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可以实现强制拆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18:10:20 474 人看过

​一、什么强制拆迁

强制拆迁,简称强拆,常指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二、强制拆迁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除提供《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及附具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二)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

(四)申请强制执行的房屋状况;

(五)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及与强制执行相关的财产状况等具体情况;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申请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申请机关印章,并注明日期。

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什么时候可以实现强制拆迁

人民法院认为强制执行的申请符合形式要件且材料齐全的,应当在接到强制拆迁申请后五日内立案受理,并通知申请机关;不符合形式要件或者材料不全的应当限期补正,并在最终补正的材料提供后五日内立案受理;不符合形式要件或者逾期无正当理由不补正材料的,裁定不予受理。

申请机关对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20: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强制拆迁相关文章
  • 强制拆迁后可以上诉吗,强制拆迁上诉状怎么写
    一、房屋被政府强制拆迁后可以上诉吗房屋遭遇强拆,不管是合法的强制拆迁还是非法的强制拆迁吗,作为权利人我们都是有权利提起诉讼的,但是要想在诉讼中得到法院的支持,我们必须要有合法合理的证据证明。二、现行条例对法院强制拆迁的定义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三、强制拆迁上诉状强制拆迁上市状范本原告:xxx,女,汉族,xxxx年xx月xx日生,住址:北京市xxxxx路xxxx村xxx号xxxx室第一被告:x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生,住址:北京市xxxxx路xxxx村xxx号xxxx室第二被告:北京xxxxx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x联系电话:xxxxxxxx地址:北京市xxxxxx区xxxxx路xxxx号xxxx室邮政编码
    2023-04-23
    203人看过
  • 拆迁裁决拒绝搬迁,可以强制拆迁吗
    被拆迁人在得到行政裁决通知书后,在拆迁人已经提供了符合规定的安置用房的情况下,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按照裁决书的规定期限搬迁,就要对被拆迁户执行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可以有两种形式,即司法强制拆迁和行政强制拆迁。我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赋予了市、县级人民政府强制执行裁决的权力,只要是经过裁决的房屋,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过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的承租人仍未搬迁的,不论其是否正在准备或正在进行补偿安置方面的诉讼,人民政府都可以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强制拆迁也可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过程中,一定要按照法定程序执行。一般是:裁决机关或人民法院对被拆迁人实施强制拆迁时,应当由裁决机关主要行政负责人或人民法院的院长签发公告,再次指定期限,通知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搬迁义务。逾期仍不自动履行的,由执行人员强制搬迁,派人把房屋内的财物运至指定处所。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所在
    2023-04-27
    278人看过
  • 怎么举报强制拆迁,遭遇违法强拆,可以做什么
    一、怎么举报强制拆迁可以向当地有关部门举报,或是直接报警求助,具体面对强制拆迁解决方法: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4、及早求助律师,并向法院提起诉讼;5、诉讼不是目的是手段,通过诉讼的方式推动纠纷的解决和维权,取得合理的补偿和赔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二、遭遇违法强拆,可以做什么1、转移贵重物品,看护老人和小孩,尽可能减少损失如果被征收人预测到会被强拆,或者从其他途经得知强拆
    2023-06-15
    371人看过
  • 拆迁补偿不公,是否可以强制拆迁?
    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强制拆除公民房屋。(一)拆除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按照被拆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给予补偿;(二)拆除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住宅房屋,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应当按照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及成新,结合被拆除房屋所在区位给予补偿;(三)拆除私有自住住宅房屋和不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住宅房屋,拆除人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应按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进行补偿。拆迁补偿不合理,信访也要有技巧!在征地拆迁的活动中,因为不合理的补偿,信访也是在拆迁户争取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的手段。然而,在信访中,我们经常能听见,这个人去信访了,然后被抓了,周围拆迁户都一阵恐慌,吓的不敢再去信访。那么,对于拆迁户来说,信访了就一定会被抓起来吗一、信访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
    2023-07-05
    471人看过
  • 行政强制法从什么时候实施
    《行政强制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行政强制法》是为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辟谣】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必须制作现场记录?真相:是的分析:现场笔录是行政程序中重要的证据形式,是行政执法人员能够当场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记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现场记录是指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现场,客观描述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对象、实施对象的情况、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过程等事项,制作的书面记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制作现场记录。【提醒】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条件是什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出发点必须是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职责。2、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不得委托行政强制措施权。3、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有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4、
    2023-08-06
    211人看过
  •  能否通过公益拆迁实现强拆?
    在现今,进行土地利用必须要先向国家申请土地使用权,涵盖建设公共设施以及依据国家规定进行的公益项目。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政府需要进行公益拆迁的时候是不能够以公益为名而进行强制拆迁的,一般情况下对于这种房屋的征收都是需要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之后才能够拆迁。在现今,进行土地利用必须要先向国家申请土地使用权,涵盖建设公共设施以及依据国家规定进行的公益项目。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政府需要进行公益拆迁的时候是不能够以公益为名而进行强制拆迁的,一般情况下对于这种房屋的征收都是需要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之后才能够拆迁。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公益拆迁的合法性】根据《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于需要征收房屋的,应当给予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相应的补偿。然而,在实践中,有些行政机关为了筹集资金,可能会采取公益拆迁的方式,即通过拆迁房屋来筹集资金用于公共事业的建设等公益
    2023-08-23
    417人看过
  • 违法强制拆迁的表现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违法强制拆迁的行为表现包括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等非法的方式拆迁房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不得实施强制拆迁的情形有哪些1、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提供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
    2023-06-15
    356人看过
  • 拆迁补偿能否通过强拆实现
