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抗诉指定辩护的条件有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5 09:42:23 169 人看过

刑事案件抗诉指定辩护的条件有:

1、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确有抗诉的必要性。

2、是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

一、抗诉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第一,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抗诉。

第二,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二、一审和二审的区别是什么

一审和二审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

(2)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

(3)审查对象和范围不同;

(4)引起审理程序发发生的诉讼主体不同;

(5)审理方式不同;

(6)裁判方式不同;

(7)审理期限不同。

再审抗诉与二审抗诉的区别如下:

1、对象不同,二审的抗诉对象是尚未生效的一审裁判,而再审抗诉对象则是已经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其中有的是一审生效的裁判,也有两审终审的裁判;

2、抗诉机关不同,二审抗诉的机关是原审法院的同级检察院,再审抗诉的机关是原审法院的上级检察院或最高检;

3、接受抗诉机关不同,接受二审抗诉的机关是抗诉检察院的上一级法院,而接受再审抗诉的机关是抗诉的检察院的同级法院;

4、提起期限不同,二审抗诉有法定的期限而法律没有对再审抗诉的期限作规定,只要人民检察院发现生效的裁判确有错误,不论是在判决、裁定的执行中。还是在执行完毕以后,均可提出抗诉;

5、效力不同,二审抗诉必然导致第一审裁判不发生法律效力,但再审抗诉不会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6、抗诉的作用和后果不同,二审程序的抗诉,主要是为了阻止第一审法院的判决生效,避免将人民检察院认为有错误的判决交付执行=审判结果可能改判或发回原审法院重审,也可能维持原判。而再审程序的抗诉,主要是为了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将已经交付执行的错误裁判纠正过来。

三、刑事再审开庭了怎么办

刑事案件再审时是不是要开庭审理,视情况而定。下列再审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开庭审理:(1)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2)依照第二审程序需要对事实或者证据进行审理的;(3)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4)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加重刑罚的;(5)有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下列再审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重的;(2)1979年《刑事诉讼法》施行以前裁判的;(3)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原审自诉人已经死亡、或者丧失刑事责任能力的;(4)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在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监狱服刑,提押到庭确有困难的;但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征得检察院的同意;(5)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按“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7日以前通知检察院”的规定,经两次通知,检察院不派员出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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