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合同与有偿合同有何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18:53:06 210 人看过

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的区别如下:

1.义务内容不同。在无偿合同中,利益的出让人原则上只需承担较低的注意义务;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所承担的注意义务显然大于无偿合同。

2.主体要求不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双方均必须是安全行为能力人;而在无偿合同,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纯受利益的一方当事人。

一、违反有偿合约的无偿约定算不算是违约

应认定为违约行为。

一、写入合同中的条款都是合同条款,不应以有偿无偿来划分是否是合同条款,在这一点上有偿合同、无偿合同是一样的。履行合同只要不符合合同条款就是违约。这也是符合严格履行的合同原则的。

二、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是法律的规定。也就是说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完整、全面、准确地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坚持合同的全部履行原则。任何一种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都是违约行为,都构成违约。

三、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服务尽管是无偿的,可一但写入合同中就不能再按一般的口头承诺一样对待了。如果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即使是无偿的义务,也会打破合同中的这种平衡性,从而给对方造成损失。

二、委托合同对第三人损失的承担什么责任

委托合同不是劳动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是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事,受托人在替委托人处理事务时致第三人损害的,委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受托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第三人损害的,委托人在赔偿后可以根据情况全部或部分向受托人追偿;因不可抗力或受托人不存在故意、过失或者过失轻微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由委托人和受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委托合同是否有偿,由当事人双方约定。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三、委托合同终止的情形应该有哪些

委托合同终止的情形有以下内容:

