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在哪些情况中可以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20:43:17 354 人看过

按规定,在我国以下情况可以适用刑事和解:

1、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

比如自诉案件,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和侵占案,因为可能判处的刑罚较轻,所以是允许刑事和解。

2、除渎职犯罪以外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

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是不适用刑事和解的。

确定相应的范围后,达成刑事和解要具备以下条件:

1、被告人要真诚悔罪;

2、当事人和罪名要符合刑事和解的要求;

3、被告人要获得被害人谅解;

4、被害人是自愿和解;

5、司法机关对双方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6、由司法机关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7、双方如约履行和解协议内容。

签订刑事和解协议后,因为被害人受被告人胁迫、欺诈签名确认,可以提供相应证据去法院请求撤销协议。经法院查证属实的,可以不再继续履行和解协议,被告人将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一、虚假诉讼案件可否调解

可以;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虚假诉讼的被告人向被害人进行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公安机关可以制作和解书,请求法院从轻判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七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13: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婚姻自由相关文章
  •  自诉和公诉在哪些情况下适用?
    公诉案件转为自诉案件所需的条件包括:被害人需提供证据证明被告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不予追究。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有以下八种情形:故意伤害案;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重婚案;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侵犯知识产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侵犯知识产权案;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等。一、公诉案件转为自诉案件所需的条件包括:1.被害人需提供证据证明被告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负刑事责任;2.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不予追究。二、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有以下八种情形:(一)故意伤害案;(二)非法侵入住宅案;(三)侵犯通信自由案;(四)重婚案;(五)遗弃案;(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七)侵犯知识产权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八)属于刑法分则
    2023-09-21
    255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哪些情况可以被用来减轻刑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4、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5、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6、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7、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8、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9、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10、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哪些是我国刑法规定的法定减轻处罚的情形呢我国《刑法》中有关于“减轻处罚情节”的有以下方面:(1)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人犯
    2023-08-16
    140人看过
  •  具体情况:在哪些情况下可以适用先行拘留制度?
    公安机关可以对以下行为人先行拘留:1、被害人或其见证人明确指出犯罪嫌疑人是罪犯的;2、正在准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立即被发觉的;3、在身边或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在逃的;5、具有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等可能性的。公安机关可以对以下行为人先行拘留:1、如果被害人或其见证人明确指出犯罪嫌疑人是罪犯;2、正在准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立即被发觉的;3、在身边或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在逃的;5、具有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等可能性的。 先行拘留的情形:正在准备犯罪或实行犯罪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先行拘留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主要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犯罪嫌疑或者实行犯罪的情形。在先行拘留期间,被拘留的人需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和教育,同时也会受到公安机关的严格监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正在预备犯罪或者实行犯罪的人
    2023-08-26
    201人看过
  • 收养关系在哪些情况可以解除
    收养关系成立后,养父母或生父母反悔,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查明要求解除的理由,并听取被收养人的意见,根据有利于养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决定是否准予解除。由于养父母不尽抚养责任,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应予解除。养父母发现所收养的子女有生理缺陷,或有其他病症,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解除。但生父母在送养时有意隐瞒的。可予解除。养父母与其抚养成人的养子女关系恶化,再继续共同生活对双方的正常生活确实不利,一方坚决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可准予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时,养子女已由养父母抚养长大成人并已独立生活,而养父母却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养子女应承担养父母晚年的生活费用。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要求补偿收养期间养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养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补偿。收养关系解除后,未成年的被收养人同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即行恢复;已经成年
    2023-05-05
    426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哪些情况不适用速裁程序?
    刑事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主要包括:1、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2、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3、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4、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不适用死刑的几种情形有哪些不适用死刑的几种情形如下:1、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2、对于在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3、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有一种例外,即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还是可以判处死刑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四)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2023-08-11
    67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规定什么情况下可以刑事和解
    刑事诉讼法规定符合以下情况的可以刑事和解: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被害人自愿和解的;2、属于以下案件: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或者是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第二百六十八条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退回本院侦查部门补充侦查的期限、次数参照前款规定执行。第二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第二百七十条人民检察院对已经退回公安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已经查清的犯罪事实,应当依法提起公诉。第二百七十一条对于在审查起诉期间
