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被撞流产如何司法鉴定?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因为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流产的,如果无法当场进行责任划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需要在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相关医疗机构进行鉴定,以明确具体的责任承担方法及方式。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二、交通事故如何进行责任划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保险公司赔偿后的不足部分需要根据交通管理部门划分的责任进行承担,通常情况下,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流产,存在纠纷时可以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现场事故调查,并于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相关机构资质机构进行司法鉴定,然后制作交通事故责任书,受害人需要根据责任认定书获得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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