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证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14:55:06 320 人看过

依我国《刑法》第305条规定,伪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且仅限于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不包括单位。

一、构成伪证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构成伪证罪,主要有下面三方面行为:

(一)毁灭、伪造证据;

毁灭、伪造证据,是指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自己将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证、物证以及其他证据予以毁灭,包括烧毁、丢弃、撕掉、涂抹等,使其不能再起到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作用;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自己制造假的书证、物证等,以隐瞒案件的真实情况,使犯罪人免予刑事追究或者使无罪的人受到刑事追究。

(二)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是指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策划、指使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与当事人共谋毁灭、伪造证据,以及为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提供帮助等。“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三)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只要有上述三种行为之一即可构成本罪。

“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包括两种行为:

1、以暴力、恐吓等手段威胁证人或者以金钱、物质利益等好处诱使证人改变过去按照事实提供的证言;

2、以威胁、引诱手段指使他人为案件作虚假证明,充当伪证的证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09: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附带民事诉讼相关文章
  • 伪证罪是不是特殊主体的罪名?
    伪证罪属于特殊主体的犯罪,仅限于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不包括单位。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构成伪证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律师伪证罪简介1、概述律师伪证罪目的是为了遏制承办案件的代理人(律师)作伪证而专门设立的罪行。2010年两会期间,有委员和代表提出取消律师伪证罪,因此成为舆论关注焦点。306条款已经成为了办案机关最得心应手的武器,斗不过你,就赶走你!赶不走你,就收拾你!北京一位律师如此评价306条款被滥用的状况。2、伪证其它法律原文公安、检察人员、一般当事人、证人,都可能做伪证刑法第306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2023-08-12
    498人看过
  • 伪造货币罪犯罪主体是哪些
    一、概念指仿照货币的式样、票面、图案、颜色、质地和防伪标记等特征,使用描绘、复印、影印、制版印刷和计算机扫描打印等方法,非法制造假货币、冒充真货币的行为。二、构成要件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单位不能构成本罪主体。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上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过去理论上一般认为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具有营利目的,否则不构成犯罪。但是本条并未对主观目的予以规定,行为人只要出于故意伪造货币的,一般就可以认为构成本罪,而不必过于苛求其必须具备什么目的。如果行为人确实是为了显示自己的技巧或为了自我欣赏而伪造极少量的货币的,可视为本法第13条所称“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而不认为是犯罪。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是国家财政金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体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2023-04-28
    71人看过
  • 渎职罪的犯罪主体是谁?渎职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
    一、渎职罪的犯罪主体是谁刑法将渎职罪的犯罪主体限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按照宪法规定: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党委、政协、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都不属国家机关范畴,司法实务中,出现了协管、协警及治安联防人员受国家机关的委托从事公务的现象,为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立法解释规定: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有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从而包含了临时工、合同工及各种聘用制人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司法解释中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作了进一步的扩大解释:在乡(镇)以上
    2023-04-01
    497人看过
  • 被害人是不是伪证罪的主体
    依我国《刑法》第305条规定,伪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且仅限于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不包括单位。《刑法》对伪证罪主体范围的规定缺乏科学性,单位应为伪证罪的主体,记录人则不应为该罪的主体。1、单位应为伪证罪的主体。“单位犯罪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逐步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种犯罪行为。目前,对单位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给予刑罚处罚,已成为世界各国立法的一个普遍原则。”我国1979年通过的《刑法》中没有单位犯罪的规定。1997年修改后的新《刑法》,采用总则与分则相结合的方式确立了单位犯罪及其刑事责任。但由于“一方面,从事实上看由于单位、团体不具备自然人才有的感知力、记忆力和表达力,无法形成证言;另一方面,从法律上看,《刑法》中的单位犯罪不包括伪证罪在内,单位‘伪证’无法承担伪证罪的刑事责任”,因而《刑法》中的伪证罪主体当然也就不包含单位。这一规定欠科学性,单位可以构成伪证罪的主
    2023-06-03
    228人看过
  • 医疗事故罪犯罪主体是谁?哪些人不能成为医疗事故罪的犯罪主体?
