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势群体的劳动保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9:20:06 390 人看过

在我国劳动法律规范中没有弱势群体的概念和界定,就我国劳动法学而言有特殊群体的概念,一般将特殊群体界定为由于各种特殊原因有就业障碍或在劳动力市场上处境不利的人员,包括妇女、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和退役军人等。弱是相对于强而言的,弱势群体是相对于强势群体而言的,那么,在我国现行市场经济条件下,弱势群体应包括哪些人员,如何对弱势群体劳动权益进行保护,本文作一探讨。

一、对弱势群体的基本界定

一般认为我国的弱势群体应包括妇女、残疾人、下岗人员、进城务工的农民。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研究所所长何平认为弱势群体主要包括四部分人,即:

(1)下岗职工;

(2)体制外的人,即那些从来没有在国有单位工作过,靠打零工、摆小摊养家糊口的人,以及残疾人和孤寡老人。

(3)是进城的农民工。他们没有享受到城里劳动者的同等待遇,受歧视,劳动权益得不到保护。

(4)较早退休的体制内人员。这部分人主要是从集体企业退下来的,当初退休时工资水平非常低,维持基本生存较为困难。(《海南日报》2002年3月12日)

按广州政府的定义,弱势群体应包括家庭人均收入达不到社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人员、无业人员、失业人员、孤寡老人、特困人员、残疾人士和下岗职工中的困难人士。(《香港大公报》2002年3月19日)

上海将40岁以上女职工、50岁以上男职工及低收入着作为就业市场上的弱势群体予以关注,为了照顾劳动市场的弱势群体,上海在2001年内,实施40-50工程,协助解决40岁以上女职工、50岁以上男职工的就业问题。(联合早报电子版ZaobaoOnline新闻:国际2001年2月13日)

从上述表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在弱势群体由哪些人组成问题并没有一致的看法,作为地方政府是以收入低于社会最低生活保障线,有城镇户口的人员作为界定弱势群体的主要根据,而没有将农民工作为弱势群体的人员。

笔者认为,根据我国目前情况,考虑到与劳动关系的密切联系,应从以下几方面认识弱势群体:

