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可以监外执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0 20:40:24 395 人看过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一、行政处罚申请暂缓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规定,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行政拘留处罚决定方可暂缓执行:

(一)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这是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前提条件。如果被拘留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则不得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同理,如果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决定前,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作出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已经裁定不予受理行政诉讼的,对被拘留人也不得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

(二)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申请,既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提出,但都必须在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尚未执行或者尚未执行完毕前提出。因为如果行政拘留决定已实际执行完毕,就不存在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问题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必须由被拘留人亲自提出,其近亲属及其他人均无权提出。

(三)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这是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关键条件。如果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会发生社会危险的,则不能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这里所称的“不致发生社会危险”,主要是指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被拘留人不会逃跑、干扰和阻碍证人作证、串供、毁灭、伪造证据、再次实施违法犯罪等情形。

(四)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依法提出了符合法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照法定标准交纳保证金的。这是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担保条件。近亲属,是指被拘留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担保人,是指以自己的人格和信誉担保,并出具担保书,保证被拘留人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期间不逃避行政拘留处罚执行的自然人。

二、癌症病人可以拘留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的,那么是不会收监进行行政拘留的。

三、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

治安处罚程序如下:1、公安机关对单位或个人报告、申诉、检举、揭发、扭送、自首及自行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认真填写《治安案件受理案件登记表》。2、对于受理的案件,经审查符合治安案件标准的,经办案部门领导批准后,立案查处。3、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被处罚人没有异议的,可以由公安人员当场处罚。4、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的其他处罚,适用下列程序:(1)传唤,使用传唤证。对于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可以口头传唤。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使用传唤证。受害人、证人不能使用传唤。(2)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时间八小时。对情况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适用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3)询问。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应当如实回答公安机关的询问。询问应当作出笔录;被询问人经核对认为无误后,应当在笔录逐页签名或者盖章。询问人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4)取证。公安机关收集证据材料时,有关单位和公民应当积极予以支持和协助。询问证人时,证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询问应当作出笔录。证人经核对无误后,应当在笔录上逐页签名或者盖章。(5)告知。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陈述申辩权、听证权)(6)处罚。经询问查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条款裁决。处罚应当填写处罚决定书,并应向本人宣布。警告、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由公安派出所决定。(7)执行。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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