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妇女在劳动法中的保护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21:54:48 79 人看过

劳动法对怀孕妇女保护的规定,具体如下:1、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2、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3、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对工伤的规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即遭受事故伤害时,只要认定与工作有关联性即应认定是工伤;比如地震、厂区失火、车间房屋倒塌以及单位其他设施不安全导致的伤害。

(4)患职业病的。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一般包括职业中毒、尘肺、物理因素职业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疾病、职业性肿瘤及其他职业病。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这里的"因工外出",是指职工不在本单位的工作范围内,由于工作需要被领导指派到本单位以外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2日 21: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者相关文章
  • 解雇孕妇的赔偿规定在劳动法中如何规定?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与孕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孕期女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赔偿:(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
    2023-12-08
    235人看过
  • 妇女怀孕孕妇劳动合同期满怎么办
    孕妇劳动合同到期的处理办法是:延长时间到哺乳期结束。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妇女怀孕期间能否羁押?正常情况怀孕的妇女是可以不刑事拘留而采取取保候审的,但是前提是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若是怀孕的人涉嫌的是故意杀人罪,谁敢保证采取取保候审时她不会再犯,所以具体还是要看所犯罪行的性质。1、根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有明确规定,怀孕或哺乳期的妇女,违反治安管理不执行拘留。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
    2023-08-13
    206人看过
  • 孕妇的劳动权益保护
    申请劳动仲裁
    关于孕妇的劳动法规定:除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孕妇具有重大过错的情形外,单位不能主动辞退孕妇;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以及不得安排其加班或者从事夜班劳动等。《劳动合同法》关于孕妇赔偿标准的规定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
    2023-07-06
    87人看过
  • 保护妇女劳动权利的法律规定整合
    《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妇女的劳动权益作了如下规定:第二十一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第二十二条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作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禁止招收未满十六周岁的女工。第二十三条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在分配住房和享受福利待遇方面男女平等。第二十四条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妇女。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七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社会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为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妇女获得物质资助创造条件。
    2023-06-05
    385人看过
  • 怀孕妇女的特殊刑事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三)罪犯正在怀孕。《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刑法》第四十九条【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
    2023-04-01
    402人看过
  • 新劳动法如何保护孕妇?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一、女人怀孕了特别想加班怎么办怀孕期间公司不得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不得安排加班,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二、公司给哺乳期女性安排工作量大怎么处理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有关法律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
    2023-03-26
    171人看过
  • 怀孕妇女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终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怀孕妇女在劳动合同期满时终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为了保护妇女的劳动权利,法律明确规定了对妇女劳动权利的保护,特别是对女工生理机能的变化,对怀孕、分娩和哺乳期间的女工给予特别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女职工怀孕、分娩、哺乳的,除非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同时,因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法律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女职工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防止用人单位变相损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忽视女职工怀孕期间的特殊保护,《劳动合同法》第45条还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延长至相应情形消失。如果单位不与员工续签合同,原劳动合同将自动延长至哺乳期届满。工资按原劳动合同执行,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怀孕、分娩或哺乳一年,单位仍可享受“三期”特殊待遇原合同有效期至劳动者
    2023-05-07
    476人看过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与劳动合同法孕妇调岗有什么规定吗?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如果用人单位与女职工就调岗事项达成一致,自然没问题。二、法定必须调岗的情形有些岗位是怀孕女职工不能从事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二)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三)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五)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六)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七)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
    2023-04-13
    267人看过
  • 女职工在怀孕期的有哪些保护,怎样保护怀孕的女职工