1.弱势群体应是在劳动力市场上就业困难的人员。如妇女、下岗职工、进城务工的农民等。

妇女就业难。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的统包统配,使社会上的大多数妇女成为就业主体,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状况下,妇女往往成为就业歧视的对象,近年来出现的女大学生就业难、下岗职工以女性居多,充分反映了妇女充分就业问题已成为我国21世纪面临的重大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17: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保护相关文章
  • 弱势群体刑法保护呈现四个特色
    当前,弱势群体的权利保护问题已成为我国社会生活的一个重大主题,并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与重视。刑法对弱势群体的保护是至关重要的一环,本文从实然角度对弱势群体刑法保护的特点作一阐述。概括来看,我国现行刑法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呈现出正向保护与反向保护相结合、总则保护与分则保护相呼应、定罪保护与量刑保护相统一、刑法典保护与刑法解释保护相补充的鲜明特点。一是正向保护与反向保护相结合。从保护方式来看,我国刑法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体现在两个方面:正向保护与反向保护。正向保护是指对侵犯弱势群体的犯罪从严处罚,即当弱势群体如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行为人将受到较为严厉的处罚。例如,刑法第二十九条关于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从重处罚的规定,第二百三十六条关于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从重处罚的规定等。反向保护是指弱势群体实施犯罪从宽处罚,即当犯罪人是弱势群体的情况下,量刑时予以从宽。例如,刑法第十七条
    2023-04-25
    380人看过
  • 交通事故弱势群体法律是否保护
    交通事故平等的保护各方当事人,因此交通事故中弱势群体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交通事故纠纷责任确认是按照过错程度等因素确认法律责任。法律会保护交通事故弱势群体根据相应的法规规定:如果机动车与行人或者非机动车相撞,机动车有过错,非机动车和行人没有过错,那么机动车承担全部责任。如果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有过错,机动车没有过错的,机动车还是要承担一部分责任。一、交通事故双方同责该怎样赔付交通事故双方同等责任,应当按比例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
    2023-06-25
    161人看过
  • 保证弱势群体诉讼权益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近日分组审议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时,王乃坤委员建议在草案规定的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当中,增加一项,即没有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的。王乃坤委员说,有些精神残疾人和智力残疾人表达意愿和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是非常有限的,属于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草案已经规定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这条规定就保证了没有诉讼行为能力人的诉讼权益。如果出现违反这样规定的情况,即没有经过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的,建议参照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的规定依法启动再审程序,以保证弱势群体的权益。
    2023-06-06
    276人看过
  • 弱势群体包括哪些人
    一、什么是弱势群体弱势群体,也叫社会脆弱群体、社会弱者群体。弱势群体根据人的社会地位、生存状况而非生理特征和体能状态来界定,它在形式上是一个虚拟群体,是社会中一些生活困难、能力不足或被边缘化、受到社会排斥的散落的人的概称。二、弱势群体包括哪些人弱势群体的具体构成大体上说,弱势群体包括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失业者、贫困者、下岗职工、灾难中的求助者、农民工、非正规就业者以及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法律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消费者等的民事权利保护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三、弱势群体的特征有哪些1、弱势群体的成因受各种因素的制约,既可能是客观的或自然的,如社会的制度安排,生理特征上的健康状况低下,先天或后天残疾等;也有可能是主观的或人为的,如对女性的性别歧视,对城市农民工的社会歧视。2、贫困性是弱势群体在经济利益上所面临的
    2023-06-15
    225人看过
  • 民法典关于对弱势群体的特别保护如何体现
    一、民法典关于对弱势群体的特别保护如何体现居住权写入民法典是保护弱势群体一个重要体现。增设专章规定居住权,以满足特定人群的居住需求等。居住权写入民法典,让弱势群体居有定所、老有所养,是社会文明的重要体现。居住权的确定和增设,可以让多余房产物尽其用,促进减少房屋空置率,促进房地产市场更加和谐、透明。从促进弱势群体保护的角度出发,比如老人孩子、中低收入人群、公租房群体、子女继承纠纷、离婚后居无定所等人群将起到积极的保护作用。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这强化了业主对共有部分共同管理的权利,降低业主作出决议的门槛,明确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属于业主共有。也是民法典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体现。二、体现保护弱势群体的居住权是什么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作为一种独立的用益权制
    2023-06-19
    260人看过
  • 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弱势群体劳动仲裁设绿色通
    今后,我省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涉及下岗职工、女职工、农民工、因工致残人员和申请法律援助人员申诉的劳动争议案件,将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对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劳动者当事人,还会在庭审前对其进行必要的程序性指导。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公布了九项便民仲裁实施意见。实行首问导诉服务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实行快速立案和首问导诉服务制度。今后,有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最先接待当事人的仲裁员必须负责一次性告知申诉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有关注意事项和需要补充的具体材料;对于材料、手续齐全且符合受理条件的,做到随到随立案,切实精简立案审批环节。实行劳动争议仲裁风险告知制度。对仲裁请求不当、不按时交纳仲裁费、委托授权不明、不能或超时限举证、不能提供原始证据、证人不出庭作证、不准确提供送达地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或中途退出仲裁庭、逾期起诉或逾期申请强制执行、不遵守仲裁纪律的当事人,实行仲裁风险告知,减少当事人不
    2023-06-06
    425人看过
  • 我国民事诉讼中弱势群体保护论纲(下)
    弱势群体的保护问题,是人权问题的一个重要内容。随着社会贫富差距的扩大、社会分层的日益明显以及不同利益集团冲突、矛盾的加剧,弱势群体正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如何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平衡社会各阶层或群体的利益,进而促进整个社会和谐、健康、稳定地发展,业已成为一亟待解决的问题。【关键词】民事诉讼;弱势群体;保护机制;诉讼救助【写作年份】2007年【正文】四、我国民事诉讼中弱势群体保护机制的完善(一)切实理解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贯穿于民事诉讼全过程,对民事诉讼的全部诉讼行为都具有导向作用。平等原则的发展经历了一个由张-扬个性的形式平等发展到保障人权的实质平等的历史过程。近代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推翻了以等级身份为特征的封建社会,并在理性精神的指引下开始了建立现代自由民主社会的历程。“自由、平等、博爱”成为这一时期制度建设的价值基础。在此种情况下,法律和权利为平等提供了一个框架,
