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劳动合同签约注意事项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2 19:51:49 110 人看过

1、关于合同的形式

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必须要有双方当事人,有合同条款,有日期,合同为一式两份,劳动者一份,用人单位一份。合同的日期涉及到劳动者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期间,还涉及到日后有可能发生的诉讼时效。在签订每一份合同时,要注意看是不是同一份合同。企业在条款内容上做了一些对自己有好处的修改,还有一些企业准备了几份不同的合同,一份为了应付外部的检查,一份是强力约束劳动者的合同并在实践中执行。

2、关于合同的内容

一份有效的劳动合同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不要怕繁琐,合同中的条款涉及到的内容越多,规定越细越明确,对劳动者越有益。

3、关于试用期

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随意的离开企业,并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而企业必须能举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企业提供给劳动者的工资都比较低,福利也没有正式员工好。有些企业为了不履行合同义务,会在试用期内找一些借口解雇劳动者,在这个时候一定要为注意保护自己的权利。

合同应该在试用期之前签订,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在试用期阶段劳动者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不为试用期的劳动者买社会保险,并以试用期为借口拒绝履行此义务,而这项义务是法定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保险。

首次签订合同可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要明确工资类型

首先要明确工资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税前工资是包含了劳动者依法应当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劳动者实际拿到的工资是税前工资减去个人所得税和“四险一金”所剩下的金额。如果企业承诺支付的是税后工资,一定要用人单位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否则发生争议时将被认定为税前工资。

5、关于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指“四险”和“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保费,个人承担的费用从工资里扣除。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

“四险”是法定的,企业给劳动者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而“一金”不是法定的,企业可以没有这项福利。

6、要明确双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违约责任是合同中必不可少的条款,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协议,违约责任中应该包括双方的责任,有些合同只规定了劳动者违约的责任,对企业的责任只字不提,这违反了订立合同中的公平原则。员工应该与企业协商约定责任的认定、赔偿的范围、计算方法和承担方。

7、关于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一些企业经常利用自己所处的优势地位对劳动者出具格式合同。劳动合同的内容都是由企业来制定的,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处于主导权。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如果发现企业出具格式合同,最好提出异议,要求共同商议订立合同。

如果不得不签订格式合同,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中有些条款是空白的,双方可以协商约定,把约定好的内容填上去,比如合同期限、岗位、工资约定等等。如果劳动者认为还有其他条款需要约定,可以在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中约定。

8、关于培训及其费用

上岗前企业通常对劳动者作一些培训,如果是一些涉及到企业文化、企业背景、企业理念等非技术培训,企业是不应该收费的。一些企业会以培训需要成本之名向劳动者索要培训费,请不要上当。

另外,如果是企业出资对劳动者进行技术类的培训,劳动者若是在试用期内辞职的,企业不得要求支付该项培训费用。而在试用期满后辞职的,劳动者应按照合同期限以及已经工作的年限比例来赔偿培训费用,或者以企业实际支付货币为赔偿数额。

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培训称为培训服务期,即企业出资为特定劳动者提供某些特殊培训,而这些培训不是面向普遍员工的,企业可以与享受这些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约定一个附属期限,即服务期。在这个期限内,劳动者不得随意跳槽,否则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因此如果有相关的约定应当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9、提防“押金”、“风险金”

一些企业在签订合同前擅自向劳动者索要各种费用,如“押金”、“保险金”、“培训费”等,企业的这些做法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劳动者要谨防上当。

10、保管好自己的证件

企业在签订合同时通常要看劳动者的各种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等。企业可以留有劳动者证件的复印件,而不得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