    一、医疗事故罪犯罪主体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医务人员,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似乎两罪的主体区分并非难事。我国医务人员按其业务性质分为四类:医疗防疫人员、药剂人员、护理人员、其他技术人员。但在实践中,对于已经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但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人,以及具有一定的医学专业知识但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发生严重后果,是定医疗事故罪,还是定非法行医罪,不是没有争议。理论上有观点认为,非法行医罪的主体中要求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既包括未取得医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也包括虽有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未取得行医营业执照。但由最高人民法院改判无罪的周兆均被控非法行医案中,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理由中认为,原审被告人周兆均于1953年获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颁发的医师证书,已具备了医师从业资格,并多年从事医疗活动,具有一定的医学知识和医疗技术。周兆均自湖南省靖县人民医院退休后,从1998年10月起从事医疗
    2023-04-10
    413人看过
  •  雇佣童工是犯罪吗?犯罪主体是谁?
    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非法使用童工的公司和个人进行处罚,包括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罚款、撤销营业执照等,并对童工的医疗和死亡等进行赔偿。同时,对拐骗、虐待童工等行为,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对于非法使用童工的公司和个人,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童工被送回原居住地的费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承担。(2)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向使用童工的公司和个人介绍童工的职业介绍机构和其他公司和个人介绍的未满16岁的少年、儿童作为童工发行假证明书的公司和个人、允许未满16岁的少年、儿童作为童工、教育不改正的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等给予行政处分和罚款,其中对使用童工的公司给予重罚。(3)多次教授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用户童工,情节严重者和未满16岁的少年,儿童领取个人营业执照者,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撤销营业执照。(4)违法使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对在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
    2023-11-21
    335人看过
  • 犯罪主体的逃脱责任是谁?
    我国的刑法规定,通常情况下,犯罪主体是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不仅包括依法被拘留、被逮捕的未决犯;也包括已被判拘役以上刑罚,正在劳改机关服刑的已决犯。如果逃跑的是被行政拘留或劳动教养的人,那不构成本罪。被错抓、错判,不甘心被羁押或劳改而逃跑的,按脱逃罪判。抽逃出资罪的犯罪主体抽逃出资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所谓公司发起人是指依法创立筹办股份有限公司事务的人。抽逃出资罪,就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规定,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羁押和改造场所逃走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故意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2023-06-30
    342人看过
  • 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有哪些罪呢
    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罪有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等。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一、构成受贿罪的要件有哪些构成受贿罪的要件是: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廉洁性;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包括两种基本形式:索取贿赂的,收取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3、主体要件: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4、主观方面: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二、受贿罪侵犯的客体有哪些受贿罪侵犯的客体
    2023-03-14
    109人看过
  • 伪造公司印章罪该罪犯罪的主体和客体
    本罪的主体属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活动的声誉,同时构成对社会公共秩序的侵犯。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所谓印章,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刻制的以文字、图记表明主体同一性的公章、专章,它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从事民事活动、行政活动的符号和标记。作为本罪犯罪对象的印章,须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侵犯国家机关的印章不构成本罪。
    2023-04-25
    293人看过
  • 串通投标罪犯罪构成的主体是谁?
    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主体就招标人而言,是特殊主体,就投标人而言,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31条之规定,单位也能成为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本罪属于共同犯罪,构成本罪的投标人或招标人都是共同犯罪的实行犯,行为人有可能有主犯和从犯之分,但不存在教唆犯和胁从犯。关于串通投标罪主体资格的认定串通投标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仅限于招标人和投标人。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和第二百三十一条的规定,此处的投标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招标投标法》第八条和第二十五条进一步规定了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概念。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项目、
    2023-07-23
    296人看过
  • 信用卡诈骗罪犯罪主体是谁
    一、信用卡诈骗罪犯罪主体是谁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二、信用卡诈骗罪如何立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
    2023-06-03
    54人看过