1、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完成、委托合同履行不可能、委托合同存续期届满等。

2、特殊原因是指委托合同终止的独特原因,一方终止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双方均享有任何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无论是有偿委托合同还是无偿委托合同,无论是有期限的委托合同还是未确定期限的委托合同,无论委托事务的处理程度如何,当事人都有权终止委托合同,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委托合同因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而终止,这是一般原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14: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无偿合同相关文章
  • 有偿合同-二者区别
    划分标准:当事人是否可从合同中获得利益。有偿合同1.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不同。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应尽较高的注意义务,其责任较重,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而无偿合同的债务人则负较轻的注意义务,仅对故意或重大过失负责2.对缔约人的要求不同。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要经其代理人的同意;而对纯获利益的无偿合同,限制民事行为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订立合同。3.可否行使撤销权不同。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请求撤销该无偿行为。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只有在其转让价值明显不合理且受让人故意时,债权人方可请求撤销该行为。4.有无返还义务不同。如果无处分权人通过有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善意取得该财产的,原则上对于原物所有人不负返还义务;若通过无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原物存在时,第三人负有返还原物的
    2023-06-04
    198人看过
  • 有名合同的规则有哪些?与无名合同有何区别
    一、有名合同的规则有哪些?在大陆法系国家,根据法律是否明文规定了一定合同的名称,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有名合同,又称为典型合同,是指由法律赋予其特定名称及具体规则的合同。如我国《民法典》所规定的15类合同,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予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都属于有名合同。除民法典规定之外,一些单行法律也规定了一些合同关系,如《民法典》中规定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和质押合同,《保险法》中规定的保险合同,《城市房地产法》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合同等。对于有名合同的内容,法律通常设有一些规定,但这些规定大多为任意性规范,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来改变法律的规定。也就是说,法律关于有名合同内容的规定,主要是要规范合同的内容,并非要代替当事人订立合同。从民法典的发展趋
    2023-02-21
    469人看过
  • 如何界定有偿保管合同与无偿保管合同
    1、以寄存人是否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为标准,可以分为有偿保管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2、有偿保管合同,是指保管人和寄存人双方约定应予支付保管费的保管合同。3、在实践中保管合同以有偿的居多,因为保管人为保管付出了劳动,理应获得报酬。有偿保管合同是双务合同。在有偿保管合同中,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保管人只能按照约定要求寄存人支付保管费,而不能无依据地要求寄存人支付保管费。保管合同中关于保管费用支付的约定就是寄存人支付保管费用或者保管人收取费用的依据。4、无偿保管合同,是寄存人无须支付保管费的保管合同。无偿保管合同是单务合同。5、无偿的认定,主要看当事人的约定,但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推定为无偿。如果保管合同明确约定保管是无偿的,寄存人则无须支付保管费;如果保管合同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无法达成补充协议,且依合
    2023-06-21
    485人看过
  • 无偿投资合同版本地人偿投资合同有什么区别?
    根据当事人取得权利是否以偿付为代价,合同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有偿合同是当事人因取得权利(包括利益)须偿付一定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有些合同只能是有偿的,如买卖、互易、租赁等合同;有些合同只能是无偿的,如赠与等合同;有些合同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如委托、保管等合同。双务合同都是有偿合同,单务合同原则上为无偿合同,但有的单务合同也可为有偿合同,如有息贷款合同。一、双务有偿的合同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和承租人均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出租人须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保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使用状态。承租人负有妥善保管租赁物并按约定按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任何一方当事人在享有权利的同时都是以履行一定义务为代价的。因此,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的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和承租人均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出租人须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保证租赁物符合约
    2023-03-09
    61人看过
  •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利弊比较
    1.义务内容不同。在无偿合同中,利益的出让人原则上只需承担较低的注意义务;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所承担的注意义务显然大于无偿合同。2.主体要求不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双方均必须是安全行为能力人;而在无偿合同,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纯受利益的一方当事人。3.对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来讲,如果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严重减少债务人的财产,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该转让行为。但对于有偿合同债权人的撤销权只有在第三人有恶意时方能行使。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跟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有什么关系有偿合同不一定为双务合同,如自然人的借贷合同(约定利息),是有偿单务合同。无偿合同也不一定为单务合同,如无偿的委托合同,为无偿双务合同。实践合同为要物合同,与诺成合同为一组分类。在有偿合同中,双方的给付有对价关系;在双务合同中,双方的义务有对价关系。由于合同的义务是为特定之给付,故此,任何一种双
    2023-07-19
    170人看过
  • 赠与合同与无偿委托合同属无偿合同吗?
    赠与合同与无偿委托合同都属无偿合同。赠与合同属于单务、无偿合同。在赠与合同中,受赠人并无对待给付义务,仅赠与人负有给付赠与财产的义务,故赠与合同为单务合同。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享有双务合同当事人可享有的合同履行抗辩权,也不要求受赠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样可以成为赠与合同的受赠人,赠与人不能以受赠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为由而主张赠与合同无效。无偿委托合同是无偿双务合同。无偿委托合同其受托人的义务跟有偿一样,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等;委托人的义务有支付费用的义务,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提供或补偿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一、父母房贷未还清孩子可以把房产赠送给子女吗房子有贷款可以赠与。其法律特征:(1)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受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屋的权利。一般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即使受赠人在接受赠与时附
    2023-03-13
    141人看过
  • 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区别的意义在于其成立要件不同
    一、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区别的意义在于其成立要件不同(一)义务内容不同。在无偿合同中,利益的出让人原则上只需承担较低的注意义务;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所承担的注意义务显然大于无偿合同。(二)主体要求不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双方均必须是安全行为能力人;而在无偿合同,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纯受利益的一方当事人。(三)对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来讲,如果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严重减少债务人的财产,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该转让行为。但对于有偿合同而且不是明显的低价处分合同,债权人的撤销权只有在第三人有恶意时方能行使。在善意取得制度中,往往也要求善意第三人系通过有偿合同取得该动产,否则不能成立善意取得。二、所有的无偿合同是单务合同有偿借贷合同只有给付的对价关系,而无义务的对价关系。它无须适用合同抗辩制度。有学者认为:“一个契约的法律性质究为双务契约与否,应就其双方当事人实
