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国有土地使用权主体?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7 08:04:10 60 人看过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的,都可以成为中国的国有土地使用者。

一、拆迁户的房子能买吗

(一)、土地根据所有权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一类是集体土地。(二)、取得建筑用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划拨和出让。1、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国有土地划拨是指国家机关用地,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等等,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也是国家在一定年期内,继续向土地使用者无偿提供生产经营的场地。2、通过国有土地出让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协议、招标、拍卖。通过国有土地划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需要通过征地获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取得与出让土地使用权取得在成本构成上的差别在于有没有交出让金。

二、国有划拨土地能贷款吗

划拨土地办理抵押贷款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5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4、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城市房地产法的内容是怎样的

城市房地产法的内容是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房地产权利人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法纳税。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6日 22: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土地使用权主体变更怎么办理
    土地使用权主体变更的办理首先应当取得出让方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之后签订合同即可办理。1、取得出让方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土地用途改变,将直接引起土地出让最高年限的改变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变化。同时,土地用途的改变,必然发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因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7条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8条,都规定了土地用途的改变必须取得出让人的同意或批准。土地用途是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改变后的土地用途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因此,改变土地用途亦应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2、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用途的改变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内容的重大变更,因此,土地用途的改变,在取得出让人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之后,应由出让人和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
    2023-03-25
    488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划拨用于国有土地使用的范围是什么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范围有:(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即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公益事业用地。即排水、环保、供电、通信、燃气、道路桥梁、消防安全等设施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怎么划拨划拨地是指国家对某些主要涉及国防、公益等用地单位给予土地的一种方式,它与出让地主要区别在于是否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划拨地转为出让地,必须经有审批权的机关批准。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依法转让,但要依法报批并按市场价补缴土地出让金。对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应依法处理。年限: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然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国家应当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出让。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也可以对划拨土地使用
    2023-08-18
    132人看过
  • 户主和土地使用权有什么关系?
    一、户主和土地使用权有什么关系?在土地确权过程中,应当坚持从实际出发,按户确权、保持承包权稳定,其他成员可以作为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在确权登记颁证中,以已经签订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以此次登记前最近的承包关系为依据,参照二调成果对土地面积进行校准。尊重农民意愿,结合村组实际,在保持家庭承包权长期稳定的原则下,根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愿,允许村组对承包地适时适当作调整。对本集体经济组织现有耕地,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也可以确权确地。对因当年联产承包出现产量高的土地以少顶多、产量低的土地以多顶少而造成实际耕种面积与账证面积不符的,经承包户认可后,可按实际耕种面积登记账证。二、土地使用类型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1、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
    2023-06-03
    302人看过
  • 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重要吗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土地使用证分为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那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呢?国有土地使用证重要吗?一、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城镇住房用地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其他住房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房产权人。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力”的侵犯。《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1、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2024-03-16
    162人看过
  • 集体土地是什么?集体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
    一、集体土地: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为特殊民事主体,主要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的企业和公益性组织,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允许的个别情况下,才可包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二、国有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土地即国家所有土地:(一)城市市区的土地;(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三)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三、
    2023-03-04
    418人看过
  • 什么叫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可以。其出让方式共有四种:包括有拍卖的方式出让、招标的方式出让、挂牌的方式出让和协议的方式出让。我国的土地使用权包括有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狭义的土地使用权一般指的是国有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七条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2024-05-14
    120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与投资主体问题?
    我公司买了一块地准备盖办公楼、车间,但是由于资金紧张,又不想让土地被收回,正好我的兄弟公司需要建车间,请问:我公司能不能做土地转让?兄弟公司能不能直接投资建造?他们的出资能不能算我公司的投资?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处理好?律师解答: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相关法律知识:土地使用证证书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土地使用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
    2023-06-20
    377人看过
  • 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主体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都可以依法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经营。第四条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特点?(一)行政干预性强。由于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国家的产业政策有着密切联系,因此其转让须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后才可有效,审查的内容包括转让双方的情况及转让协议是否合法、转让后用途及土地使用权类型是否符合规划和国家供地政策、土地权属是否清楚等,其目的是保证国有土地收益不流失和防止划拨土地使用权流入市场对国有土地市场造成
    2023-02-18
    494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就可以出让了吗
