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拆迁的程序和流程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8 08:02:28 76 人看过

一、用地单位(拆迁人)取得征地以及规划等批准文件,然后经申请由区县建委发布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告

征地拆迁,要取得市人民政府批准征用集体土地的批复;

暂停办理事项包括:(一)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二)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三)办理入户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原因必须入户、分户的除外;(四)核发工商营业执照;(五)房屋、土地租赁;(六)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二、拆迁人拟定、报批、公布拆迁实施方案

征地拆迁的,实施方案报区县建委批准。

拆迁实施方案应当在区县建委发布拆迁公告之日前(含拆迁公告发布当日)公布。公布期限不少于10日。

三、拆迁人向区县建委申请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申请时,提交下述文件:用地批准文件、规划批准文件、拆迁实施方案、安置房屋或者拆迁补偿资金的证明文件。

区县建委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查完毕。

四、区县建委审核发证,并发布拆迁公告。区县建委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应当在拆迁范围内发布拆迁公告。拆迁公告主要内容: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文号、拆迁人、工程名称、拆迁范围、搬迁期限等。区县建委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应报市建委备案。

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协议内容:1.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应当包括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2.实行房屋安置的,协议应当包括安置房屋地点、安置房屋面积、差价及结算方式、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期房安置的,还应当明确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内容。3.另行审批宅基地安置的,协议应当包括地上物补偿、新批宅基地地点、面积、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应将原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交给拆迁人,由拆迁人移交房地权属管理部门。

六、如果在公告的搬迁期限内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区县建委裁决

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户数超过项目拆迁总户数的40%的,区县建委在受理拆迁人裁决申请前,应当组织听证。裁决可复议、诉讼。

七、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满被拆迁人拒绝搬迁的

属于征地拆迁宅基地上房屋的,由区县建委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自复议、诉讼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申请前,应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八、拆迁期限(1年+6个月)

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最长为1年。拆迁人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未完成拆迁的,应当在期限届满15日前向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区县建委申请延期,延期不超过6个月。

九、拆迁结案

拆迁人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整理并妥善保管拆迁档案资料,在完成拆迁后1个月内向区县建委移交拆迁档案资料并办理有关手续。

征地补偿的程序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的程序如下:

1.在征地报批前,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制作征地告知书,将拟征土地的用途和位置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2.在征地报批前,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者国土资源所工作同调查核实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据实填写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并经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盖章和签字予以确认。

3.在征地报批前,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制作听证告知书,将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确定的被征地农民社保对象的条件、人数、养老保险费的筹资渠道、缴费比例等内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6: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直系亲属相关文章
  • 清算程序中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公司清算的程序包括:(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八)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简述公司清算程序公司清算程序1、清算公司财产、制订清算方案(1)调查和清理公司财产。清算组在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同时,应当调查和清理公司的财产。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和调查清理的情况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和债权、债务目录。应当指出的是,清算组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不得将公司财产价值低估。(2)制订清算方案。编制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之后,清算组应当制订清算方案,提出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的具体安排。(3)提
    2023-07-07
    157人看过
  • 征地拆迁补偿的程序
    一、征地拆迁补偿的程序1、征地的批准程序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省政府或其它有权批准的机关批准。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征收土地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2、征地的实施程序发布征地预公告(在征地获批前)发布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组。公告内容:拟征地的用途、位置、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发布后果: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3、征地调查(在征地获批前)调查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调查内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确认调查结果。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调查结果。4、发布征地公告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023-04-23
    335人看过
  • 征地拆迁补偿的程序
    一、征地拆迁补偿的程序1、征地的批准程序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省政府或其它有权批准的机关批准。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征收土地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2、征地的实施程序发布征地预公告(在征地获批前)发布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组。公告内容:拟征地的用途、位置、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发布后果: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3、征地调查(在征地获批前)调查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调查内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确认调查结果。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调查结果。4、发布征地公告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023-04-14
    381人看过
  • 拆迁补偿和征地补偿的发放流程
    1、农村土地征收启动到发放补偿款的流程(1)征地告知书;(2)征地公告;(3)补偿登记;(4)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5)补偿安置方案;(6)听证;(7)审批通过补偿安置方案;(8)支付补偿款。2、城市房屋拆迁启动到发放补偿款的流程(1)征收调查登记;(2)房屋征收决定;(3)征收补偿方案(公布);(4)房屋征收公告;(5)签订补偿协议;(6)房屋征收补偿决定;(7)支付;(8)搬迁。一、个人征地需要哪些手续和条件?1、土地征收部门首先会发布征地公告;2、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3、拟定“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4、征用土地公告;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6、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7、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二、征收土地法定程序有哪些征收土地法定程序有:1、告知征地情况;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3、组织征地听证;4、征地公告;5、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公告之日补偿方案和安置补偿方案以被征
    2023-06-26
    390人看过
  • 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1、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2、协议的生效条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3、协议必须公证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通过公证,保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管人对协议的疑虑。4、协议的法律效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
    2023-07-02
    68人看过
  •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必须注意的细节
    1、张贴征地告知,告知农民即将征地!其实开始就是计划征地公告。由于征地文件尚未提交审批,我们将提前通知您。公告内容包括:征地范围,面积,用途;补偿方法和标准;安置计划。2、现状调查和确认,确定区域和附件等。一般情况下,这一环节主要是测量土地面积、房屋面积,核查地面上的青苗、附着物等,当然,必须是你家被划入征地红线范围内的。3、召开听证会,征求农民的意见:县级自然源部门和乡镇政府就公告内容征求村委会和村民的意见,有分歧协调进行解决。并应当时通知申请听证的权利。如果村民要求听证会,自然资源部门应当及时举行听证会。4、组织,审查和报告征地材料。县级自然源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征地调查结果和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和移民安置计划,以及建设项目的有关资料,制定计划。5、征地审批。获得批准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县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将征地公告张贴在村委会或村民小组。6、土地征用公告。如果您看到征收通知,如
    2023-07-05
    418人看过
换一批
#血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直系亲属一般指的是两者之间存在直接的血缘联系的亲属,其中包含有配偶、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等,如果养父母因为收养、或者抚养关系也能成为直系亲属的关系,例如收养人与收养的... 更多>

    #直系亲属
    相关咨询
    • 拆迁补偿的具体程序和流程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29
      (一)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一般情形的补偿和特殊情形的补偿两类。一般情形的补偿分货币补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特殊情形的补偿被拆
    • 征地拆迁需要哪些程序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20
      强制征地拆迁需要以下这些程序: 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行政强制拆迁申请。未经行政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
    • 拆迁补偿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07
      拆迁补偿的流程: 1、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机关。 2、区、县政府机关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房管部门和房屋经营单位停止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予、分户等手续;被拆迁单位停止建筑物、构作物的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工程;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停止核发营业执照。上述通知以公告
    • 征地拆迁补偿有哪些程序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9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征收其他土地的
    • 征地拆迁补偿程序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1
      征地拆迁补偿程序如下: 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