  •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主体是谁?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成为本罪主体。就自然人而言,只要行为人达到了法定规定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即可构成犯罪。就单位而言,单位实施了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我国注册商标是受法律保护的,而在现实生活中侵犯注册商标权的行为是非常多的,如果侵犯注册商标权情节特别严重的,且获取的收益较大,是要判处有期徒刑的。一、公司非法经营承担什么责任公司经营必须要合理合法,如果有不合法经营的情况,将需要因此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了非法经营罪,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成立、具有责任能力的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单位犯非法经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2023-03-09
    71人看过
  • 主观方面是否只能是故意与伪证罪有关?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伪证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虚假陈述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但为了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而为之。如果行为人不是出于陷害他人的意图或者隐匿罪证,就不能以伪证罪论处。犯罪的主观方面包括犯罪主观方面是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以及犯罪结果的心理态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1、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犯罪故意或者犯罪过失是任何犯罪都应当具备的必要要件。没有犯罪故意或者犯罪过失的,属于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2、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犯罪目的是目的犯应当具备的必要要件,犯罪目的是定罪量刑时所应当考虑的一个重要情节。犯罪动机一般是量刑中的酌定情节,不影响定罪。3、认识错误。包括行为人在事实上的认识错误和在法律上的认识错误两种。《刑法》第三百零五条
    2023-08-18
    449人看过
  • 被害人能否成为伪证罪的主体吗
    依我国《刑法》第305条规定,伪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且仅限于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不包括单位。笔者认为,刑法对伪证罪主体范围的规定缺乏科学性,单位应为伪证罪的主体,记录人则不应为该罪的主体。1、单位应为伪证罪的主体。“单位犯罪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逐步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种犯罪行为。目前,对单位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给予刑罚处罚,已成为世界各国立法的一个普遍原则。”我国1979年通过的《刑法》中没有单位犯罪的规定。1997年修改后的新《刑法》,采用总则与分则相结合的方式确立了单位犯罪及其刑事责任。但由于“一方面,从事实上看由于单位、团体不具备自然人才有的感知力、记忆力和表达力,无法形成证言;另一方面,从法律上看,《刑法》中的单位犯罪不包括伪证罪在内,单位‘伪证’无法承担伪证罪的刑事责任”,因而《刑法》中的伪证罪主体当然也就不包含单位。笔者认为,这一规定欠科学性,单位可
    2023-06-21
    175人看过
换一批
#审判阶段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主体是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具有独立的民事请求权。附带... 更多>

    #附带民事诉讼
    相关咨询
    • 犯罪主体是犯罪主体本身的证据。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27
      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犯罪主体是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14岁以下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年满14周岁,年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单位犯罪主体是指能够独立承担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
    • 伪证罪是特殊主体的罪名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2
      1、伪证罪是特殊主体的犯罪。因为伪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在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证人”,是指根据司法机关的要求,陈述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的人。 2、《刑法》第三百零五条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
    • 销售伪劣化肥罪的主体是谁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0-11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国家为加强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和销售,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和行政法规,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如《产品质量法》规定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国务院发布的《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兽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必须保证质量,确保安全有效;兽药出厂前必须经过质量检
    • 诉讼代理人伪造证据罪的犯罪主体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12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破坏、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破坏、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反事实变更证据或伪造证据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的情况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 相对犯罪逃脱罪的罪主体是谁?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07
      我国法律上没有逃脱罪,只有脱逃罪。脱逃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依照本法与刑事诉讼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即一是依法被拘留、被逮捕的未决犯;二是已被判处拘役以上刑罚,正在劳改机关服刑的已决犯。只有上述两种人才能成为本罪主体。被行政拘留或劳动教养的人逃跑的,不构成本罪。《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规定,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