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者的生命权、健康权、知情权是否应该得到尊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8 08:10:07 211 人看过

生命权是以自然人的性命维持和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以其身体外部组织的完整和身体内部生理机能的健全,使肌体生理机能正常运作和功能完善发挥,以维持人体生命动为内容的人格权。知情权是指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与权利,包括从官方或非官方知悉、获取相关信息。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知情权应该得到尊重。

死刑犯是否具有生命权

死刑犯在未被依法执行死刑前应具有生命权。生命权是一个人最基本的权利,是享有其他权利的基础,并且生命权生而平等,不因种族、民族、性别、身份等而有所差别,更无法以金钱来衡量其价值,在未被法律剥夺之前,均应平等地受法律保护,死刑犯这一身份决不能构成生命的等级、轻重。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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