    1、不得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双方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也应顺延至产后一年,才能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女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2、劳动强度及禁忌劳动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所谓“夜班劳动”一般系指从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从事劳动或工作。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已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2)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烯雌酚生产的作业;(3)作业场所放射物质超
    2023-04-04
    76人看过
  • 劳动法怎么规定孕妇保胎假的
    劳动法未规定保胎假。劳动者怀孕后,请保胎假属于事假是没有工资的。如果怀孕期间,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产假工资和生育费用等。孕妇劳动法辞职规定主动辞职不违法怀孕期间,单位只是不能按劳动合同法第40、41条解雇可以辞职,个人过错单位也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解雇《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
    2023-07-22
    244人看过
  • 妇女在劳动权益方面的法律保护
    妇女劳动权益保护是妇女权益保护的一个重要方面。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关于妇女劳动权益保护方面的立法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目前,一套保障妇女劳动权益的法律规范已基本形成。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和欠缺,特别是立法观念、具体的保护和惩戒措施、法律救济途径及执法监督等方面,仍还有许多需要改进和完善空间。通过立法形式对妇女劳动权益进行保护是20世纪以来世界各国的普遍作法。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妇女劳动权益的保护问题。1949年制定的《共同纲领》及历次《宪法》都对妇女劳动权益的保护作了原则性规定,并制定了一些实施性的相关法规。新中国成立以来相继制定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单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妇女劳动权益保护的内容和措施作了具体规定。《劳动法》作为我国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对妇女的平等就业权利、男女同工同酬、特殊劳动权益保护及离职保险待遇等也作了明
    2023-06-06
    476人看过
  • 2024孕妇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什么
    一、孕妇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什么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孕妇劳动保护的特殊规定包括不得强制孕妇在孕期执行强度过高的劳动,以及不得安排孕妇从事夜班劳动和延长孕妇劳动时间。对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企业将受到制裁;2、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二、辞退孕妇的赔偿标准1、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单位在产上假之前辞退怀孕职工,应支付产假工资;3、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4、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5、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
    2024-04-04
    59人看过
  • 武汉市女职工在经期和怀孕期的劳动保护
    《武汉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条提出用人单位应当视具体情况为从事连续四个小时以上站立劳动的女职工安排工间休息,进一步加强了女职工经期的劳动保护。《办法》明确了女职工怀孕离岗休息及其待遇问题。目前,很多女职工在怀孕后因各种原因要求离岗保胎休息,但国家和省的规定中没有对怀孕不满28周的女职工要求离岗休息的情形及其待遇作出规定,一些女职工只能选择自行离开企业。为了体现对怀孕女职工的保护,同时也尊重用人单位工资分配自主权,《办法》规定怀孕女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并经用人单位批准后可以离岗休息,并明确了休息期间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女职工在经期期间可享受哪些劳动保护?(一)从事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其他劳动;(二)从事连续4个小时以上站立劳动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视具体情况适当安排工间休息。(三)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向女职工发放必要的卫生用品或者劳动
    2023-06-05
    420人看过
  • 关于保护怀孕期间女工的法律规定
    第一,孕妇有不被辞退的合法权利一些用人单位为了本单位的利益,一旦发现女职工怀孕,就以各种理由辞退或辞退她们,甚至规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几年内不得怀孕,甚至不得恋爱、结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婚姻、怀孕、产假、哺乳等理由第二,怀孕女工有权换适合孕妇的工作在中国,几乎所有的工作领域都有女性。女性怀孕后,有些职位不再适合她们。如实行“三班倒”工作模式,孕妇后期不适合“三班倒”工作模式;从事高活动强度或体力劳动较重的工作,需要调整相对轻松、低活动强度的工作;对直接接触油漆、化工等可能影响胎儿发育的工作的,应予以更换。用人单位应当在符合孕妇生理需要的能力范围内为孕妇职工更换工作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减少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合适的劳动,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
    2023-05-07
    455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
    词条

    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更多>

    #劳动者
    相关咨询
    • 怀孕期间,劳动法有哪些保护孕妇的法规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 妇女在孕期的劳动法知识有哪些?妇女在孕期可以享受的劳动保护权利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5
      妇女在孕期的劳动法知识: 为了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在生育子女时有必要的物资条件和基础,同时也为了保护下一代的身心健康,我国《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在保障妇女生育期间的合法权益方面构筑了较为完善和系统的保护体系。 女职工最为担心的是因生育而失去工作,现实中相当一部分企业因害怕女职工在合同期内生育增加企业成本而在劳动合同和内部的规章制度中不合理规定:女职工在合同期内不得怀孕、生育或者在本企业工
    •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对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的特殊保护包括哪些内容?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8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规定了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的保护: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
    • 劳动法规定了妇女生育后的劳动保护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0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法律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劳动保护法规定了孕妇哪些方面的保护内容
      北京在线咨询 2021-07-13
      劳动保护法孕妇保护的内容: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