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案件中违法行为的申诉、控告部门的规定如下:
(1)对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办理案件中违法行为的申诉、控告,由负责控告申诉检察的部门受理和审查办理。
(2)对其他司法机关处理决定不服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申诉,由负责控告申诉检察的部门受理后,移送相关办案部门审查办理。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五十六条
一、检察院违法办案该如何追究责任
1、因办案人员玩忽职守、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致人死亡的,对直接责任人员,按照《检察官法》的规定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严重失职、渎职的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检察长、检察长,依照法定程序,给予撤职处分。
2、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在侦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阶段超期羁押,经上级检察院或监所检察部门提出纠正意见后,在一个月内不纠正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或记过处分;在超期羁押期间造成被羁押人伤残、死亡等严重后果的,给予有关责任人降级、撤职处分。
3、检察人员因枪支滋事造成他人伤残、死亡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严重渎职、失职的主管副检察长、检察长,依照法定程序,给予撤职处分。
4、违反《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管理规定》,侵占、挪用(使用)、私分、调换、外借扣押物品或将扣押款私存吃息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记过以上处分;由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检察长、检察长决策或知情不予制止的,给予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检察长、检察长记大过以上处分。
5、利用检察职权乱收费、乱罚款、拉赞助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记过以上处分;由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检察长、检察长决策或知情不予制止的,给予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检察长、检察长记大过以上处分。
-
对检察院办案违法行为申诉由什么部门负责
378人看过
-
控告书由哪个部门处理?
258人看过
-
审查办理部门对办案中违法行为的申诉多久提出审查意见
188人看过
-
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控告由什么部门受理
342人看过
-
相关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审查处理
281人看过
-
对于罪犯的申诉由哪个部门处理
299人看过
-
刑事案件的申诉、控告、控告、申诉、控告申请应在什么时间进行办理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2第五百七十四条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办理案件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的行为,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对该机关作出的处理不服,或者该机关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办理案件的机关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受理。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对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 未向办理案件的机
-
网站违法行为由哪个行政部门处理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5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由发生违法行为的网站的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网站的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异地违法行为人有困难的,可以将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情况移交违法行为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履行职责。
-
发生抢劫案件应由什么部门处理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19发生抢劫案件,应由案发地的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移交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
报案后案件由哪个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海南在线咨询 2024-11-23所有案件皆可受理。公安局是公安机关的基本组织结构,负责处理公安事务的政府机构下属部门。派出所则是公安系统的基础单位,是上级公安机关的代表机构。一旦派出所接到案件,就与公安局立案无异,刑事案件不得存在两次立案记录。派出所实际上就是公安局的附属机构,具有完全相同的职能。 在办理案件方面,如果案件牵涉到刑事犯罪,无论由派出所还是公安局受理,都会将其移交给刑警队处理。如果是经济或民事纠纷,公安局通常会将
-
违反残疾人权益行为申诉控告不报告不予查举的处理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6违反本法规定,对侵害残疾人权益行为的申诉、控告、检举,推诿、拖延、压制不予查处,或者对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并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国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对侵害残疾人权益的行为未及时制止或者未给予受害残疾人必要帮助,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