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能否延缓强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3 21:41:16 445 人看过

行政诉讼是可以延缓强制拆除的。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即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的,行政机关不得进行强制拆除。

一、强制执行申请有时间限制吗

申请强制执行有时间限制,申请期限是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行政处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和程序

行政处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和提供以下材料:一、条件有: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强制执行申请书;(二)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三)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四)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

三、强拆需要什么法律条文

强拆需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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