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数卖中买受人权利顺序怎样的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9 17:10:41 457 人看过

一房数卖中买受人权利顺序是: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排除双方恶意情况,依照依法过户登记、依法实际占有、首先支付房款的顺序确定物权,其余买受人可以依据购房合同追究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一、购房合同面积超出面积如何处理

购房合同超出约定的面积,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二、商品房验收不合格如何处理

商品房验收不合格的处理方式:

1、要求实际履行。如果买受人购买的房屋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质量有问题,可以通过加固修复,保证建筑安全,买受人可以要求卖方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

2、合同可以终止。如果买受人在房屋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问题后难以通过修复方式解决,可以要求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是一项严厉的措施,一般禁止当事人在没有任何法律或约定依据的情况下任意终止合同;

3、可以要求违约金和损害赔偿。如果卖方交付的房屋不合格,买受人无论是要求实际履行合同,都不会影响卖方的赔偿和赔偿。

三、一房二卖售楼处罚

一房二卖的处罚为,要求卖方承担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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