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刑事责任是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8 07:42:07 142 人看过

一、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刑事责任是哪些?

发生一般的安全事故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可能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等罪名。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七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n(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n(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n(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01: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发生安全事故怎么处罚责任人
    一、发生安全事故怎么处罚责任人1、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相关内容有哪些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行为是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这里的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是指违反有关生产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因此,这种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形:1、国家颁布的各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2、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上级管理机关制定的反映安全生产
    2023-06-16
    68人看过
  • 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应当追究什么责任?
    一、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应当追究什么责任?按照安全事故发生的行业和领域划分:1、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2、火灾事故3、道路交通事故4、农机事故5、水上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按照事故原因划分物体打击事故、车辆伤害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起重伤害事故、触电事故、火灾事故、灼烫事故、淹溺事故、高处坠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顶片帮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药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锅炉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伤害事故20种。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按照事故的等级划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
    2021-10-06
    243人看过
  • 刑事责任一般有哪些
    法律综合知识
    一、刑事责任一般有哪些刑事责任一般有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附加适用驱逐出境。《刑法》第三十二条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二、免于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免于刑事责任情形有: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三、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区别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两者的主要区别如下:1.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追究刑事责任的是犯罪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的是一般违法行为;2.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追究刑事责任只能由司法机关依照刑事
    2023-06-26
    261人看过
  • 建筑工程发生安全事故责任主体是哪几方
    一、建筑工程发生安全事故责任主体是哪几方1.施工现场的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2.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管理范围,承担各自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3.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连带责任;4.建设单位分段发包或者指定的专业分包工程,分包单位不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发生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二、建筑工程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划分有哪几种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
    2024-03-07
    151人看过
  • 企业有没有责任安全员发生事故
    1、企业出现事故安全员是否有责任需要根据实际事故情节判断。2、如果安全员已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是不需要承担事故责任的。3、但如果安全员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没有履行相应职责,企业出现事故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需要承担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需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如何理解两员制即是企业员工又是企业安全员?两员制即是企业员工又是企业安全员可以这样理解:企业安全员首先是企业的员工;企业安全员相对于普通的企业员工来说,要比企业员工更加深入实际的学习。企业安全员首先是企业的员工,企业安全员要做好本职工作,首先必须做到两点:一是不断学习,二是深入实际。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发展,安全知识和技术也在不断更新,安全员只有在努力学习的同时,勇于创新,才能在工作中说内行话,做明白人,成功地履行职责和发挥作用。安全员的工作岗位在生产第一线。即使是一名安全工程师,不论从事专业工作有多久,但毕竟是动口不
    2023-08-02
    124人看过
  • 如何避免安全责任事故罪的发生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属于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指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不遵守国家相关规定,降低工程质量,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客观层面不合规定,降低质量,造成事故;主观层面是过失。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五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罪的罪过形式对于本罪的罪过形式,中国刑法理论界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是中国刑法理论界的通说,认为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罪过形式只能是犯罪过失,既可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至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则可能是明知故犯。第二种观点认为,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罪过形式只能是间接故意,因为这种犯罪的行为是违反规章制度,而违反规章制度大都属于明知故犯。第三种观点认为,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罪过形式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间接故意。《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2023-06-30
    446人看过
  • 山西代县发生铁矿透水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区别
    一、山西代县发生铁矿透水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区别6月16日,据山西代县大红才铁矿6·10透水事故现场指挥部消息,井下排水工作已完成,又发现两名遇难者。目前,遇难者已增至11人,还有2人被困。6月16日,透水事故已完成井下被困人员位置排水工作,正在3米多深的泥浆砂石中继续搜救。指挥部消息称,15日以来,救援工作遇到极度困难,井下掘进头工作面发现了尚未引爆的已布设好的大量导线、雷管和炸药,经防爆专家现场反复勘查研判,积极采取化险措施,加强现场监护指导,有序恢复救援工作。同时,16日凌晨开始,事故发生区域连续降雨,也给救援工作带来难度。目前,救援工作的重点是按照已确定排爆方案消除隐患,同时在泥砂中寻找最后2名被困人员。16日下午,记者从多位大红才矿工处获悉,遇难者中有多名湖北老乡,部分家属已赶到代县。一位大红才矿工告诉记者,发生透水事故的4号矿洞为斜井,水流把以前用来填平路面的
    2023-06-06
    192人看过
  • 如何追究安全事故责任和刑事责任