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十方面的内容,当然每个员工遇到的情况不同,需要注意的地方也不太一样,这还需要当事人能够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员工自用工关系建立之日起一个月内最好就与企业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是由《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的。而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也是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9日 20: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的条款是什么?签订劳动合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期限。即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工作内容。也就是说,工人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及该工作应达到的数量和质量指标或应完成的任务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即雇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的各种保护措施,以确保工人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和其他工作条件。劳动报酬。也就是说,当工人提供正常劳动时,雇主应支付的工资劳动纪律。即工人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工作秩序和规则。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即除期限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具体法律事实。一旦这些事实出现,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就会终止。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就是,当事人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明确保证劳动安全的有关事项职工的劳动安全和职业危害防护,依法办理职工工伤社会保险事宜。除上述必要规定外,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与职工订立任何形式的协议,依法免除或者减轻因生产安全事
    2023-05-07
    228人看过
  • 买楼签约合同注意事项
    (一)基本的五证齐全。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开发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共五证。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二)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一定要参照最好是采用且不要随意修改《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了解各项具体内容。不要随意去签订开发商自己定的《定购协议书》还交一笔订金。就算很多人都这样做,但这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且这种合同一定是权利义务不平等的,对自己尤其不利。最好能够直接与开发商签预售合同就好。这个步骤,一定不能马虎啊!否则到时吃大亏就惨了。(三)相关证明文件有效。如果是买期房(在建、未完成建设、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预售许可证之后取得,即由期房变现房了)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
    2023-03-30
    362人看过
  • 五天后签合同可以吗?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签订合同并在工作五天后离开可以吗?可以签订合同,在工作五天后离开。个人辞职有三种类型:1。《劳动合同法》共有38条。未经雇主批准,员工可在解除劳动关系后立即离职,并可要求支付剩余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每年工作一个月的工资)和办理辞职手续。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员工提前30天提出书面辞职,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可以辞职。试用期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提交;雇主有义务支付工资并办理辞职手续。用人单位未提出提前30天休假,且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员工直接提交辞职信并离开。此时,你触犯了法律,雇主可以要求雇员承担给雇主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大致有七个,如下所示:1。劳动合同的形式必须是书面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的必要条款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对试用期的长短有规定,最长试用期为6个月,且劳动合同以完成某些工作任务为基础,或者劳动合同期
    2023-05-07
    232人看过
  • 与公司签劳动合同要注意事项
    企业订立劳动合同应注意的事项:1、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2、签订劳动合同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3、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一、签两份劳动合同是否违法签两份劳动合同是违法的。法律不允许一个劳动者同时与两个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劳动者与两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拒不改正,或对完成用人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我国法律规定了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劳资双方的义务,强制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除外),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如下:1、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2023-03-08
    236人看过
  • 2022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员工续签劳动合同需要注意劳动合同终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还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1、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最低标准。2、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化而劳动合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如低于劳动合同约定,不得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3、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订的,应提前30日开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职工本人。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或提前通知不足30日的,可以支付职工本人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视为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期满即终止,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4、员工若患有职业病或其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规定的伤
    2022-10-31
    268人看过
  • 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是如何的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案例之一:张某家住北京海淀区四季青桥附近,她到离家很近的一个连锁超市应聘就职。过了一段时间,公司将她调到远郊大兴的连锁店工作,因而产生纠纷。因合同上只写了张某要在北京工作,使这起劳动争议案的焦点是合同约定的工作具体地点不详,导致败诉。案例之二:赵某应聘某汽车厂担任总装调试工,这是技术活儿,工资较高;后来,企业将他调到一个非技术的低薪岗位,他不愿干,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后,合同上写的是担任“操作工”,这是一个范畴很广的工种,没有明确具体的工作性质,导致争议败诉。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
    2023-04-16
    190人看过
  • 签约购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一、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事项?现就签订合同中的主要条款进行逐一分析:1、关于房屋面积方面的条款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房款,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时,一般按照最高院司法解释确立的一般原则即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2、关
    2023-03-28
    431人看过
  • 劳动者和企业签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劳动合同有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2、要签书面合同,并且要求保留一份合同,现在有些单位用人很不规范,不愿意与职工签订局面劳动合同,想以此逃避一些责任,也有的单位领导图省事,这是对劳动者极不负责的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这样,如果发生劳动纠纷、争议,就有法律依据。3、试用期内也要签合同,这一点往往被劳动者所勿略,有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员工。这种方法对用工单位来说,省事儿又省钱,可以不对劳动者负任何责任。签合同注意事项的相关知识:“只是双方签字,没有盖章,算有效合同吗?(1)合同肯定有效,但如果对方是企业,合同的效力范围可能会有争议。(2)如果既有对方代表签字、又有公章的,合同就当然是你与对方单
    2023-05-02
    74人看过
