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医疗服务合同,一般医疗服务合同是以疾病的诊断治疗为目的的合同。一般医疗服务的内容包括门诊、住院和手术治疗。
2、健康检查合同,健康检查合同是以早期发现疾病或了解健康状况为目的,而约定由医方对相关项目予以检查的合同。
3、实验性医疗服务合同,医疗服务需求者并无健康上的问题,而接受医疗服务提供者提供的医疗服务的合同。
4、其他性质的医疗服务合同,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许多医疗领域的发展范围,医疗服务合同的范围已大大超越了以诊疗为目的。例如整形手术、变性手术、非治疗性堕胎手术等。
一、医疗服务合同关系的内容
1、医方的义务
(1)诊疗义务。医方运用医学知识和技术,为患者诊断病情并进而施以相应的救治的诊疗义务,是医方的主给付义务。医方在履行治疗义务的过程中应尽可能地减轻病人的痛苦,故还负有是用最简明、迅速以及最佳医疗效果的医疗方式的义务。
(2)说明义务。因医疗行为都具有侵害性,为使其行为具有合法性,必须取得病人的“知情同意”。这要求医方应对医疗行为实施的范围、程度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对患者进行说明。同时,医方还有义务向病人及其亲属介绍病情。
(3)保密义务。病人对医生告知病情的各种真实情况,有助于医生的准确治疗。医师在诊疗过程中了解到病人的各种病情,无论是病人告知的还是诊疗获知的,因病人的病情涉及个人隐私,医方未经允许不得向他人透露。
(4)治疗记录做成及保管义务。不管是对于医疗纠纷的解决还是患者的继续治疗,治疗记录特别是病历的重要性都毋庸置疑。医生负有制作病历等治疗记录的义务。
(5)其他义务。医方各种证明文件的交付义务。依照特别法律和特殊内容的医疗服务合同所负担的各种义务。不得任意解除合同的义务。由于设备、技术等限制不能为病人提供合适的医疗,医院应建议病人转诊的义务。医方对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的过程中,应对病人及其家属的人身、财产安全提供安全保护的义务。出于法律规定或职业道德约束,医生不得受贿赂、不得夸大病情等不作为义务。
2、患者的义务
(1)医疗费用的支付义务。医疗服务合同是有偿合同,患者在接受了医方所提供的医疗服务后,负有支付医疗服务费用的义务。
(2)配合治疗义务。医疗行为是一种依靠医患双方互动以达到治疗效果的行为。
(3)其他义务。患者还应承担费用预支、费用偿还以及损害赔偿等义务。在具体的医疗服务合同中,医患双方还可进行约定其他义务。如患者在病情未愈的情况下执意出院,医患双方签订“自动出院,后果自负”的免责条款,以减轻了医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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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条款,用于免除或限制其未来的合同责任。免责条款通常由合同一方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义要约,以获得另一方的承诺,使其具有法律效力。在现实生活中,写合同免责条款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不要写过度加重对方风...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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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分为哪些类型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20医疗纠纷可分为以下两类: 1、医疗过失纠纷。 即指由于医务人员在诊疗或护理工作中的过失而引起的纠纷。它又可分为医疗事故和非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行政法规上的称谓,需要经过医学会予以鉴定。误诊当然会构成医疗事故。没有被鉴定成医疗事故的,可以医疗人身损害为案由予以解决。 2、非医疗过失纠纷。 是指患者到医院就诊,医务人员不存在诊疗、护理过失,但由于院方其他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所引起的纠纷。如:患者到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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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上有哪些类型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02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其所在的单位;劳动者或单位依法行使单方面的合同解除权;或者单位无过错性辞退劳动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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