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案件适用财产保全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0:45:44 246 人看过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其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可告知当事人依法申请被执行人破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

(1)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执行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终结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7: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财产保全相关文章
  • 财产保全适用于执行程序吗
    一、财产保全能否适用于执行程序一种意见认为:财产保金是一种诉讼保全行为,只适用于诉前和诉中保全,执行程序中明确规定了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先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被执行人在通知指定期间不履行的,可采取执行措施,无须采取保全措施。本人认为,这是对财产保全措施的一种片面理解,财产保全同样适用于执行程序。理由如下:(一)财产保全是诉讼行为,而诉讼应当包括审理和执行两个阶段,将诉讼只理解为审理是片面的。一个案件从原告起诉、法院审理以至执行完毕,才是整个诉讼程序的结束。(二)《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四编内容:总则、审判程序、执行程序和涉外诉讼程序。除第四编外,一至三编是规范我国国内民事诉讼活动的全面的、科学的规定,总则规定的内容适用于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财产保全作为总则的重要内容,同样适用于执行程序。(三)审执分立使执行程序更加规范化,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在法院指定被执行人履行期间届满之前,对特殊的案件
    2023-06-06
    130人看过
  • 破产企业可以保全财产吗
    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有关企业的财产保全措施要全部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2023-04-21
    215人看过
  • 破产前保全的财产有效吗
    没有效力。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这说明已经查封的财产在债务人破产时,都要作为破产财产,由所有债权人统一分配,而不能优先执行给已经采取查封措施的债权人。所以你只能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一、公司破产债务清算流程有哪些?根据《破产法》相关规定,公司破产清算债务的清算流程如下:第一步:由债务人或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的申请;第二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同时指定管理人。第三步: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通知和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二)受理日期;(三)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四)管理人及其处理事务的地址;(五)债权人和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要求;(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七)人民法院认为应当通知和公告的其他
    2023-06-25
    461人看过
  • 民法典中离婚案件是否适用诉中财产保全
    一、民法典中离婚案件是否适用诉中财产保全民法典对离婚案件是否适用诉中财产保全没有规定,而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离婚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在紧急情况下,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适用条件和程序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
    2023-06-19
    69人看过
  • 对于劳动仲裁案件中适用财产保全的思考
    在近日的审判工作中遇见这样一个案例:当事人刘某在某区三和家具厂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四级伤残。该厂未给刘某办理工伤保险,事发后也拒不支付任何工伤赔付费用。另查,该厂虽有价值近百万的设备,工人数十人,但其工商登记的性质却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邹某。故刘某以邹某为被申诉人向劳动仲裁委提请仲裁,要求邹某支付工伤保险赔偿金。刘某在提请仲裁后,调查到邹某又正在它县开办一家具厂,规模更大,即将投产。但该厂工商登记的性质仍为个体,经营者的姓名换成了其丈夫兄弟的名字陈某,且了解到现在的三和家具厂厂房租期还有半年,有停产迁移的迹象。如此,也就是说作为用人单位的三和家具厂,为了逃避有可能的数十万赔偿金,出现了转移财产的迹象。如果没有该厂的财产作为赔偿的保证,对于刘某权益的保障将是非常不利的,极有可能到时得到的是数十万的空头支票一张。为此,刘某在他人指点下想到了财产保全,只要能对三和
    2023-08-17
    396人看过
  • 财产保全的适用范围有哪些,什么叫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适用条件如下:1。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紧急情况下提起;2、诉前财产保全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3、以后提起的诉讼必须是付款诉讼;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是利害关系人。2、诉讼中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诉讼中需要对有争议的财产采取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提起诉讼;2、未来生效判决因主观或客观因素无法执行或难以执行;3、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在作出生效判决前;4、诉讼中的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书面申请;5、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诉前财产保全与诉讼中财产保全的区别是什么?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紧急情况下,法院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会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法律赋予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属于应急性的保全措施,目的
    2023-08-08
    371人看过
  • 诉讼财产保全操作指南:诉讼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有什么?
