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在哪些情况中可以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20:43:17 354 人看过

按规定,在我国以下情况可以适用刑事和解:

1、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

比如自诉案件,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和侵占案,因为可能判处的刑罚较轻,所以是允许刑事和解。

2、除渎职犯罪以外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

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是不适用刑事和解的。

确定相应的范围后,达成刑事和解要具备以下条件:

1、被告人要真诚悔罪;

2、当事人和罪名要符合刑事和解的要求;

3、被告人要获得被害人谅解;

4、被害人是自愿和解;

5、司法机关对双方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6、由司法机关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7、双方如约履行和解协议内容。

签订刑事和解协议后,因为被害人受被告人胁迫、欺诈签名确认,可以提供相应证据去法院请求撤销协议。经法院查证属实的,可以不再继续履行和解协议,被告人将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一、虚假诉讼案件可否调解

可以;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虚假诉讼的被告人向被害人进行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公安机关可以制作和解书,请求法院从轻判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七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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