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定下的抚养费是可以修改的。
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按协议数额支付不足以支付抚养支出时,可以调整或追加抚养费支付额度。一是夫妻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协议达成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意合;二是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追加抚养费诉讼,由人民法院裁判。
需要注意,不要以口头形式进行修改,必须要有书面协议,双方签字确认,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一、子女抚养费可以变更吗
决定抚养费数额的客观因素可能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所以,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时,法律允许双方协议变更抚养费数额。就变更抚养费数额不能达成协议的,子女可以提起变更抚养费数额之诉。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果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收入没有明显增加,而对方收入增加较多的情况下,抚养孩子一方追加抚养费的要求,在孩子的实际需要没有增加情况下,一般是不会支持。
二、一般不给抚养费可以报警么
不给抚养费可以进行报警,但是作用不大,因为抚养费支付问题属于民事纠纷。
1、抚养费不给属于民事纠纷,不会判刑。解决不给抚养费的办法有:一是夫妻双方协商,另外就是上法院起诉。这是最主要的两种途径。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应该按照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来让另一方履行其义务,也可以据此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如果是法院调解离婚,除了《离婚调解书》外,也应该有一个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里面应该有子女抚养条款,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拒绝执行,可重新起诉到法院,让法院重新裁定,强迫执行;如果是判决离婚,可根据离婚判决书里面的离婚孩子抚养费支付条款,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
2、父母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义务。所谓抚养,就是照顾未成年子女的日常起居、饮食以及其他生活方面。如果夫妻一方不能亲自照顾子女,或者不能与子女生活在一起,那么其必须定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3、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是天生的、法定的。只要是父母,就必须履行抚养义务。父母不能因为离婚而不支付孩子抚养费。因为离婚涉及的是夫妻之间的关系,不影响父母与孩子之间的法律权利和义务。所以,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是不可以的。
4、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最好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在夫妻离婚时或离婚后,双方可以通过各种联系方式,比如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对孩子抚养费的支付进行协商。协
商的内容主要包括另一方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在什么时间支付、以什么方式支付。夫妻协商解决抚养费的好处是可以减少对孩子的伤害,毕竟抚养费的最终受益者
是孩子。在协商解决孩子抚养费问题时,夫妻双方最好将抚养费协议予以公证,防止日后发生纠纷。
-
离婚协议已经签了,可以更改抚养费吗
188人看过
-
协议离婚协议中可不可以规定的抚养费的项目
382人看过
-
更改离婚协议抚养权,离婚后可以更换抚养权吗?
386人看过
-
协议离婚抚养权可以共同抚养吗,协议离婚变更抚养权可以吗
118人看过
-
离婚协议书离婚可以转移抚养费给前妻吗
411人看过
-
离婚协议书可以改吗如何该离婚协议书
348人看过
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更多>
-
抚养费可以改变吗,协议离婚抚养费怎样改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19如果协商不成,需要以孩子的名义起诉。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993)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
-
抚养费可以更改协议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20抚养费更改需要重新写协议。法律规定,当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者因子女患病、上学,抚养费的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直接抚养方可以要求不直接抚养方增加抚养费,双方对抚养费进行更改的,应重新签订协议。
-
可以更改离婚协议孩子的抚养权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15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更改小孩的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
-
的抚养协议可以修改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7《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当事人对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