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药品经营许可证遗失补发收费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4 08:56:29 358 人看过

一、嘉峪关药品经营许可证遗失补发收费吗

不收费

二、嘉峪关药品经营许可证遗失补发办理条件

1、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批发企业;

2、《药品经营许可证》遗失;

3、企业登载遗失声明之日起满1个月后申报或签署告知承诺书后申报。

三、嘉峪关药品经营许可证遗失补发办理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补证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遗失声明或告知承诺书

4.《授权委托书》

5.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四、嘉峪关药品经营许可证遗失补发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984年9月20日主席令第十八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

第十四条: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

五、嘉峪关药品经营许可证遗失补发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星期五下午窗口与部门衔接工作、整理资料,不对外现场办公;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9日 07: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防城港《药品经营许可证》遗失补办要办多久
    一、防城港《药品经营许可证》遗失补办要办多久20个工作日二、防城港《药品经营许可证》遗失补办的材料有哪些企业申请补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书面报告自治区药监局官网公告的挂失信息截图原《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核验原件)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应提交法人授权委托文件三、防城港《药品经营许可证》遗失补办的设定依据是什么《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企业遗失《药品经营许可证》、应立即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在发证机关指定的媒体上登载遗失声明。发证机关在企业登载遗失声明之日起满1个月后,按原核准事项补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四、防城港《药品经营许可证》遗失补办的受理条件是什么依法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在《药品经营许可证》遗失后,应在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登载遗失声明之日起满1个月后提出申请。
    2023-05-18
    342人看过
  • 柳州《药品经营许可证》遗失补办流程怎么走
    一、柳州《药品经营许可证》遗失补办流程怎么走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窗口人员审查,材料齐全呈首席代表签批受理当日办结制作决定文件并通知申请人领取二、柳州《药品经营许可证》遗失补办受理条件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企业遗失《药品经营许可证》,应立即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在发证机关指定的媒体上登载遗失声明。发证机关在企业登载遗失声明之日起满1个月后,按原核准事项补发《药品经营许可证》。三、柳州《药品经营许可证》遗失补办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2、《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企业遗失《药品经营许可证》,应立即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在发证机关指定的媒体上登载遗失声明。发证机关在企业登载遗失声明之日起满1个月后,按原核准事项补发《药品经营
    2023-05-18
    153人看过
  • 兰州市七里河区药品经营许可证遗失补发在哪办理
    一、兰州市七里河区药品经营许可证遗失补发在哪办理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建西东路388号(兰州极地海洋世界对面)。二、兰州市七里河区药品经营许可证遗失补办的受理条件是什么(一)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二)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三)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四)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企业遗失《药品经营许可证》,应立即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在发证机关指定的媒体上登载遗失声明。发证机关在企业登载遗失声明之日起满1个月后,按原核准事项补发《药品经营许可证》。三、兰州市七里河区药品经营许可证遗失补办的设定依据是什么《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节选)第十四条……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
    2023-05-18
    401人看过
  • 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后多少天内申请补发
    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许可证丢失后多长时间内一定要去补办,但是规定了自提交补办申请之日起符合条件的应该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一、重新办理户口本需要哪些材料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失、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确实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备齐以上材料后,一般5个工作日内即可补办。二、如何补办交强险保单交强险是我国法律强制规定机动车上路必须购买的保险,而交强险保险单是车辆年检所必需的凭证。交强险保险单包括了车辆交强险保险单、摩托车定额保险单、农用拖拉机定额保险单、交强险批单四种。交强险保险单不仅仅是一份缴费凭证,也是理赔证明。一旦车辆发生事故,车主必须提供
    2023-06-26
    137人看过
  • 嘉峪关市化妆品生产企业许可事项变更收费吗
    一、嘉峪关市化妆品生产企业许可事项变更收费吗化妆品生产企业许可事项变更不收费。二、嘉峪关市化妆品生产企业许可事项变更需要什么资料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2、厂区总平面图、生产车间、检验部门、仓库的建筑平面图;3、生产设备配置图;4、营业执照;5、生产场所合法使用的证明材料;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7、申请企业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8、签订的委托材料;9、企业质量管理文件;10、工艺流程简述及简图;11、施工装修说明;12、证明生产环境条件符合需求的检测报告;13、自查报告;14、生产车间采用紫外线消毒的,提供检测报告;15、质量负责人/质管部门负责人学历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16、至少2名产品检验员有效的培训证明复印件;17、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18、采用企业标准的提供已备案的产品质量标准复印件,产品配方原料应在现行《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范围内;19、生产车间和微生物检验室清洁
    2023-05-18
    483人看过
  • 嘉峪关律师执业、变更、注销许可收费吗
    一、嘉峪关律师执业、变更、注销许可收费吗不收费二、嘉峪关律师执业、变更、注销许可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1996年5月15日主席令第67号,2012年10月26日予以修改)第六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撤销准予执业的决定,并注销被准予执业人员的律师执业证书。第十条: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三、嘉峪关律师执业、变更、注销许可
    2023-05-14
    154人看过
  • 嘉峪关失业保险金申领收费吗
    一、嘉峪关失业保险金申领收费吗不收费二、失业保险金申领办理程序(1)本地城镇户籍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7日内,由用人单位持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失业保险视作缴费年限认定表》(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需提供该表格),职工档案,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减少受理凭证或提供盖过登记章的养老保险手册(单位已办理社保减少手续,但由于结算原因,五险库仍显示为参保状态时提供)送职工户籍所在区就业服务机构。本地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应在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失业登记后,应当参加职业培训,开展求职活动,并按月到经办机构(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接受失业状态确认和就业指导。每月10、11日(遇节假日顺延),失业人员本人凭失业证、私章到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或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室办理领取手续,每月
    2023-05-18
    287人看过
  • 嘉峪关社会保障卡补领收费吗
    一、嘉峪关社会保障卡补领收费吗是否收费:不收费二、嘉峪关社会保障卡补领法律依据1.《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第二章:发行管理;第三章:制作管理;第四章:应用管理。2.《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二、功能定位: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主要通过在社会保障卡上加载银行业务应用实现。加载金融功能后的社会保障卡,作为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社会保障卡基本功能的同时,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应用为人民币借记应用,暂不支持贷记功能。芯片中应同时包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用和金融应用。3.《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流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0号)全文。4.《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
