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自己辞职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1 16:10:25 242 人看过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辞职后找不到工作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吗?答案是否定的。针对于这个问题,大家可能都会有疑问,同样是没有工作为什么有的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这种情况就不可以呢。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其所在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求职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必须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6日 06: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辞职相关文章
  • 缴纳失业保险有哪些待遇可以享受
    失业保险是什么?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能享受什么待遇?失业保险待遇是由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构成。失业保险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只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项待遇。失业保险待遇中,医疗补助金是失业人员患病就医时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的补助,标准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一般包括每月随失业保险金一同发放的门诊费和按规定比例报销的医疗费两部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参照当地在职职工的规定;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是为了鼓励和帮助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而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费用,一般说来职业介绍的补
    2023-05-05
    194人看过
  •  劳动合同失效后,劳动者仍然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然享有以下权利:1. 如果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处于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2.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有权要求续约。如果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则应支付经济补偿。3. 其他相关权利。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然享有以下权利:1.如果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处于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2.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有权要求续约。如果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则应支付经济补偿。3.其他相关权利。 劳 动 合 同 期 满 后 的 权 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本法规定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因
    2023-09-07
    408人看过
  • 烟台失业保险享受的待遇
    根据《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人员可享受以下待遇:(1)失业保险金或农民合同制工人的一次性生活补助金;(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医疗补助金;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生育补助金;(3)除因违法犯罪死亡的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对其家属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依法设立的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介绍机构的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
    2023-05-10
    499人看过
  • 自谋职业的人员可以享受基本医保待遇吗
    自谋职业人员也能够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基本养老保险费。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就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一、社保停保一年有影响吗社保停了一年的影响有:1、若累计中断12个月,就会往前推一年计算养老金。2、医保自停止缴费的次月开始,便不再享受相关的医疗补助及医疗报销。3、生育保险自停止缴费的次月开始,便不再享受享生育医疗的统筹支付与补助。《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二、个人自己交社保流程个人缴纳社保,可以以灵活就业者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社会保险法》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
    2023-03-23
    455人看过
  • 失业保险待遇能享受多久?
    市民吴女士:我不久前被单位辞退,现待业在家打算找工作。上班时单位为本人缴纳了失业保险金,请问失业保险待遇的享受期限有多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科:首先需要明确,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所在单位和本人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而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对于享受期限,城镇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享受2个月,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农民工实行分段计算,2008年6月30日以前缴费每满1年领取1个月生活补助费,最长不超过12个月,2008年7月1日后缴费年限按城镇失业人员的同样标准确定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领取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1年再次失业的,可继续申领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金;重新就业后缴费年限满1年以上再次失业的,重新计算享受期限,且与前次应领而未领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2023-04-23
    171人看过
  • 失业后可以享受哪些社保待遇
    老胡是深圳某企业的职工,面临下岗,因为年龄偏大,找工作有些困难,想知道他失业后可以享受社会保险中的哪些待遇?社保热线96888答复:可以到劳动部门办理失业员工证,在取得失业员工证60天内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失业员工证、社会保险证、银行存折(限四大银行)到原单位所属社保机构失业处(科)办理申请失业救济金的手续。符合条件的,社保机构将按照其连续工作年限每满6个月计发一个月的失业救济金,但最高不超过24个月。月发放标准为上年市政府公布的最低月工资的80%,目前为448元/月。领取失业救济金期满后,距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失业员工,可以到失业保险机构申请延长失业救济金直到退休时止。来源:深圳晚报
    2023-06-09
    54人看过
  • 旷工解除劳动合同,还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吗?
