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业主是否优先受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15:01:33 404 人看过

开发商破产后,商铺的业主是没有优先受偿权的。普通购房人的债权优先于建设资金债权和抵押债权,对购房人的权利保护处于首位。在出卖人不能交房的情况下,如果买受人要求出卖人退还购房款的请求权也应该要优先保障。消费者为了实现自身的经济利益而购买的商铺,对已经支付的购房款应该要享有优先的权利。

商铺业主纠纷物业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一)、商铺业主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

《物业管理条例》中已经对商铺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

(二)、由第三方调解

这是指商铺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纠纷提交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来主持双方进行协商,促成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一般调解可分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比如可以由物业公司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三)、提交仲裁机关仲裁

这是指商铺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双方发生纠纷后,根据我国《仲裁法》第4条的规定,依照物业管理公司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后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请有管理权的仲裁机构即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以解决纠纷。

(四)、投诉

商铺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纠纷时,业主可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9条,向其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五)、提起诉讼

商铺业主通过以上四种方式仍无法解决纠纷时可以将纠纷诉至法院或直接向当地人们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以解决纠纷。

(六)、注意事项

商铺业主不得因为物业公司服务质量差而拒交物业管理费,这是错误的做法。因为在商铺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公约后,双方就形成了一种服务合同关系,因此业主都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交纳物业费。因为物业管理费事物业公司开展物业服务所需要的一项保证资金,如果业主不按时交纳,必定会造成物业公司因经费不足,而无法更好地开展服务,继而造成服务质量的下降的现象。因此,无论是从业主想督促物业公司提高物业服务质量角度来说,还是从法律的规定来看,业主都应当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如果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有权起诉业主。此时,业主可以以物业服务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物业与商铺业主出现纠纷,建议双方通过一些比较合理正规的途径来解决,也就是协商解决,一方面,避免的长期纠纷产生的麻烦,另一方面,也容易对双方的利益产生影响,如果实在无法协商解决,可以走法律途径,进行冲裁或者申请法院诉讼。

随着我国的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民选择在城市内购买房屋,此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在遇到房屋买卖的情况的时候,要主要物业的管理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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