    2023-04-21
    444人看过
  • 保护弱势群体的法律之痛——以《劳动合同法》实施现状为视角
    序言: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开始实施,这意味着无序的劳动力市场将迎来一个规整的盘口,其中最引人瞩目的,就是违法不签合同单位须付双薪。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通过书面的劳动合同形式确定下来,可以更好的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更好的保护护劳动者,尤其是保护流动务工人员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但是就笔者在执行劳动仲裁裁决中遇到的许多执行难点来看,形势依旧不容乐观。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用人单位依然在利用劳动力买方市场的有利地位,在不折不扣的剥夺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赋予劳动者的权利;而劳动者面对生计的抉择,有多少人肯为了这一纸权利放手一搏?一、双簧公司,真假难辨。案例一:苏州MSJ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苏州YCH广告公司的办公地址均位于XX大厦四楼,办公区互相毗邻。林某等7名外来务工人员,在与苏州MSJ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拖欠数月工资。经劳动仲裁,每人被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均在1
    2023-06-09
    221人看过
  •  弱势群体拆迁赔偿政策
    这段内容表述了小微企业拆迁赔偿标准的重新规定。对企业土地的赔偿将根据土地的实际性质来评估其价值;无法搬迁的建筑物和房屋的损失将得到赔偿;企业停产停业所造成的损失也将得到赔偿;拆迁解聘员工所获得的安置费用进行赔偿;企业设备在拆迁过程中的运输和搬迁费用也将得到赔偿。如果是承租的房屋,拆迁会导致企业需要重新租赁房屋,这其中的差价就是企业的损失,需要进行补偿。以下是小微企业拆迁赔偿标准的重新表述:1.对企业土地的赔偿,将根据土地的实际性质来评估其价值。2.对无法搬迁的建筑物和房屋的损失进行赔偿。3.对企业停产停业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4.拆迁解聘员工所获得的安置费用进行赔偿。5.对企业设备在拆迁过程中的运输和搬迁费用进行赔偿。企业如果是承租的房屋,则拆迁会导致企业需要重新租赁房屋,这其中的差价就是企业的损失,是需要进行补偿的。 不同维度标题:拆迁对企业的影响与对策拆迁是城市建设中常见的一环,但拆迁
    2023-08-25
    329人看过
  • 具有法律需求的弱势群体
    1、具备以下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申请法律援助:(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2)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由各地参照当地政府部门的规定执行)。2、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其他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3、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指定律师辩护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有哪些适用对象在刑事案件中,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下列人员之一,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未成年人,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
    2023-07-15
    444人看过
  • 载具:公民抑或弱势群体?
    受托人是学生,具体内容如下: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2、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由父母担任、配偶、成年子女;3、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上述范围的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的,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4、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受委托担任监护人的人为委托监护人。受托人的义务有哪些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3)向委
    2023-07-14
    289人看过
  • 欺负弱势群体犯哪些罪?
    欺负弱势群体是什么罪,需要看具体的情况。殴打别人致轻伤以上结果,可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弱势群体包括的范围在法律上不是一个确定概念,在形式上是一个虚拟群体,是社会中一些生活困难、能力不足或被边缘化、受到社会排斥的散落的人的概称。因此不能一概而论。比如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是社会中的弱者,在犯罪后在量刑时就有从轻或减轻情节。下岗和失业人员人群的犯罪,除了法定情节就不能够从宽。谁在欺负“学生工”前不久,教育部公开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作为2007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的升级版,征求意见稿强调顶岗实习应当专业对口,并确保劳动安全。征求意见稿重申,学生顶岗实习应当专业对口或相近;非专业学生不得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等危险职业,不得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同时,顶岗实习不得超法定时限,报酬应不低于
    2023-07-16
    150人看过
  • 弱势群体税收减免政策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纳税人),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一个纳税期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纳税年度内以前纳税期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纳税年度内以后纳税期退还,但不得结转以后年度退还。纳税期限不为按月的,只能对其符合条件的月份退还增值税残疾人税收优惠政策2022残疾人税收优惠政策有:1、对残疾人的收入所得,经税务机关的批准可以予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只是减征而不是免征,具体减少的标准要看当地税务机关审批标准;2、店铺雇佣残疾人工作,提供劳务的,可以免征店铺的营业税;3、残疾人自己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可以免征残疾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部国家税
    2023-07-03
    220人看过
  • 被代理人多为弱势群体
    72岁的陕西省潼关县农民高良义务代理官司百余件,被代理人大多是孤寡老人、残疾人、农民。在这些诉讼中,告赢县级公检法司的有,告赢省市级执法部门和单位的也有。有人认为他是3天不打官司就受不了,惟恐天下不乱,而当地有的官员认为,他是新一代觉醒的农民,他将大量的上访事件引导上法律之路。几经周折,9月17日,记者终于见到了正在潼关县福利院调查案件的高良。历时4年告赢公检法司高良代理的官司有特点:没人代理的官司他代理,没人敢代理的官司他敢代理,政府职能部门相互踢皮球的案件,他也要过问。于是,不管局局长这个头衔就被当地人封到他的头上。1994年5月3日,潼关县太要镇一四川民工方世剑被人枪杀。1995年8月1日,潼关县公检法司联合印发《关于督促在逃犯罪人员自首的通告》,在所附的名单中,将枪杀方世剑的犯罪嫌疑人写成太要镇下马店村老曹。下马店村曹振业因年近70岁,该村及周围各村人都称其为老曹。《通告》张贴后,
    2023-06-08
    108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保护,顾名思义是指国家和工作单位为了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有所保障而采取的立法、组织和技术措施的总称。它是指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利用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管理,采取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消除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健康的不良条件和行为,... 更多>

