地工作管理部门。2、申报时间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必须立即申报。使用者必须在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24小时内向当地医疗保险部门报告。如果因情况紧急向异地医疗机构急救,使用者应在3天内报告,填写工作认证申请书。假日顺延的话。3、提交工作认证申报资料(1)《工作事故报告书》(2)两个事故现场目击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3)两个事故现场目击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4)事故当天的工作
    2023-10-24
    331人看过
  • 工伤保险条例六级伤残的待遇
    一、工伤保险条例六级伤残的待遇工伤保险条例六级伤残的待遇如下: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伙食补助: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3.交通食宿费: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4.康复治疗费: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5.辅助器具费: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6.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7.护理费:(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工伤六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工伤六级伤残鉴定标准如下:1.轻度智能损伤;2.
    2023-06-19
    171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保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补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更多>

    #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咨询
    • 职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必须先经过工伤认定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03
      《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认定程序作出了详细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在工伤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首先,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是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 其次,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待遇的,除个别情况外,也应当经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
    • 职工具备哪些条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的种类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4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复议条件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8
      为了充分保护工伤纠纷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工伤职工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工伤纠纷现定了多种解决途径。 (1)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
    • 工作中受伤可以请求工伤待遇吗,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2
      可以请求工伤待遇,具体有医疗费、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项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
    • 工伤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办理程序的规定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6
      1、发生工伤(亡)事故或确定患职业病之后24小时内报告社保经办机构,并在15日内报送工伤报告书。 2、工伤认定。单位应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认定。社保经办机构接到认定后,60日内作出认定。 3、申领工伤(亡)待遇手续。⑴被保险人因工负伤未致残的,医疗终结后30日内,由单位填报《社会工伤保险待遇审批表》,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工伤待遇补偿;⑵被保险人因工负伤留有残疾的,医疗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