    2023-08-16
    330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哪些情况可能会判缓刑
    刑事案件中可能会判缓刑的情况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等等。一、买卖假营业执照要判缓刑吗伪造证件罪符合条件可以判缓刑。二、贪污受贿两重罪能判缓刑吗贪污受贿两重罪不可以判缓刑,不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三、怀孕了可以办缓刑吗怀孕了如果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条件的可以判缓刑。
    2023-03-25
    258人看过
  • 刑事案子哪些可以和解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作为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办理:(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得作为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办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犯罪案件:(一)雇凶伤害他人的;(二)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三)涉及寻衅滋事的;(四)涉及聚众斗殴的;(五)多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六)其他不宜和解的。
    2023-04-21
    375人看过
  •  刑事案件哪些情况可以立案?
    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有两种:1.没有犯罪事实;2.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或者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或者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或者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的,以及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没有犯罪事实。具体来说,这意味着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发生,或者虽然发生了但未达到犯罪程度,即未触犯法律,同时犯罪事实也没有证据证明。第二种情况是,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根据《刑法》,这种情况下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己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这里指的是自诉案件。5、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如精神
    2023-11-05
    185人看过
  • 在交通事故中调解比较适用哪些情形?
    和大多数情况一样,交通事故是可以调解的,但是交通事故中有一些情况不适合调解:1、受害者受伤严重,医疗结束前不宜调解2、伤势严重,需要安装假肢或后遗症;3、伤属于可评可不评,或可高可低;4、农村户口,但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城镇标准赔偿。5、6名车主逃逸或转移财产.车主短期内没有财产赔偿的哪些情况不适用交通事故调解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
    2023-08-07
    234人看过
  • 刑事案件在哪些情形下可以中止审理
    一、刑事案件在哪些情形下可以中止审理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1)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2)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公诉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4)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充分的;(5)其
    2023-04-16
    162人看过
  • 哪些情况还可以适用留置权
    1、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按照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应当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为定作人加工、定作、修理、修缮或完成其他工作;定作方应当接受承揽人制作的物品或完成的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如果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给付报酬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折价或变卖,应得价款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费用后,剩余的返还给定作方。当然,有的承揽合同采取留置定作物方式仍不能弥补承揽人损失时,还可以适用违约责任,追索定作人的违约金和赔偿金。《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三条【定作人未履行付款义务时承揽人权利】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者有权拒绝交付,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留置权可适用于保管合同。根据保管合同,保管人为存货人保管财产,保管合同终止时,存货人应按合同规定支付报酬。如果存货人拒绝支付报酬达一定期限,保管人即可对其保管物行使留置权
    2023-02-16
    318人看过
  • 消费者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1、协商和解必须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协商和解必须是在取得纠纷双方的同意后,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进行。2、和解的范围仅限于当事人可以处分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协商和解的范围只限于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的消费者权益纠纷,必须是当事人有权处分的权利公告。3、协商和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第三人的利益。只有在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情况下,纠纷双方才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缺少任何一个条件,纠纷双方都无权和解,即使达成了和解协议也是无效的。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知识延伸: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和解的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
    2023-06-07
    333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刑事案件可以申诉
    一、哪些情况下刑事案件可以申诉(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
    2023-06-04
    419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婚姻自由是我国《民法典》的一项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和不结婚的自由。 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构成了婚姻自由原则完整含义,结婚自由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先决条件,离婚自由是结婚自由的重要补充,没有离婚自由,就不可能有完全的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 更多>

    #婚姻自由
    相关咨询
    • 刑事和解,刑事诉讼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法律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2-24
      刑事和解可适用于以下情况:(1)涉嫌刑法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可以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过失犯罪案件。
    • 哪些情况的缓刑中可适用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19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5、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6、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
    • 刑事诉讼中哪些情况下可以适用调解程序,调解程序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08
      根据刑事诉讼法如下规定: 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
    • 哪种情形可以适用缓刑,哪些情况不能适用缓刑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0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除此之外的不能宣告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
    • 达成刑事谅解能够免于刑事处罚吗?哪些情况下可以适用诉讼和解原则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1-18
      2013年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引入了刑事和解制度。如果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就赔偿问题达到协议,取得受害者谅解的,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刑法》第二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