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河南新密市农民张海超“开胸验肺”暴露的农民工维权难问题引起了法律界人士关注。5日,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就这一问题对正在起草的社会保险法及正在征求意见的工伤保险条例提出了相关建议。
近年来,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工伤得不到及时治疗、单位参保率低等问题一直困扰着农民工的维权。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时福茂说:“张海超的事情因为引起广泛关注总算有了结果,然而如果不从法律制度上改进,这类事件还会不断发生,而且更多的人甚至不会有张海超这样的运气。”
作为全国第一家依托专职律师向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公益机构,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统计了全国共16家农民工法律援助站从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办结以及正在办理的329件农民工工伤案件,并总结出现行工伤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工作站在此基础上提出的一份《农民工工伤保险问题研究报告》指出,2004年颁布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建立了体系完备的工伤保险制度,越来越多的劳动者被纳入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然而这一制度在运行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如维权程序漫长复杂、维权成本高、工伤农民工得不到及时治疗、单位参保率低等。
工作站律师佟丽华介绍,拿工伤维权来说,将所有的程序走一遍大概需要3年9个月左右,最长时间可达6年7个月左右,大多数受伤农民工无法及时得到赔偿,而且很多农民工因为自身法律知识欠缺,导致法律维权难上加难。
报告还提出现行法律对未参加工伤保险单位的处罚不到位、目前的工伤保险缴费方式难以适用于流动性大的农民工群体等具体问题。
对此,报告对工伤保险制度改革提出了强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职权,简化工伤认定程序、工伤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并进一步明确如何操作、不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等建议。
佟丽华说:“我们的工作站帮助一个农民工,能让一个农民工受益;如果我们一年能帮助一千个农民工,也只是让一千个农民工受了益。但是如果我们能从法律层面切实保护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的利益,那么受益的将是整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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