    第一、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第二、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第三、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第四、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第五、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人民法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在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措施前,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一、财产保全的程序是怎样的?(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二)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三)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四)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
    2023-05-07
    144人看过
  • 破产案件财产管理方案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接管公司;公司资产评估;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处理公司财产;清偿债务;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实施清算方案;提交清算报告;办理注销登记。一、公司的清算程序有哪些步骤公司清算程序如下:1、建立清算组;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至少在报纸上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3、债权登记。债权人申报期债券时,应当说明债券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登记债权;4、制定清算方案时,财产处理应按以下顺序安排,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按第一顺序清偿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未按第一顺序清偿公司财产前,不得分配给
    2023-03-11
    439人看过
  • 《企业破产法》适用于全民吗?
    一、《企业破产法》适用于全民吗?依据《企业破产法》第2条、第135条规定,企业法人和企业法人之外的组织只要是破产清算,均可以依照《企业破产法》执行。不过《企业破产法》颁布时间里,只有全民所有制企业或企业法人,能依法通过破产程序进行清算,除此之外的经济实体,在经营不善需要退出市场的,是不可能以破产方式达到目的。二、企业破产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三条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四条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第五条依照本法开始的破产程序,对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财产发
    2023-06-01
    315人看过
  • 财产保全案件撤诉后,财产保全是由谁决定
    由法院来进行决定;如果被保全人有损失,可向法院申请赔偿。对方申请保全时已经向法院提供了担保,就是为索赔做准备。【法律意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对仲裁中财产保全案件的一点认识一、仲裁中可以进行财产保全仲裁过程中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是仲裁法的第二十八条,该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
    2023-08-05
    324人看过
  • 财产保全案件诉前财产保全程序是怎样的
    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提供担保。1、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按照诉前财产保全标的金额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决定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2、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的起诉后,发现所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将案件和财产保全申请费一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案件移送后,诉前财产保全裁定继续有效。因执行诉前财产保全裁定而实际支出的费用,应由受诉人民法院在申请费中返还给作出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4.诉前财产保
    2023-08-05
    415人看过
  • 新破产法适用指引之破产案件级别管辖
    一、新破产法未规定破产案件的级别管辖,根据司法解释,破产案件的级别管辖,按如下原则确定:(1)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2)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3)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二、确定破产案件级别管辖的相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23号】: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规范对企业破产案件的审理,结合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规定。第二条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
    2023-06-16
    413人看过
  •  财产保全适用于哪些情况?
    该段内容讲述了诉讼中财产保全的相关规定。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当事人为了保全争议中的财产而采取的措施。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必须提供相应的担保,否则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果生效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可以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措施。但是,人民法院一般很少以职权裁定财产保全,因为这样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需要通过诉讼来保全争议中的财产,那么该案件必须属于给付之诉,也就是说该案的诉讼请求涉及财产给付。2、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3、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4、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
    2023-09-06
    268人看过
  • 企破产时对抵财资产可保全吗
    可以保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根据该条规定,对已抵押的财产可以进行财产保全,但不能对抗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此外,在破产企业资产不能抵偿债务时,债权人对破产企业进行保全的,法院会取消保全措施,保全人的债权不会优先受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2023-06-14
    106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保全措施前,可告知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 更多>

    #财产保全
    相关咨询
    • 适用范围:财产保全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7
      财产保全的适用范围: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目标的物处置判决生效后执行的财产,防止争议扩大,保障有效的判决执行。但如果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当,会对当事人产权和人身权造成损害。例如,冻结当事人的银行存款,超过申请人的请求范围,限制对方当事人的经营活动。《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范围,或与本案相关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说明也认为,人民法院采取
    • 破产案件管辖规定适用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0-31
      破产案件的管辖 1.地域管辖。 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谓债务人住所地,根据司法解释,指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因此,当企业的注册地与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一致时,应当以后者为准。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2.级别管辖。 破产法未规定破产案件的级别管辖。根据司法解释,破产案件的级别管辖,按如下原则确定: (1)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
    • 财产保全案件是否能申请离婚财产保全案件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11
      财产保全复议申请可以在离婚诉讼中提交。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
    • 申请财产保全的时候,条件适用于刑事和民事能财产保全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8
      财产保全必须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
    • 刑事案件能保全财产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2-02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原告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被告人的财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必要时,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