    2023-06-04
    281人看过
  •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跟单务合同双务合同的关系
    (一)有偿合同不一定为双务合同,如自然人的借贷合同(约定利息),是有偿单务合同。无偿合同也不一定为单务合同,如无偿的委托合同,为无偿双务合同。实践合同为要物合同,与诺成合同为一组分类。(二)在有偿合同中,双方的给付有对价关系;在双务合同中,双方的义务有对价关系。由于合同的义务是为特定之给付,故此,任何一种双务合同都是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对待给付合同,适用对待给付规则。比如,一方基于不可抗力而给付不能的,他方亦可不为给付;他方若已为给付的,可解除合同,并可依据不当得利请求返还业已给付的利益。如果说一切合同都是诺成性合同,不存在实践性合同,那么有偿合同与双务合同无任何区别。由于“实践性合同”的介入,使一部分有偿合同成为单务合同。(三)在我国,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都是单务合同、实践性合同。无偿借款合同双方无对待给付关系(即无对价给付关系),自然不能成为双务合同。有偿借款合同的
    2023-04-02
    449人看过
  • 合同制与雇用有何区别?
    聘用与雇佣性质不一样。雇佣合同是指根据当事人约定,一方于一定或不定的期限内为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契约。聘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聘用合同与一般合同成立的条件一样,只有事业单位和拟聘用人员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自愿达成协议时,聘用合同才成立。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是代表有编制吗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一般不代表有编制。教师的编制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系统,享受事业单位工作待遇。有编制的教师工资组成由基本工资、津补贴、职称工资等组成。职称工资可以随着职称的升高而升高,工龄增加,工龄工资也增加,有编制的教师工作更有保障,更稳定,可以调动,退休后享有相应的社保和职业年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
    2023-07-11
    370人看过
  • 劳动合同赔偿与违约金有区别吗
    合同责任中的违约金和赔偿金,是两种不同的承担责任形式,两者存在以下不同:1、适用条件不同:违约金则是约定的,是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和竞业禁止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而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补偿。值得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法禁止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服务期和竞业禁止之外的其他事项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责任;至于赔偿金,则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由于自己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害时所应承担的不利的法律后果。2、支付主体不同:违约金的支付只能是劳动者,赔偿金的支付主体可能是用人单位,也可能是劳动者。劳动合同与集体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1、合同的当事人不同:集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须是职工自愿结合而成的工会或者职工推举的代表,劳动者个人一般不能单独同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而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用人单位,而另一方通常是劳动者个人。2、合同的内容不同:集体合同规定的是劳动者集体劳动的劳动条件、福利待遇等,明确
    2023-07-26
    222人看过
  • 什么是有偿保管合同、无偿保管合同及二者的区别
    一、什么是有偿保管合同、无偿保管合同有偿保管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的意思分别如下:1.有偿保管合同是指保管人和寄存人双方约定应予支付保管费的保管合同。在实践中保管合同以有偿的居多,因为保管人为保管付出了劳动,理应获得报酬。2.无偿保管合同是指寄存人无须支付保管费的保管合同。无偿保管合同是单务合同。如果保管合同明确约定保管是无偿的,寄存人则无须支付保管费;如果保管合同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无法达成补充协议,且依合同意旨和惯例也无法确定是否应当支付保管费的,则该保管合同推定为无偿,寄存人无须支付保管费用。二、有偿保管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的区别有偿保管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的区别如下:1.责任的轻重不同。确立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的注意程度及其违约责任大小。有偿合同当事人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且违约责任较重。2.主体要求不同。订立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原则上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3.可否行使撤销
    2023-05-03
    156人看过
  • 担保合同的效力与“主合同”有何区别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主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订立的经济合同。担保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订立的担保主合同债权实现的合同。因此,担保合同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为根据的。有了主合同才有担保合同的必要,没有主合同,就不需要担保合同,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是主从关系。担保合同的性质是从合同的性质。一、担保合同无效的条件有哪一些担保合同无效的条件如下:1、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2、债务人和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3、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4、主合同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方式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利益,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借款人和
    2023-04-07
    379人看过
  • 无偿运输与旅客运输合同的区别
    一、无偿运输与旅客运输合同的区别以旅客或托运人是否需要支付道路运输客票费或运费为标准,道路运输合同可以分为有偿道路运输合同和无偿道路运输合同,而旅客运输合同一般都是有偿的,所有明确道路运输合同是否有偿,在实践中有着重要的意义,应避免将无偿道路运输合同误认为不属于运输合同,而减轻或免除由于承运人的不当而造成的责任。二、无偿运输需要注意什么无偿道路运输过程中,需要运输合同双方当事人对法律义务进行明确的说明,并且对于运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作出应对的方式,以免发生事故的时候,就承担责任方面发生纠纷,导致合同双方利益受损。因此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需要进行详细的拟定细节。三、旅客运输合同是什么旅客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及其行李运送到约定地点,而旅客须给付规定报酬的协议。它又包括铁路客运合同、公路客运合同、水路客运合同和航空客运合同等多种。旅客运输合同多采取标准合同形式;其中客票和有关行李单据是客运合同的
    2023-05-06
    312人看过
  • 合同解除与终止赔偿有何区别,合同解除应注意哪些
    一、合同解除与终止赔偿有何区别1、合同解除损害赔偿与合同终止损害赔偿的适用要件不同。合同解除较为复杂,既包括违约解除,也包括行使法定解除权的解除,还包括协商解除对每种解除的损害赔偿各不相同,赔偿范围也不同。通常认为合同解除损害赔偿的要件有:(1)有合同解除的行为;(2)合同解除给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害;(3)合同解除与损害后果间存在因果关系。而合同终止的损害赔偿存在的情形没有合同解除那么复杂,构成要件也相对简单,主要为:(1)有合同终止的行为;(2)合同终止给一方当事人带来损害;(3)损害与终止有因果关系。2、合同解除的损害赔偿与合同终止的损害赔偿在赔偿范围上不同。合同解除应当是溯及既往发生效力,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在损害、赔偿时,首先考虑恢复原状,即合同未履行的合同归于消灭。如合同已经履行,则双方应按照合同无效后返还财产的同样方法相互返还财产,同时有过错的当事人应承担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不需
    2023-04-02
    24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分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不需向对方支付对价的合同。 在无偿合同中,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特定身份、特定目的以及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而成立的,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对价关系。无偿合同通常涉及赠与、借用、无偿租赁等合同类型。... 更多>