  • 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企业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1、劳动合同必须完善必备条款如: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后期入伙员工的岗位、报酬等内容发生变化,或者企业发生合并分立的情况,应当及时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以免在今后可能的劳动纠纷中陷于被动。2、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因此,在试用期也应当签订劳动劳动合同。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的规定规定试用期期限。3、为了防止员工随意离职而给自己造成损失,公司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23条的规定,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或者培训协议,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约定、违反竞业限制的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4、劳动合同中必须有关于员
    2023-03-16
    259人看过
  • 劳动合同怎样签订劳动合同签订注意哪一些事项
    一、劳动合同怎样签订劳动合同签订注意哪一些事项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意的问题有:1.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定义务,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这是必须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3.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且,应当注意试用期的期限是否符合法定期限。《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
    2024-01-22
    225人看过
  •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时的注意事项:非过失性辞退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应当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经济性裁员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其他。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限制吗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合法的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情况:1、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况的,可依法解除,无需赔偿。2、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情况的,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依法解除。3、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情况的,劳动合同终止。四、五项应支付经济补偿。4、裁减人员的,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他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多为违法,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哪些条件
    2023-06-25
    142人看过
  •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企业注意事项
    一劳动合同法总体调整思路1.扩大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在原有的适用于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范围上,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明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对多种用工形式进行调整,将劳务派遣工、非全日制用工、个人承包经营用工纳入劳动法的调整范围。2.强化了书面劳动合同。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将加倍支付劳动者工资。3.解决劳动成本探低问题。近年来,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导引下,企业过分追求经济效率,导致劳动力成本不断探低,如试用期内廉价使用劳动者,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非全日制工、承包经营等。为解决劳动力成本探低问题,劳动合同立法对上述用工形式进行规范,加强对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的保护。4.放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23-04-27
    444人看过
  • 签订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事项
    一、签订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事项签订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时应注意:(1)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2)签订劳动合同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3)合同内容要尽量全面。(4)合同的语言表达要明确、易懂。《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二、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罚有什么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原因,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024-01-20
    407人看过
  • 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注意事项
    一、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是否合法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如果某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为期六个月的劳动合同,同时约定试用期也为六个月,则这一试用期的约定就是违法的。法律此时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六个月的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仅约定了试用期,而没有约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则这一试用期的约定也是无效的。法律作这样的规定,是为了防止一些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利用劳动者在适用期的工资相对较低,同时解雇处于适用期的劳动者也相对容易的特点,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违反劳动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试用期的期限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二、约定试用期的注意事项(一)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
    2023-06-18
    17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到期续签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事项续签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8
      续签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最低标准。 2、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化而劳动合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如低于劳动合同约定,不得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 3、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订的,应提前
    • 签劳动合同要注意的事项有什么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意义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8
      劳动合同,又叫劳动契约。是指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同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是确定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形成了规范双方当事人劳动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以劳动合同作为确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有利于改变过去劳动制度存在的弊端,对劳动者来说,有利于保障其合法权益,主要体现在: (1)有利于
    • 出国劳务合同注意的事项是什么,出国劳务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17
      出国,对不少中国人来说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但在中国的某些地区,会盖房、修路、做木工的农民工,早在10多年前就尝到了出国的甜头—人们称之为“打洋工”。那么出国劳务合同注意的事项是什么,出国劳务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 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注意事项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0
      在适用违约金条款时,劳动者应比对法律法规及咨询专业人士,并注意以下事项: 1、具体范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只有因专项培训费用和专业技术培训所约定的服务期以及竞业限制这两种情形可以设定违约金。且需要以书面形式约定。 2、具体标准 立法上对具体标准有限制,即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3
    • 需要签订劳动和通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04
      第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不能是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劳动者不能是童工; 第二,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三,应当避免签订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