    2023-05-18
    267人看过
  • 嘉峪关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收费吗
    一、嘉峪关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收费吗不收费二、嘉峪关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法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第412号令)第13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4号)第二条:为航行国际航线的客船、500总吨及以上的货船、500总吨及以上的特种用途船和移动式海上钻井平台服务的港口设施保安工作,适用本规则。《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政府部门第三十三批中央第十五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确定》(甘政发[2019]31号)。三、嘉峪关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受理条件申请人应是为航行国际航线的客船、500总吨及以上的货船、500总吨及以上的特种用途船和移动式海上钻井平台服务的港口设施的经营人或管理人。四、嘉峪关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8
    2023-05-18
    209人看过
  • 嘉峪关船舶登记收费吗
    一、嘉峪关船舶登记收费情况不收费二、嘉峪关船舶登记受理条件(一)予以登记的条件:1.申请人合法取得船舶所有权;2.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相关规定;3.属当地管理机构登记管辖;4.进口船舶符合国家有关进口船舶船龄限制规定并且进口手续合法、完备;5.船舶已取得经海事管理机构核定的船名和船舶识别号。(二)不予登记的情形:1.申请人不能提供权利取得证明文件或者申请登记事项与权利取得证明文件不一致的;2.第三人主张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且能提供依据的;3.申请登记事项与已签发的登记证书内容相冲突的;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船舶不得具有双重国籍。凡在外国登记的船舶,未中止或者注销原登记国国籍的,不得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船舶登记港由船舶所有人依据其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所在地就近选择,但是不得选择2个或者2个以上的船舶登记港。船名由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核定
    2023-05-18
    391人看过
  • 嘉峪关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嘉峪关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受理条件有哪些1.是依法设立的企业;2.有与生产的化妆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施设备;3.有与生产的化妆品相适应的技术人员;4.有能对生产的化妆品进行检验的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5.有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二、嘉峪关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法定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管条例》(卫生部令第3号1989年9月26日国务院批准)第五条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监督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颁发,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化妆品生产。三、嘉峪关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收费标准是什么此事项不涉及收费问题四、嘉峪关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什么时间办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星期五下午窗口与部门衔接工作、整理资料,不对外现场办公;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
    2023-05-14
    61人看过
  • 嘉峪关住院伙食补助费申领收费吗
    一、嘉峪关住院伙食补助费申领收费吗不收费二、嘉峪关住院伙食补助费申领办理材料1、住院病历复印件(医院盖章);2、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3、银行卡复印件。三、嘉峪关住院伙食补助费申领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3.《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六十四条:工伤职工住院治疗的,业务部门根据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伙食补助费标准及工伤职工的住院天数,核定住院伙食补助费。业务
    2023-05-18
    274人看过
  • 使用伪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药品
    使用伪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药品是违法行为,要被刑事处罚。申请设立药品经营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初审后,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批。一、卖假药是哪个部门管理卖假药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的药品,按假药论处: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二、新药品法销售劣药的处罚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药品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商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023-02-14
    474人看过
  • 嘉峪关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嘉峪关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1.《化妆品卫生监管条例》(卫生部令第3号1989年9月26日国务院批准)第五条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监督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2.《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颁发,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化妆品生产。二、嘉峪关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受理条件1.是依法设立的企业;2.有与生产的化妆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施设备;3.有与生产的化妆品相适应的技术人员;4.有能对生产的化妆品进行检验的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5.有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三、嘉峪关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办理地点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街道银安路7号省药监局办公楼105室(省政府政务大厅药品监管分中心)化妆品窗口。交通指引:1、公交车:可乘18、156路至海关站,121路至银滩路小学站,80路至吴家湾站下车即到;2、地铁:
    2023-05-18
    17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使用伪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药品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2-13
      使用伪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药品是违法行为,要被刑事处罚。申请设立药品经营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初审后,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批。
    • 药品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从事药品经营如何处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7
      涉嫌非法经营,有理帮你打赢官司无理助你减少损失
    • 嘉峪关非法经营罪判几年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25
      1、非法经营罪的判刑标准是: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
    • 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负责人,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需哪些材料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26
      变更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零售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需提交以下材料:(1)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一式2份);(2)主管部门的任命或聘任通知,无主管部门的应提交公司董事会决议或原负责人签属的同意变更意见的股东会议纪要;(3)拟变更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简历、学历、职称证明或执业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其中企业负责人、
    • 嘉峪关商品房收地拆迁怎么补偿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7-20
      商品房属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适用的法规是国务院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补偿标准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补偿)。 4、如果是国有出让土地,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