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的执行法院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1 14:33:03 295 人看过

为了使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与申请执行国内仲裁裁决的审判主体与执行主体相一致,最高人民法院将对国内仲裁的执行提高至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补充:国内仲裁案件的当事人依照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仲裁裁决的案件的执行法院一般是被执行人的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申请需要送往上述规定的相关的人民法院。

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多久能执行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般在六个月内采取执行措施。

1、如果法院在6个月内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如果法院执行立案6个月,还没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以直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

2、申请执行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不予执行;

3、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期限,依提出申请执行的主体不同而不同。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的,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六个月。

向哪个法院申请执行具体如下:

1、法院出具的文书,包括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刑事案件的涉财产部分等是由一审法院进行执行,特别要在这里说一个特殊的文书,即法院出具的支付令,是由作出支付令的法院或者财产所在地的法院进行执行;

2、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书,应当由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3、具有强制效力的公正债权文书,由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者财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这个里的有管辖权指的是按照案件的级别管辖在进行确定,每个地方的受案诉讼标都是不一样的,具体以当地的为准。

二、确定合同效力纠纷起诉地点是哪里

确定合同效力纠纷起诉地点是在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之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同一裁决,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并案审理,双方当事人互为原告和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继续审理。当事人双方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人民法院。

注意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的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是: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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