    强拆能获得安置拆迁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将载明补偿金额、专户存储账户等材料,被拆迁人可以根据申请获得相应的补偿。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有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户、产权转换房屋和周转房屋的位置和面积。拆迁获得的安置房写谁的名字1、通常情况下安置房写户主的名字,但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拆迁合同中约定的产权人进行调整。安置房分房是指依照相关法律给予被拆迁房屋所有人的一种补偿形式,若约定产权人为户主本人,说明房屋为房主个人所有,因此安置房可写户主名字。如果约定产权人为房屋所有人,说明房屋为共同共有房产,代表所有家庭成员均享有房屋的安置权益,对房屋财产拥有平等的所有权,在房屋属于共有财产的情况下应进行公平合理分配,因此所有人名字可在安置房的房产
    2023-07-05
    189人看过
  • 拆迁协议争议法院可以强制拆迁吗
    如果拆迁协议有争议,法院能强制拆迁吗?如果符合条件,法院可以这样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者不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协议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两种情形:一是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拆迁期限内拒不搬迁的,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搬迁期满后依法处理。二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拆迁双方没有仲裁协议的,如果一方或者双方都回来了,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行政强制拆迁能否不经行政裁决而实施?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未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搬迁的,由市、县人民政府责令有关部门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向人民政府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拆迁。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在实施行政强制拆迁前,
    2023-05-08
    261人看过
  • 拆迁方是否可以在签约后强制拆迁?
    不能直接强制拆迁,要先申请。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部门与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的,征收部门支付补偿款后,被拆迁人不搬迁的,要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迁协议签了可以推翻吗一般不可以。通常情况下,《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一经签订,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自然不能因为不想签订了、后悔了等原因去随意解除协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订立拆迁协议过程中,均应当尊重对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一方当事人采取胁迫、欺诈或者趁人之危的情况下,使他方违背真实意思表示所订立的拆迁协议,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查明,应当确认无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
    2023-07-06
    341人看过
  • 老人拆迁,可以公证强制?
    1、政府作出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期限内未自动搬迁的,人员可以正式实施强制搬迁。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和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公证部门应当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的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拒绝到场,也不会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4、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当通知被拆迁人到场。如果拒绝到场,公证员应在笔录中注明。公证员应当组织对所有物品进行逐一核对、清点、登记和分类。并记录上述活动的时间和地点,交两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在场人员核对后,由公证员和在场人员在记录上签字。被拆迁人拒绝签字的,公证员应当在记录中记录。5、货物清点登记后,应运送至指定地点,交给执行人接收。如果不能立即交给被拆迁人,拆迁人应将货物存放在合
    2023-08-16
    299人看过
  • 什么是强制拆迁?强制拆迁的种类和程序
    强制拆迁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的行为。强制拆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行政强拆,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一种是司法强拆,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强制拆迁的基本程序是:第一,拆迁当事人向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进行听证;第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受理房屋拆迁裁决申请后,应当组织当事人调解,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应当采纳,经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出具裁决终结书;达不成
    2023-06-15
    387人看过
  • 高铁拆迁是强制性的吗,可以强拆吗
    建造高铁是公共利益的情形,国家因建造高铁征收土地的,是属于强制性的,但征收拆迁房屋需要给予被征收人补偿,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政府可以强拆房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
    2023-02-26
    223人看过
  • 拆迁如何实现强拆才是合法的?
    强制拆迁有两种方式,分别为行政强拆和司法强拆。行政强拆,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司法强拆,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赋予行政机关强制拆迁的权力,但对行政强制拆迁执行的程序没有作出规定。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对行政强制拆迁执行的程序做了一些规定。在行政强制拆迁执行时必须严格按照行政强制拆迁的程序规定,更要注重行政强制拆迁执行时的程序规定,以确保行政强制拆迁的执行符合法定程序。(一)行政强制拆迁必须遵守如下程序的规定:1、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作出书面行政裁决,履行送达程序送达给被拆迁人,同时在行政裁决书不能缺少权利告知内容。2、被拆迁人在行政裁决规定的期限内未搬迁完,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或县级人民政府才能责成有关部门强制
    2023-04-18
    200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拆迁是一种拆迁行为,即拆迁人未按照条例的规定给予拆迁补偿、未安置拆迁户,并作出书面决定后,由政府有关部门依法作出房屋拆迁决定并组织实施强制拆迁。 强制拆迁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措施,在实施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程序合法、公正、透... 更多>

    #强制拆迁
    相关咨询
    • 房屋拆迁没有拆迁协议, 现在要进行强制拆迁, 可以强制拆迁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8
      没有签订拆迁协议的情况下,不能强制拆迁,可以提出对安置地点等要求。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
    • 政府拆迁到什么时候强拆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5
      1、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可以申请强制拆除。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 什么叫强制拆迁,什么是强制性拆迁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06-12
      强制拆迁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被拆迁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搬迁义务的而责成有关部门强制被拆迁人履行搬迁义务,将被拆迁人所有的房屋及附属物予以拆除的行政强制行为。行政强制拆迁是一种强制被拆迁人履行拆迁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该条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
    • 可以对拆迁强制拆迁起诉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19
      不服强制拆迁可以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其他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四)对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
    • 民政局是不是可以实施强制拆迁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0-02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期限内不搬迁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5条,违反土地管理法、法规,妨碍国家建设征收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命令不提交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强制拆迁由政府向法院申请,法院决定是否强制拆迁。法院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