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第43条规定,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工伤职工再次发生工伤,与工伤职工工伤复发不同,它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前次工伤事故造成的病情经治疗并经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后,再次遭受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后者加剧了工伤职工的病情。这类人群在治疗后,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重新评定伤残等级。如果被重新确定伤残等级,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待遇的,就要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伤残津贴待遇;如果根据规定不能享受伤残待遇的,则不提供相应的伤残津贴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34条的规定,能够享受伤残津贴的,须为1—4级或多或少—6级伤残的职工7—10级伤残的职工不享受伤残津贴。例如,某职工过去为8级伤残,不享受伤残津贴;但再次工伤,经重新鉴定为4级,他就可以享受伤残津贴了。
一、工伤9级伤残赔偿有哪些
工伤9级伤残赔偿明细如下: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费、
3、交通费、
4、辅助器具费用、
5、停工留薪期间工资补偿费用、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九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条例中支付、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由当地人民政府规定。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2、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3、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4、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5、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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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伤享受哪些工伤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发生后,如何享受工伤待遇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25(1)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①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②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③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2)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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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复发后,如何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工伤复发后的工伤待遇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22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医疗待遇是指职工治疗工伤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和有关补助待遇。工伤医疗待遇主要包括:(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3)工伤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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