    行为人有安全事故责任的,应根据其犯罪行为和犯罪情节,确定其所犯罪名后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然后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一、提起公诉一定会被判刑吗提起公诉不一定会被判刑。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需要进行审查,认为犯罪事实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针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实际上,公诉权的起源与打击犯罪过程中实现国家权力的制衡,确立统一追诉犯罪的司法基准,实现国家刑罚权和有效维护社会整体秩序有关,是人类社会解决纠纷从私力救济到公力救济的必然要求和理性选择。公诉权具有两个方面的内涵:1、实体意义上的公诉权,即犯罪侦查权;2
    2023-06-22
    217人看过
  • 变道超车发生事故一般是谁的责任
    一、变道超车发生事故一般是谁的责任变道超车发生事故责任的划分:1、在弯道超车时造成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2、在窄桥上超车时造成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3、在没有中心线或双向单车道的路上,从前车右前方超车时发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4、变换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行驶内的车先行的而造成碰撞事故的,由变道车负全责。5、超越前方左转弯车辆时发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6、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7、与对面来车有可能会车时超车,造成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
    2024-01-17
    104人看过
  • 发生安全事故的后果有哪些
    一、发生安全事故的后果有哪些发生安全事故的后果极其严重,它不仅威胁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还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1.安全事故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甚至造成环境破坏和生态失衡。对于受害者及其家庭来说,安全事故带来的痛苦和损失是无法用言语来描述的。2.在法律层面,安全事故的发生意味着相关责任主体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若未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受到相应的罚款处罚。4.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5.安全事故还会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事故发生后,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救援和恢复工作,这不仅增加了社会成本,还可能影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6.安全事故也会对人们的心理造成负面影响,降低社会的安全感。二、安全事故的法
    2024-07-30
    220人看过
  • 消防安全发生的事故有哪些
    1、打击报复证人罪既遂应该承担的刑事责任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情节严重的,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打击报复证人罪,是指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第二百五十四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4-05-03
    94人看过
  • 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怎么确认
    事故责任主体即事故责任者,是指未履行法定义务、实施了相关违法行为、对事故发生和事故报告、救援、调查处理负有责任并应受法律制裁的社会组织和个人。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应受责任追究的事故责任主体主要有四种:(一)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依法应当履行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义务;因其违法造成事故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发生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负有报告、救援和接受调查的义务。据此,生产经营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应当作为独立的责任主体承担法律责任。(二)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不仅要追究事故发生单位的责任,还要对其有关人员实行责任追究。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包括负有责任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主
    2023-04-17
    480人看过
  • 发生安全事故为避责任隐瞒不报怎么判刑
    1、《安全生产法》第106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对逃匿的处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怎么量刑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5-03
    157人看过
  • 工厂发生安全事故谁负责
    一、工厂发生安全事故谁负责在工厂发生安全事故时,确定责任归属是首要任务。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规:1.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的主体必须是事故责任人。这些责任主体通常包括工厂的管理层、直接负责安全生产的主管人员、具体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从业人员,以及可能涉及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人员。2.工厂的管理层和主管人员因其在安全生产中的组织、管理和监督职责,对于安全事故的发生往往负有直接或间接的责任。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有哪些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是那些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安全生产权利、负有安全生产义务和承担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和公民。在工厂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中,主要的责任主体包括:1.工厂的管理层及其领导人、负责人,他们对工厂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全面责任;2.直接负责安全生产的主管人员,如安全部门经理、车间主任等,他们对具体的安全生产活动负有直接管理责任;3.工厂的从业人员,他们直接参与生产活动,对自身的安全
    2024-07-24
    44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安全事故的刑事责任一般安全生产事故追究刑事责任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30
      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安全生产行为一般有哪些刑事责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5
      在《安全生产法》的第六章的法律责任中,将法律责任分为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六章法律责任中从77条至95条共19条,主要规定了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验、检测的机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等
    • 现在安全生产发生了事故被判刑,安全刑事责任的种类是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4-05
      刑事处罚是指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简称刑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 发生安全事故后的行政责任如何承担发生安全事故后的行政责任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5
      关于发生安全事故后的行政责任承担问题,国务院在2001年4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规定,对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依照本规定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或者未按照规定的程序履行,本地区发生持大安全事故的,对政府主要领导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负责对安全生产有关事项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政府有关部门,未依照规定履行职责
    • 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安全员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09
      发生安全事故,安全员是否负刑事责任,要看具体情况,具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七条及刑法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七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二)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