    先向房管所申请办理该房子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变更到自己名下,再持变更后的房产证到乡镇国土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使用权变更后只要符合《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中关于农村建房的有关规定,就可以持原土地权利证书等相关材料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旧房改建。一、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出让年限尚未届满的情况下,终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而收回土地使用权。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前提条件是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并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为公共利益需要是指国家为经济、政治、军事、文化、卫生等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可以将土地使用权收回。(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
    2023-02-28
    319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联系,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联系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联系如下:1.《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所购商品房应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角度来讲,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就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所以房产所有权和房产土地使用权之间并无法律上当然的附属关系。如果忽视土地使用权,势必会给住宅地产购置及交易带来风险。二、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办理对象主要是各类规划区内的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审批程序是什么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审批程序为:1.申
    2023-06-04
    215人看过
  •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主体的含义是什么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以向国有土地所有者代表支付出让金为对价而原始取得的有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1、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境内外法人、非法人组织和公民个人可依法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但是,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应依法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享有该项权利。2、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合法取得方式为拍卖、招标、协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应当采取拍卖、招标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国家可将出让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人股作为对企业的投资,国家对企业享有相应的投资者权益(股权),企业享有出让土地使用权。3、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根据国务院的现行规定,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按
    2023-05-05
    468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的主要事项
    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是土地管理部门根据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对其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和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一种法律制度。其产权登记的主要事项有:1、国有土地使用者,即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包括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包括农业和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依法使用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用地的单位和个人。单位应记载其注册成立的法定名称和注册地址,个人应记载其正式姓名和住所地地址。2、土地位臵,即土地的座落和四至。土地座落,应登记土地所在的具体地点,即农村登记到村,城镇登记到土地所在的街道门牌号。土地四至,应登记土地的相邻土地地名,一般填写相邻土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名称或者姓名。如权属界线上有线状地或附近有永久性显著界标(如河流、山峰等),可填写地物或界标名称,或界线与某一界标或地物的距离。3、土地权属性质,是指登记
    2023-06-05
    264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性质要怎么变更
    在符合城市规划的条件下,如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为非经营性用地的,可以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补交出让金标准按办理出让手续时该地块规划用途和规划参数下的土地市场价值的30收取。如改变为经营性用地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土地收购储备机构先行进行收储后,采取公开招标、挂牌或拍卖的方式供应土地。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2023-02-23
    143人看过
  • 什么叫做农村土地使用证
    农村土地使用证指的是证明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些凭证。一般来说农民耕地只有土地承包证,没有土地使用证,所以都是对耕地称呼的是农民土地承包制度,只有盖楼或其他用途时才向土地部门审批,审批获准后,才发给土是使用证。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强化对农村耕地、林地等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该文件包括农村经营体制的改革创新、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征地制度改革、支持社会资本参与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等议题。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加快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尽快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村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一)申请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3、土地权属材
    2023-08-05
    78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具体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0-15
      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对国有土地享有占有权、使用权,并依权利取得方式之不同享有不同的收益权、处分权。但对于依法律或依约定不属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客体的土地空间范围及物,不得行使上述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人行使权利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和权利设定时约定的义务。国有土地使用权因法律规定的情形而终止。一般来说,国有土地使用权终止的主要原因是国家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除此之外,使用权人放弃使用或因特定原因停止
    • 民法典什么叫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27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将一定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地转让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金的行为。
    • 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土地他项权利怎样申请?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6
      (1)国有土地使用权由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使用国有土地的个人申请登记。(2)集体土地所有权由村民委员会或者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及法定代表人申请登记。(3)集体土地使用权由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使用集体土地的个人申请登记。(4)土地他项权利需要单独申请的,由有关权利人申请登记。
    •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什么意思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类型主要有哪些类型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4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首次从国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集体将其土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出让,租借给他人的经济行为。通常是指城市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类型如下:1、依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已签订出让合同,交清地价后进行的土地使用权转让;2、已建建筑物的出让用地、行政划拨用地和历史用地,且产权属同一主体的,在符合现行规划前提下,土地使用者选择转让他人改造或与他人合作改造的;3、
    • 国土土地使用权属于什么权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12
      土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而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使用人只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第三百二十四条规定,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组织、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第三百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