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保证担保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2 17:33:33 322 人看过

一、何为保证担保呢?

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当借款人违约或者无力归还贷款,保证人按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或公民(自然人)可以做保证人。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保证担保的范围就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请求保证人代为履行或负连带责任以及申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的范围。

二、保证人的保证能力

保证人的保证能力是指保证人代替履行债务或者赔偿损失的能力,保证人必须具有相应的经济赔偿能力。这是履行保证义务的必备条件。无相应的经济赔偿能力,即无保证能力。对保证人的保证能力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对进行审查:

1.审查保证人的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等,以避免其提供的财产小于被保证的范围。

2.审查保证财产的来源,确保该财产是保证人的合法财产。

3.审查保证人对其提供的保证财产是否有独立的处分权限,以降低债权实现的风险。

三、哪些民事主体可以成为保证人

可以成为保证人的民事主体是指法人、其他组织、公民。其他组织主要包括:

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

3.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

5.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2日 17: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证相关文章
  • 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担保有何区别呢
    第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第二,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有求偿权。第三,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第四,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而一般保证则只是由当事人约定。第五,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很有利,而保证人的负担相对较重;而一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较
    2023-03-08
    177人看过
  • 那么在混合担保情形下,保证人如何承担责任呢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上述规定规范的是混合担保情形下,物保与人保在实现债权时的先后顺序,当物保是债务人提供时,如果双方对实现顺序有约定则从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应当优先就物保实现债权。当物保是第三人提供时,则物保与人保平等对待,有债权人选择实现顺序。一、银行贷款担保人如何降低担保风险(一)要注意了解自己所提供担保的形式,明确自己提供担保后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必要时可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二)银行贷款,最需要的
    2023-03-01
    439人看过
  • 债权可否作为保证担保
    债权不可以作为保证担保,一般可以进行保证担保的财产为不动产,动产可以进行抵押担保,动产和权利可以作为质押担保。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等,权利人请求义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该权利不可以作为保证担保。一、担保物权包括哪些内容担保物权是指在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1、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或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变卖抵押财产抵偿其债权;如有剩余应退还抵押人,如有不足仍可向债务人继续追索。但对不能强制执行的财产不能设定抵押权。2、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一定的财产权利移交给债权人作为担保,当债务人不履
    2023-03-31
    105人看过
  • 保全担保费由谁负担呢
    保全担保费由败诉方进行承担。财产保全费用应由申请人向法院预交,之后根据判决结果由败诉方承担,如果部分败诉、部分胜诉的,则按比例分别承担。如果是调解的,则对于保全费用的承担民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一、法院收取的民事诉讼费用谁来出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一)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二)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三)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二、商标侵权案件的诉讼费怎么计算商标法侵权案发生的诉讼费计入打官司儿产生的诉讼费,而诉讼费用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的。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应当退还,由败诉方向人民法院交纳,但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三、邻居改门打官司费用打官司的费用一般包括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公告费等其他
    2023-04-04
    318人看过
  • 个人能否为公司债务担保呢
    个人可以为公司债务担保,当事人提供担保的,需要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担保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一般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一、反担保的措施有哪些反担保的措施有抵押反担保、质押反担保、保证反担保、应收账款质押形式、保证金反担保五种形式。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一般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二、可以要回有抵押有担保的借款吗不可以要回有抵押有担保的借款。被担保债权既有物担保又有人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实现物的担保;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
    2023-03-06
    167人看过
  • 保证合同怎样约定担保期间呢
    根据意思自治原则,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期间。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保证期间推定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推定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一、请问用民法典进行连带责任担保需要多久?这主要看主债务的期限或合同约定的期限。如果没有约定,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二、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间是多长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
    2023-03-26
    76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
    词条

    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保证人在被担保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 更多>

    #保证
    相关咨询
    • 担保期限为是如何的呢?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9
      我这里和大家具体分析一下担保期限的具体情况,一般我们保证和连带保证都是有约定的要根据自己当时的约定进行期限核对,如果没有约定的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起六个月的期限,这样就可以明确具体的担保事宜了。
    • 取保候审保证人如何取消担保呢?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28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被告人被取保候审期间,保证人不愿继续履行保证义务或者丧失履行保证义务能力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保证人的申请或者公安机关的书面通知后三日内,责令被告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并通知公安机关。 取消担保的方式,是向取保候审的机关出具申请书,要求取消担保。
    • 保证期间经过担保责任如何承担呢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26
      保证期间是一个不变期间,该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如果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没有要求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则保证期间经过,保证人免责。
    • 保证人担保期限为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1
      第三十三条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四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 担保人如何取消担保呢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1-25
      担保人取消担保的情形如下: 第一,在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情况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经过六个月,债权人都没有要求担保人还款的,那么担保人就不需要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就是转移债务,如果债务人把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应该经过担保人同意,如果担保人不同意继续担保的,就没有担保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