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召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1、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应当将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前20天通知全部股东;
2、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前15天通知全体股东;
3、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召开前30天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10天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4、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天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对于现在的许多股份有限公司而言,股东的存在可以使公司获得大量的投资以及运营所需要的资金,但是相应的也需要将自己公司一部分的控制权交由股东掌管,甚至股东大会的召开可以影响到公司的经营方向,那么股东大会的召开要满足哪些条件:
(1)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2)在会议前通知各股东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
6、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股东大会对股票有什么影响
1、股东大会对股票有一定的影响,好消息会导致股票上涨,坏消息则会让股票下跌。
2、如果只是普通的股东大会,这时候对股票是没有影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股 东 大 会 第一百零二条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n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n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n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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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情况或者条件下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8《公司法》第101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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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需要召集股东大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主持或是主持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8一、股东大会的召集 1、股东大会的主持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