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遗产继承人用经过其他人同意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30 07:42:30 226 人看过

指定遗产继承人不用经过其他人同意,自然人对自己的合法财产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处理,可以指定遗产继承人,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的,需要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意思表示。

一、指定遗产继承人用经过其他人同意吗

指定遗产继承人不用经过其他人同意,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遗产继承需要什么材料

当事人进行遗嘱继承一般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第一,被继承人与继承的身份关系证明,以及身份证明;

第二,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第三,遗产所有权证明;

第四,如果有遗嘱提供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三、遗嘱继承有时间限制吗

遗嘱继承原则上是时间限制的。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但继承人放弃继承有时间限制,即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遗赠人放弃遗赠的,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n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n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n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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