    劳动者旷工的,其实达到一定程度,用人单位是可以将其开除,而通常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并不会作出什么补偿或者赔偿。旷工解除劳动合同且符合其他条件的可以拿失业保险金。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有失业金吗旷工如果没认定为劳动合同法的第39条的情形,并且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其他条件,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拿到经济补偿。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2023-07-16
    497人看过
  • 失业金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交工伤保险不影响失业金领取,二者是互相独立的。工伤职工存在丧失享受待遇条件、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和拒绝治疗情形时才停止领取失业金。失业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一、领取失业金期间影响退休吗领取失业金对以后退休没有影响。因为失业金是一种国家社保保障,对个人并没有什么影响。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人员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之后,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失业保险待遇中最主要的就是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只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才能享受到其它各项待遇。二、失业补助金怎样才能终止?如已经处于失业补助金发
    2023-06-20
    446人看过
  • 失业保险是劳动者自己缴纳吗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从法律方面出发,失业保险是面向所有从业人员的,只要双方产生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人员购买失业保险。一、失业保险金有什么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金满一年的;2、就业不因本人意愿而中断;3、登记失业并有求职要求。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二、失业保险费用是由用人单位给交的吗失业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中华人民
    2023-06-24
    454人看过
  • 失业人员除了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外还能享受什么待遇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除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外,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可以享受以下几项待遇是:(1)医疗补助金。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确定的标准不尽相同,大致有两种发放形式:一是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一定百分比随失业保险金发放。二是规定一个绝对数随失业保险金发放。甘肃省目前是按绝对数发放。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每人每月10元医疗补助金,包干使用,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患严重疾病需要住院治疗的,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可按住院医疗费的70%给予补助,但补助金额累计不超过本人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总和。(2)丧葬补助及抚恤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放标准也不尽相同,差异较大。甘肃省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正常死亡的,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1200元,抚恤金800元。
    2023-05-09
    259人看过
  • 辞职怀孕,社保自付,能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不能,孕期离职,生育险的生育保险和生育津贴就都没有了。因为要生育险需要连续缴满一年或者10个月(各地政策有区别),并且生育的当月还在交社保,才可以领取生育险。社保中的生育险是完全由公司缴纳的,只有企业职工社保才可以缴纳生育金,离职后如果想自己个人续交也是不行的。先怀孕后保险有生育保险待遇李女士怀着孩子进入新的工作单位,公司开始给她交纳包括生育保险在内的一系列社会保险。几个月后李女士顺利生产,公司为她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时却被拒绝,理由是先怀孕后保险,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李女士为此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起诉到法院。昨日记者获悉,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撤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先怀孕、后保险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这一口头答复,李女士胜诉。新闻提示:11月份交的生育保险,第二年6月孩子出生,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时却遭到了拒绝。先怀孕后交生育保险就不能同等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这一规定的根据在哪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说自
    2023-07-03
    213人看过
  • 自动离职会扣工资吗?可享受辞职离职或被辞退的待遇吗
    一、自动离职会扣工资吗?可能会扣工资。但劳动法规定员工在离职前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辞呈,以便公司找到接替工作者,若未提交辞呈的,离职后应赔付引起理智给公司带来的损失。扣发工资不明不白,难以得到支持,何况现在国家对扣发工资较敏感。二、自动离职可否享受辞职、离职或被辞退的待遇离职与辞职没有本质的区别,从以前的规定看,一般是指尚未丧失劳动能力的干部由于某些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在用人单位供职,需要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要求,经批准后可办理离职手续,享受一次性的离职费待遇,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当然,有的也不发离职待遇。例如:归侨、侨眷职工因私获批准出境定居,凡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可办理离职手续,并按规定发给一次性的离职补助费。工龄每满1年发给1个月的本人标准工资,工龄10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满1年发给1个半月的本人标准工资,但离职补助费的总额,最高不得超过24个月的本人标准工资。而国家劳动
    2023-04-29
    135人看过
  • 如何才算自动离职自动离职是否享受辞职待遇
    如何才算自动离职,自动离职是否享受辞职待遇如何才算自动离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
    2023-06-13
    118人看过
  • 劳动者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怎么办?
    在日常工作中,往往由于意外或者操作不慎导致劳动者收到损伤。工作中受伤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劳动者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应当在工伤医疗费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工伤职工的治疗费用,先由用人单位或者职工个人垫付。认定工伤后,对已经发生的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继续发生的住院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律师补充:工伤保险是一种国家强制性的保险,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一般的商业保险则没有强制性,投保人完全是出于自身的意愿。工伤保险之所以具有强制性,是因为劳动者处于劳动的最前线,容易发生危及自身健康和生命的各种事故。如果完全由企业或者劳动者来承担,不利于劳动者的权益或者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工伤保险费用缴纳是一种强制性义务,即使用人单位与员工约定不缴纳的,劳动者发生事故,构成
    2023-05-07
    151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辞职
    词条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 更多>

    #辞职
    相关咨询
    • 劳动者辞职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22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
    • 患职业病的劳动者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患职业病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6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一条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有权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一)医疗费:因患职业病进行诊疗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二)住院伙食补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
    • 劳动者享受失业保险须具备哪些条件,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5
      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依法办理了失业保险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3)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通常指下列情况: (1)劳动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或关闭、解散自然解除劳动合同的; (3)非本人主动提出辞职或自动离职被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
    • 职业病享受待遇是指劳动者有怎样的待遇?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08
      劳动者得了职业病,以下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其他。
    • 自由职业者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12
      不享受。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主体是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自由职业者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