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承租人在房屋租赁中的权利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17:32:17 328 人看过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中享有的权利如下:

1、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取得房屋使用权;

2、根据租赁合同的规定,要求出租人及时修理房屋;

3、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租给他人;

4、出租人出售房屋的,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

5、在租赁期内,因国家建设需要拆除租赁住宅,承租人有权安置。

法律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可以享有哪些权利

1、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租赁合同解除后,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就现存的增加价值部分偿还支出的费用;

4、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也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5、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6、因第三人主张权利,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7、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8、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9、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0、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产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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