    #无偿合同
    相关咨询
    • 有偿合同是无偿合同吗无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什么区别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8
      一、什么是有偿合同?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原则上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特点为当事人双方均有给付义务;当事人双方所为的给付具有财产内容。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在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必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买卖、租赁、保险等合同是其典型。其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均有给付义务;当事人双方所为的给付具有财产内容。二、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有哪些不同?民法上区分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意义在于:其一,责任的
    •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哪些区别,有哪些相关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1-29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合同各方是否都能从中获益。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在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的同时,必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
    • 什么是有偿合同, 公认的无偿合同有哪些种类, 与有偿合同有什么区别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6
      有偿合同是双方给付而取得对价的合同。无偿合同是一方只为给付而无对价的合同。公认的无偿合同有:赠与合同、借用合同、保证合同。二者的区别在于:一、有偿合同当事人的注意义务较无偿合同重。如赠与人仅在故意重大过失导致对方损害时方承担合同责任,无偿保管合同的保管人仅在故意重大过失导致对方损害时方承担责任。二、纯获利的赠与等无偿合同,不要求当事人有完全行为能力,但有偿合同对当事人的行为能力要求较高。三、善意取
    • 请问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怎么区分?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18
      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须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相应对价的合同。有偿合同又称“有偿契约”,是“无偿合同”的对称。 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 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无偿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在无偿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不支付对价,
    • 合同解散补偿金与无固定期限合同有区别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05
      1、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