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醛:强烈刺眼无色气体,释放时间长达15年。有致癌作用。
2、苯系物:特殊芳香气味,主要包括苯、甲苯、二甲苯等。轻度污染可以导致头昏、失眠、精神萎靡等神经衰弱样症状;长期接触低剂量的苯系物可以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严重时将导致白血病。
3、氨:强烈臭味刺激性恶臭味气体。可以导致流泪、咽痛、声音嘶哑、咳嗽、痰带血丝、胸闷、呼吸困难,同时可以伴有头晕、头疼、恶心呕吐、乏力等,严重时可发生肺水肿。
4、氡:放射性惰性气体,无色无味,潜伏期达15-
40年。世界卫生组织确认的强烈致癌物质,特别是肺癌。
5、TVOC:可挥发性有机物,室内所有可挥发性有机物的总称。可以导致人体机体免疫功能失调。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有其自身特殊的新特点,针对室内环境污染的特殊侵权,适用其新特点审理案子。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是从传统民法损害赔偿责任派生和发展而来的,但是,它又不同于传统民法损害赔偿的责任条件,而有自身的新特点责任条件,我们要针对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这种特殊侵权责任,以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的新特点审理案件,适用不同的责任,其具体有:
(1)行为的违法性不是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的必须条件。本案审理中,被告姚某装修商一再重申其装修行为是合法的,没有违法,对原告的环境污染损害不承担责任。按传统的民法损害赔偿理论,只有违法行为,才负赔偿责任,不是违法行为,不负赔偿责任。所谓违法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为什么环境损害赔偿不以违法行为为必要条件呢?这是因为:一方面,环境的污染和破坏造成的损害是在现代工业急剧发展的情况下发生并逐步被人们所认识的,对这种损害,法律不能事先明文规定;另一方面,由于环境污染和开发自然造成的危害是隐蔽性及慢性的危害,法律不可能对这种不确切的环境危害作出确切的规定。如果以行为的违法作为确定环境损害赔偿的必须条件,那么在当前法规不健全的情况下,一些遭受环境污染和开发自然资源、自然环境的损害的受害者将得不到保护。
(2)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实行无过失责任原则本案被告一再重申其购买和使用的装修材料均是通过国家检验合格的产品,室内环境污染是原告没有进行必要的通风导致的,自己对此无过错,对原告的污染损害不承担责任。按照传统的民法损害赔偿责任成立的主要条件,行为人致他人损害是由于自己的过错才负赔偿责任,如果行为人没有过错(故意或过失)则不负责任。而行为人的过错,并不是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必要条件,在环境污染损害赔偿中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即行为者的排污或开发自然资源、自然环境的行为致他人以损害,不管有无过错,都要负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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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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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污染环境罪,污染环境罪量刑标准中,污染环境罪的内容有哪些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2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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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环境污染有哪些环境污染的分类是怎样的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14常见的环境污染有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噪(音)声污染、农药污染、辐射污染、热污染。 环境污染的分类: 按环境要素分:大气污染、土壤污染、水体污染。 按属性分:显性污染,隐性污染。 按人类活动分:工业环境污染、城市环境污染、农业环境污染。 按造成环境污染的性质来源分:化学污染、生物污染、物理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污染、电磁波污染等)固体废物污染、液体废物污染、能源污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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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司法解释污染环境罪中严重污染环境的标准有哪些宁夏在线咨询 2023-11-03两高相关司法解释中关于污染环境案件中严重污染环境的认定标准是,污染环境的行为造成30人以上中毒,造成的公私财产损失数额在30万元以上,犯罪嫌疑人非法排放或处置的危险废物在三吨以上,造成幼树死亡在2500株以上,造成一人以上重伤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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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治理环境污染减少环境污染的方法有哪些贵州在线咨询 2023-03-06环境污染指自然的或人为的破坏,向环境中添加某种物质而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而产生危害的行为。 环境污染的治理要从树立环境保护意识,落实环境污染责任,加强惩治等等方面入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条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五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