    #劳动保护
    相关咨询
    • 法院会保护弱势群体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2-19
      人民法院是否会保护弱势群体,应当根据案件情况进行确定。法律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因此,弱势群体是合法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时,会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弱势群体是不合法的,会不予保护,人民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作出相应的判决,不会一味的偏袒弱势群体。
    • 有保护弱势群体的吗?叫什么名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7
      一般来讲,弱势群体可以分为:妇女儿童,残疾人,劳动者(相对于企业)。 1、保护妇女儿童的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保护残疾人的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十五条“残疾人职业教育除由残疾人教育机构实施外,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及其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纳残疾学生。” 3、保护劳动者
    • 交通法有哪些保护弱势群体的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14
      交通法保护弱势群体的法规: 第一:根据弱势群体的分类不同,所对应的法律也不同。第二:一般来讲,弱势群体可以分为:妇女儿童,残疾人,劳动者(相对于企业)。第三:保护妇女儿童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第四:保护残疾人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俯攻碘纪鄢慌碉苇冬俩第五:保护劳动者的有《劳动法》和《劳动法实施条例》。第六:有问题在留言。
    • 像我这样的弱势群体应该受法律的保护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8
      根据2008年开始实施的的规定,在我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约定违约金。这两种情形是:法第22条:这一条的意思是,单位出钱送劳动者到专门的培训机构学习,劳动者答应学成之后,为单位服务若干年。而未满若干年,劳动者违约的,劳动者支付违约金。这笔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是培训费除以约定的服务年限,乘以违约年限,是劳动者应当承担的违约金。第23条: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从事保密业务,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答
    • 法律上有这样的规定么?保护女方弱势群体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7
      不属于没证就不能分财产但是,再重婚罪里如果另一方有老婆,你有和他同居三年你也构成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